唐代的赦免制度,究竟會赦免哪些刑罰?


唐代赦免的類別

從《唐律疏議》、《唐會要》、《唐六典》、《舊唐書》《新唐書》以及《冊府元龜》等有關唐代的史書典籍來看,出現的有關赦免的名稱有“大赦”、“降”、“慮(錄)囚”、“曲赦”、“德音”等,並沒有關於赦免類別的明確劃分。沈家本《歷代刑法考·赦考》將赦免分門別類為大赦、減刑、特赦、曲赦、別赦、赦徒六種。今人研究唐代赦免時所作分類,更是多種多樣,繁雜難解。從各類赦宥當時的頒行情況,結合現代法學對赦免的定義,大致分類如下:

唐代的赦免制度,究竟會赦免哪些刑罰?

大赦

首先,從空間效力來看,大赦是頒行於國之全境的一類,史書記載多以“大赦天下”為述,僅《舊唐書》關於大赦天下的記載就有百餘處,如《舊唐書》載:“八月癸亥,高祖傳位於皇太子,太宗即位於東宮顯德殿。遣司空、魏國公裴寂柴告於南郊。大赦天下。”《冊府元龜》亦對此事有記載:“唐太宗,以武德九年八月甲子即位。詔曰:惟天為大,七政所以授時;惟闢奉天,三才於是育物……涉大川,罔知攸濟,方資命哲,共康治道。今紹祚伊始,奉答天休,思敷惠澤,被於黎獻。可大赦天下。”

其次,從對人的效力上來看,大赦所涉及的對象十分廣泛,如肅宗改元上元赦文“自上元元年閏四月十九日昧爽已前,大辟罪已下,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見禁囚徒,罪無輕重,常赦不免者,鹹赦除之。”最後,從效力等級上來講,大赦往往是“罪無輕重,常赦所不免,鹹赦除之”,可以看出大赦是赦免中效力最高的一類。

唐代的赦免制度,究竟會赦免哪些刑罰?

減降

降的空間效力範圍與大赦一樣,也是頒行於全國。以高宗永徽三年赦詔書為例:

“去秋少雨,冬來無雪,今陽和在辰,春作方始……或恐獄訟之間,尚有淫濫,含冤未達,弗辜致罪。百姓有過,責深在予。宜順彼發生 ,申茲恩宥,在京及天下囚徒死罪宜降從流,流以下放免……”可以看出,此篇赦文,所頒行之範圍為“京城及天下”;所赦免的對象為“在京及天下囚徒”;但其效力等級較之大赦,略低一等,大赦“罪無輕重,常赦所不免,鹹赦除之”,對罪犯的刑罰全部免除,而減降則是“死罪降從流,流以下放免”,更多的是強調刑罰的減等,即“寬宥”。

錄囚

“慮囚,《舊唐書》作‘親錄囚徒’ ,慮、錄通用。”錄囚發軔於漢代,及至唐代已發展成為赦免的一個類別,“錄囚漢制,太守任之,乃常事,非赦也”,而“慮囚唐制,……,此赦事之一也。”錄所及之空間範圍、恩赦對象以及赦宥程度與大赦、減降相比都不是確定的。《新唐書》載:“貞觀二十一年正月慮囚,降死罪以下。”《冊府元龜》載慮囚京師:“永徽元年八月庚午,親慮囚徒,死罪降充流,流罪入徒,餘決杖而免之。慮未盡者,令太尉無忌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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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赦

相比於頒行於全國的大赦和減降,曲赦的空間效力範圍要小很多,其是針對某一特定地區所進行的赦免。《冊府元龜》載:(武德)二年二月甲午,詔曰:“赦過宥罪,哲王彝訓……其幷州、浩州、石州、介州、賈胡堡以北,自無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以前,犯闢罪以下,已發覺繫囚見徒,悉從原放。”

(武德)三年六月庚申,詔曰:“朕發跡太原,除師汾澮……其晉州、潞州、隰州、幷州等四總管內,自武德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以前,被劉武周、宋金剛所詿誤者,罪無輕重,皆赦除之,各令復業,一所不問。”

從以上兩次曲赦來看,曲赦所頒行之地,大抵是皇帝巡幸所過之處、皇帝發跡之地或者有反叛發生之地,其範圍僅侷限於特定的一個或者幾個州。其赦宥程度和赦免對象也不盡相同,有“犯闢罪以下,已發覺繫囚見徒,悉從原放”,也有“罪無輕重,皆赦除之”。

至於德音,成為定製始見於《宋史》“凡德音,則死及流罪降等,餘罪釋之,間亦釋流罪。”從史書典章的記載來看,在唐朝並未形成定製。從以下幾例檢討:

唐代的赦免制度,究竟會赦免哪些刑罰?


辛亥,以彗孛謫見,德音放京畿軍鎮諸司禁囚,常赦不原外,罪無輕重,遞減一等,限三日內疏理聞奏。《賀降德音表》臣某言:臣得進奏院狀報,司天臺奏,六月十六日夜太陰虧。伏奉六月二十三日德音,應三川管內見禁囚徒等,宜委所在長吏五日內疏理決遣,其京畿四面暴露骸骨,宜委諸鎮切準前後敕旨,差人收拾埋瘞者。望舒匿影,曲赦流恩,化洽泣辜,義資掩骼,振歡聲於蜀壘,蕩妖氛於秦川……開元三年正月德音:青春式序,陽和布氣,萬物熈熈……兩京及天下見禁囚,除犯惡逆並造偽以外,宜決一百,配流嶺南及磧西諸州,其餘一切放免。

從以上幾例看,德音在唐代,泛指赦免,其赦宥的對象,赦免的程度,頒行的空間範圍都是不固定的。其中包含了大赦、減等、錄囚的內容,以前文分類方法,宜將德音歸入大赦、減等、錄囚、曲赦之列。且唐代德音更多的是泛指赦書,如《舊唐書》載“二月,制穆宗妃韋氏追諡宣懿皇太后,帝之母也。上御正殿,降德音”,《新唐書》載:“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脩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又如白居易所作詩文《杜陵叟》寫:

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惻隱知人弊。

白麻紙上書德音,京畿盡放今年稅。

唐代的赦免制度,究竟會赦免哪些刑罰?

結語

唐朝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巔峰,其時各項典章制度均臻於完善,赦免制度更是“集上古之眾長,而為後世所繼受”,是赦免制度的成熟時期。唐朝時期,赦免制度較之前代,基本類別已經確定,赦免的範圍以及赦文所包含的內容都有了極大的擴充,對後世的赦免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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