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雷”之辯

抖音上,“驚雷”火了。


楊坤的直播間裡,“驚雷”火上加火,儘管楊坤把“驚雷”diss得體無完膚。


這是流量時代的諷刺,即便是譴責,也終會變成燃起的熊熊大火中的柴,讓它熾烈的火焰更加炫目。


如果單單是一首熱門歌曲,我想並不會引發全網討論。事件的焦點在於歌手楊坤與原唱作者mc六道關於這首歌的論戰。


01音樂成就有門檻


楊坤的原話是:“驚雷這首歌我那天聽了一下,什麼東西,真的是給了我一個驚雷呀!”“太難聽知道吧,就不是一首歌”“要節奏沒節奏,要律動沒律動,俗氣!”


“驚雷”之辯


而mc六道則回應:“音樂沒有高低之分,”“驚雷比你任何一首歌都火。”


音樂沒有貴賤之分,但卻有雅俗、高下之別,並且是有一定門檻的。是否能稱作音樂以及音樂在成就上的高低,不該以火不火作為唯一標準。


相對於高入雲端的“陽春白雪”,“下里巴人”往往為低到塵埃裡又傳播很廣泛的東西代言。事實上,“下里巴人”所形容的通俗藝術確是需要“屬而和者數千人”,但並不代表所有“屬而和者數千人”的東西都能被稱作“下里巴人”。


也就是說,無論“陽春白雪”還是“下里巴人”都有一個基本的藝術門檻,入得了這個門檻,才能談論雅俗。


而驚雷之所以傳播廣泛,是因為它夠“輕”——信息簡單、無需費力思考,容易藉著流量的東風,像柳絮一樣飄向大江南北。因為它夠“奇”——歌詞氣勢性強於邏輯性,滿足人們對離奇古怪的追獵,容易出格,博人眼球。


就像曾經火過的歌曲《生僻字》一樣,以一些難見、難寫的成語作為歌詞,引起人們的爭相翻唱。它的火併不是來自於歌曲本身傳遞的價值或意義,只是人們單純覺得好玩、有趣,能夠釋放工作、生活上的壓力。


“驚雷”之辯


mc六道還提到,驚雷讓許多人感到快樂。


音樂的確可以讓人感到快樂,但並不是所有讓人感到快樂的都可以叫做音樂。比如,文章末尾的讚賞到賬的聲音也能讓我感到快樂,它卻不能被稱作音樂,更算不上藝術。


02喜歡與藝術高下無關


除了對這首歌本身的爭論,mc六道的回應中還提到,“有人喜歡陽春白雪,有人喜歡下里巴人,”還引用了《莊子》中的一句話“汝非魚,安知魚之樂?”


“驚雷”之辯


用喜歡聯繫藝術,可以算是最拙劣的碰瓷手段了。


喜歡與否和音樂藝術成就的高低本就沒有必然關係。喜歡是與個人聯繫緊密的主觀感受,音樂藝術成就則是專業角度的客觀評價。


我喜歡聽《學貓叫》,不表示它上得了音樂教材;我不喜歡《煙火裡的塵埃》,也不代表這首歌的創作一文不值。


去年熱播的《中國好聲音》中,導師李榮浩因為選手選擇了一首網絡歌曲《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而引起熱議。隨後李又在微博稱:音樂只有喜歡與不喜歡,沒有好壞之分。


“驚雷”之辯


可以看出,頗有觀眾緣的李榮浩非常喜歡這首歌。但是,由於他過於強調個人喜好應無貴賤,而忽視了音樂本身也是有價值高低的。


而他在今年年初專門創作的一首歌中重新正視了音樂本身的藝術高低之分,“很多的歌曲翻來覆去只有四個和絃,有的歌成了音樂學院教材有好多年。”


喜歡聽驚雷和認可驚雷的音樂藝術完全是兩回事。


03對藝術的欣賞需要引導


mc六道在回覆中還提到“沒有必要貶低別人的愛好”。


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這本沒什麼好討論的。但正是因為藝術有一定的門檻,作為音樂領域的專業人士,楊坤有責任引導公眾提高對音樂的審美。


“驚雷”之辯


其實很多事情我們都需要專業人士的引導。歷經滄桑的父母要教會年幼無知的孩子明辨是非,博學強記的老師要教會懵懵懂懂的學生知識的對錯。


當然,藝術並不像數學題一樣有且僅有一個標準答案。藝術的確可以是多元的,可以是包容的,可以有優雅和通俗之分,每個人對於音樂的感受有所不同,而追求美的心態應該是一樣的。


因此,藝術雖然沒有標準答案,卻在審美意義上有美醜之分。而教會我們去區分美醜的,正應該是這些在細分領域深耕多年、在欣賞音樂的能力上更勝一籌的專業人士。


或許我們對藝術評判的發言權不該被稱作專家的群體所壟斷,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領域的專家對這個領域的認識所帶來的借鑑意義,遠大於隔著幾座大山傳來的嘈雜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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