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陳獨秀、高君宇等人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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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元寶帶來的是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簡介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國共產黨在上海舉行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大會的有中央局成員、黨的地方組織的代表和參加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後回國的部分代表。他們是陳獨秀、張國燾、李達、楊明齋、羅章龍、王盡美、許白昊、蔡和森、譚平山、李震瀛、施存統等12人(尚有一人姓名不詳),代表著全黨195名黨員。

中共二大——陳獨秀、高君宇等人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

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輔德里625號舉行。陳獨秀主持大會,並代表中央局向大會作一年來的工作報告;張國燾報告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的經過以及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的情況;團中央代表施存統報告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經過及大會通過的決議。大會推舉陳獨秀、張國燾、蔡和森組成起草委員會,負責起草《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和其他決議案。

中共二大——陳獨秀、高君宇等人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

大會通過的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文件。宣言在分析國際國內形勢和中國社會性質的基礎上,提出在目前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奮鬥目標是:消除內亂,打倒軍閥,建設國內和平;推翻國際帝國主義的壓迫,達到中華民族完全獨立;統一中國為真正的民主共和國。這實際上制定出了黨在現階段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即黨的最低綱領。

宣言指出:黨的目的是要“組織無產階級,用階級鬥爭的手段,建立勞農專政的政治,剷除私有財產制度,漸次達到一個共產主義的社會。”這表明黨的二大宣言堅持了一大綱領所規定的黨的最終奮鬥目標,即黨的最高綱領。

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黨成立後的第一個黨章。它對黨員條件、黨的各級組織的建設和黨的紀律作了具體規定。與黨的一大所通過的黨綱相比,它明確地闡釋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黨的二大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選舉產生了中央執行委員會,陳獨秀、張國燾、蔡和森、高君宇、鄧中夏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另選出三名候補執行委員。陳獨秀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蔡和森、張國燾分別負責黨的宣傳、組織工作。

中共二大——陳獨秀、高君宇等人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

黨的二大第一次將黨在民主革命中要實現的目標同將來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要實現的長遠目標結合起來,不僅明確提出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任務,並指出要通過民主革命進一步創造條件,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這是中國共產黨人對中國國情和中國革命問題認識的一次深化,是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實際相結合的一個重要成果。它為災難深重的中華民族獲得獨立和解放、為中國革命的正確進行指明瞭方向。從黨的一大確定直接搞社會主義革命,到二大確定首先進行民主革命然後再進行社會主義革命,這是黨的戰略方針的一次重大轉變。

(本文摘編自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一卷(1921-1949)》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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