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政務服務“好差評”管理辦法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政務服務質量好不好,今後將由評價人說了算。近日,我省出臺政務服務“好差評”管理辦法,對政務服務質量評價提出具體要求。

該管理辦法的推出,旨在為全面及時準確瞭解企業和群眾對政務服務的感受和訴求,接受社會監督,有針對性地改進政務服務,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辦法規定,評價人可通過線上線下評價渠道對評價對象的政務服務質量作出綜合評價。評價對象為提供線上線下各類政務服務的機構(平臺)及其工作人員。其中,政務服務機構包括政府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點、部門自設各類服務大廳等;政務服務平臺包括青海省政務服務網、部門自建業務系統、“12345”政務服務熱線、移動服務端、自助服務端等。評價範圍主要包括政務服務事項覆蓋度、申報材料精簡度、辦事指南準確度、業務辦理熟練度、服務應用便民度、服務方式完備度、服務態度熱情度以及平臺操作便捷度等。各地區各部門應根據群眾辦事個性化需求拓展評價範圍。

政務服務“好差評”遵循自願真實、公開透明、標準統一的原則,政務服務機構和工作人員不得強迫或者干擾評價人的評價行為,同一類政務服務事項在不同渠道、不同地區辦理時,遵照統一服務標準和評價標準。

“好差評”實行實名制評價,各級政務服務監管部門和政務服務機構要嚴格保護評價人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評價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省、市州、縣(市、區、行委)政務服務監管部門組織實施本級政務服務大廳“好差評”工作,接受企業和群眾監督評價,對評價結果承擔核實、回訪、反饋職責。省政務服務監管局統籌建設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完成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的對接,確保“好差評”數據真實、安全、可靠。

據悉,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等級共分為五級,具體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和非常不滿意。評價為“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的視為差評,政務服務機構和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差評信息以及投訴,建立差評信息回訪核實、整改反饋和申訴複核機制,並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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