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人民檢察院考察幫教“失足”少年

“線上”電話溝通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進一步做好教育矯正工作,落實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繼多次線上幫教後,靈山縣人民檢察院幹警於2020年4月22日到靈城鎮白水村委會對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小洪(化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小杰(化名)進行實地幫教。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考察帮教“失足”少年

通過電話溝通聯繫

案情回顧

小洪因涉嫌聚眾鬥毆罪被移送靈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在審查案件時,發現小洪剛滿16週歲,系初犯,具有認罪認罰、賠償諒解等情況,犯罪情節較輕。為了更好的維護未成年人的權益,檢察官依法對小洪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設置六個月考察期;對小杰做臨界教育,並與小洪、小杰的家人及其所在的村委簽定了考察幫教協議。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考察帮教“失足”少年

家屬簽定考察幫教協議

“線下”實地幫教

回訪幫教中,檢察官通過交心談心瞭解小洪、小杰的生活狀況、思想動態,並對其在疫情期間嚴格遵守防疫相關規定、積極幫家人幹農活減輕家庭負擔的行為進行了肯定,鼓勵他們建立自信,增強自身責任感,不斷學習法律,自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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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通過對小洪當月的思想彙報進行審核及做心理疏導,提升其自我管理能力、成長能力,叮囑其繼續遵守防疫、考察相關規定。回訪過程中,小洪、小杰的爺爺也情不自禁的介紹著孫子的進步,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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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的心得體會

人之初,性本善

每個人心裡住著的都是一個善良的天使

而不是惡魔

相信小洪和小杰以後的人生

會有不一樣的精彩

積極幫教傳遞檢察溫度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考察帮教“失足”少年

近年來,靈山縣檢察院圍繞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迴歸社會需求,積極對失足未成年人踐行柔性司法,開展人性化、個性化幫教、臨界預防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以檢愛向初心,以責任擔使命,大力發揮檢察正能量,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文 | 譚娟

編 | L.菇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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