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Q1盈利增长111.51%-137.14%,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其下发关注函

与非网 4 月 9 日讯,据南大光电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0 年第一季度盈利约 3,300 万元 -3,7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1.51%-137.14%。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区间为 2,000 万元 -2,600 万元。

南大光电方面称业绩变动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报告期内,转让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在第一季度交易完成,确认了投资收益,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二:报告期内,面对疫情突发,LED、LCD和IC行业面临挑战,公司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主动出击,全力拓展国内外客户,实现了销售快速增长,尤其是特气产品的销售,对公司业绩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南大光电股价今年以来持续上涨,累计涨幅达到 56%,超出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 48%。此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华”)、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资产”)持续减持公司股份,年初以来已减持及拟减持比例合计分别为 5.15%、2%。

南大光电Q1盈利增长111.51%-137.14%,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其下发关注函

为此,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南大光电下发关注函,就减持股东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业务以及其他利益等来往的关系,减持的目的以及光刻胶的进展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以下是具体问题:

1. 请列示上海同华、南大资产的股东结构,并穿透至最终出资人,说明其是否向上市公司派驻董监高人员、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在上述股东中任职;除前述情形外,上海同华、南大资产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业务往来、其他利益安排等。

2. 请结合上海同华、南大资产近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其减持的主要目的、减持决策依据,减持事项是否充分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光电”)为国家“02 专项”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为 6.56 亿元。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公司拓展光刻胶项目的原因及未来的发展计划、人员及技术储备、资金投入情况、项目推进存在的难点及风险、对你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是否与公司主业有协同效益等。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该项目现阶段的具体进展、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预期、是否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规划的进度存在差异,如是,请详细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3)2015 年 9 月,你公司通过收购及增资取得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华”)31.39%的股份,北京科华系从事光刻胶业务;2019 年 6 月,你公司对外处置北京科华全部股权。请详细说明公司处置北京科华股权是否与公司拓展光刻胶项目相违背,公司是否投资其他从事光刻胶相关业务的公司,如是,请详细说明投资的具体情况、相关公司是否符合投资预期。

(4)请核查说明你公司上述光刻胶项目进展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信息披露五项基本原则,结合你公司光刻胶项目进展信息披露时点、股价表现及期间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预披露时点、减持时点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时点配合大股东、董监高人员减持的情形、大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 请核查你公司今年以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9.1 条的情形,如是,请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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