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工作启动

全国人大日前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工作。4月24日下午,修法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在会上强调,围绕这次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增强法律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统一性,着力推进突发事件“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是2007年8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并于当年11月1日施行。本次修改,也是该法实施十三年以来的首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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