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你合不合群,總會有人喜歡你

你沒有必要迎合別人,改變自己。


沒必要迎合不重要的群,委屈自己。


1、不管怎麼樣,你不可能讓全世界都喜歡你。



我們生活當中充滿了大大小小的群,大多時候,我們會為了看起來合群,而去迎合別人,去迎合那些我們根本不需要,不喜歡的群。我們自認為不得不去迎合一些毫無意義的群體,是因為這世界就信仰“團結就是力量”的口號。



有一句話說,當一個人欺負一個人時,叫欺凌,十個人欺負一個人,叫霸凌,當一群人欺負一個人時,就叫做正義了。



似乎群體就是力量,群體就是正義,群體就有天生的合理性。



當一個人,被扣上“不合群”的標籤時,就似乎丟掉了這樣的力量,丟掉了合理性。這時,這些群體會站出來,規勸你,斥責你。“去,你給我學會合群”如果你選擇反抗他們,他們就會嘲諷你,輕視你。好像“不合群”的人真的犯了什麼大錯!



所以揹負著這樣的壓力我們不得不去學習蹦迪,學習群嘿,去學習一些我們根本不喜歡的事,僅僅是想讓我們自己看起來合群,想得到一些人的認可,想讓一些人喜歡我們。



可是我們如願了嗎?



復旦大學哲學博士陳果在一次演講中講到:“不管你活成什麼樣子,總有人喜歡你,總有人不喜歡你。當你活成了你自己,當你活成了真正的你自己,還是有人喜歡你,有人不喜歡你。但是,你會更喜歡你自己。”



既然總會有人不喜歡你,為什麼不做真正的自己,讓自己歡喜呢?



當然,當我們選擇做真實自己的時候,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可能就是“孤獨”,至少在你找到你合適的群體之前,你會孤身一人。



容我斗膽猜測,我想那些正真想選擇做自己的人,並非害怕孤獨本身,而是害怕那些群體對孤獨的認知。



因為在那些群體的理解中,孤獨是可恥的。



你不合群,是因為你人緣不好,你情商低,你道德有問題,所以別人才孤立你,而不是你自己選擇孤獨。



在他們眼中,你不是喜歡獨處,你不是享受孤獨,而是你沒能力擺脫孤獨。在他們眼中孤獨的人是既可恨,更可憐的人。



可是,我想說,孤獨並不可恥,可恥的是那些自以為是的人。他們憑什麼認為我們不是在享受孤獨呢?



孤獨並不可恥,相反一個享受孤獨的人很帥,很酷。我不想合你們的群,僅僅是因為我不想,就這麼簡單。


高中那會兒,我們女生大多兩兩結伴兒,因為我不想做閨蜜的電燈泡,就選擇獨自一人上下操,吃飯。
那個時候我也覺得孤獨不好,就選擇一些很少有人走的小道走。



直到有一天,一個女生她和我說“我發現你做什麼事,都獨自一人。好帥啊!”



那時,我才發現。“原來,真的有人覺得孤獨是帥的”



你看,無論你做什麼選擇,都總會有人欣賞你。



誠然,我們實在做不到讓所有人都喜歡我們,但無論你活成什麼樣子,總有人看不慣你,也總有人喜歡你。



你不喜歡的群,沒必要硬擠進去,你沒必要迎合別人,去刻意壓抑你得天性,你沒必要為了討好別人,去改變自己。



因為總有人會喜歡你,如果你刻意掩飾自己,你會失去那些本該正真喜歡你的人。


不論你合不合群,總會有人喜歡你


2、烏合之眾


隨著互聯網的不斷髮展,群體的定義也隨之擴充,從以往人與人之間的群體,擴充到網絡上虛擬用戶之間的群體。可以說只要有人參一腳的地方,到哪都是群體,無群體不江湖。


前段日子“網紅暴打孕婦”事件可謂火遍全網絡,不過今人最驚奇的是各種“神反轉”劇情。當我關注到這條新聞時,我最先看到的是網紅saya發佈的道歉聲明,隨後關注了事情的始末,結合當時群眾的評論和發聲,我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孕婦本身脾氣鬧上來,乘機以弱勢群體自居,想要訛這個網紅,但不料“偷雞不成蝕把米”。


當然,慶幸的是我並沒有隨便寫下評論,而是在心裡,埋怨了孕婦一通。


在那個時候,我成了群體的一員,我根本沒有認識到我的思維在被牽著走。通過其他人的隻言片語中,我放棄是非,跟風,盲目從眾,以至於被收“智商稅”。


群體,往往會使我們沒有辨別能力,因而無法判斷事情的真偽,許多經不起推敲的觀點,都輕而易舉的得到我們的認同。因為群體數量上的優勢,往往會讓我們服從多數,放棄辨別。


法國心理學家勒龐的《烏合之眾》有一句話:“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下降” ,“ 群體的疊加,只是愚蠢的疊加,而真正智慧的只會被愚蠢的洪流淹沒。”


群體的智力平均值往往低於個人,任你是不是社會上頂尖的精英,都無法擺脫這一魔咒。有一句俗語說“三個臭皮匠,頂過一個諸葛亮”但事實上,100個“臭皮匠”也不一定頂過一個臭皮匠。


因為群體存在的本質就是追求“一致性”,一旦你有“二心”你就很快被群體拋棄,所以大多數人貪戀群體所謂的歸屬感,認同感。會自動放棄追尋真相。所以如果想要得到真相,身處於群體中會比獨自一人更難。


而孤立的個體,他們不會受群體的影響。他們更能堅持自己心中所想,他們更能清楚的看到事物的本質,不斷追尋真相。


當然,群體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我希望每個人都能保持獨自思考的能力,一味的合群並不見的是什麼好事。


奇葩說上的一位辯手顏如晶講了一個段子:


問你吃什麼:“你們吃什麼我就吃什麼嘍。”


看什麼電影:“你們看什麼電影我就看什麼電影,我無所謂。”


去哪裡玩:“看你們喜歡,我沒有意見。組織的意見就是我的意見。”


什麼人最合群,沒意見的人最合群!!!


而我們不合群是因為我們明確的知道我們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我們願意為我們自己的那個“個性”堅持,我們願意給我們那個“自我”空間,僅此而已。


你沒必要迎合別人,沒必要刻意合群,迎合一個更本不適合你的群,浪費的不僅是你的感情,精力,浪費的更是你的時間和智商。


你要清楚的知道,強者往往才會高處不甚寒,往往才登高望遠,孤身一人。


因為:


高智商的人都是隻身來往,事了拂衣去,庸眾是上個廁所也要結伴而行,浩浩蕩蕩。

-------- 《庸才上廁所也要結伴而行》

不論你合不合群,總會有人喜歡你


3、逼自己合群,你並不快樂。



剛上大學那會兒,我像大部分人一樣,懷揣著俗套的好奇和熱情。把自己的從容和叛逆藏的深不見底,好像上大學就真的走進了象牙塔,這裡的人和事一定就是美好的。



可是,上大學後,很多人告訴我:你要和老師搞好關係,要和學生會搞好關係,要多參加的社團活動擴大朋友圈,多一個人,就多一個資源。然後,我不停的認識人,不停的加好友,不停的約飯。為了迎合大部分人的需要,我玩起了王者玩起了吃雞。把本該用於看書,用於提升自己的時間,去看娛樂節目,去追劇,去探索各種美食。只是為了可以和別人有一定的話題。



就好像在玩電眼女生一樣,在這場交友遊戲中,只要求數量,質量從不考慮。



那段時間,一到夜深人靜,我都會哭,我從不快樂,我累極了。那個我演義的人設,只會讓我更自卑,更手足無措,更痛苦。因為這個人設,我經營的好失敗,更是因為我再也找不到自己了



當你刻意的迎合別人,去演義本不屬於自己的人設時,真的好累,你根本不會快樂啊,到頭來,你會發現你越發不像自己,也越發不像那個人設。像邯鄲學步,到頭來兩手空空。


那段日子,我沒有一個真正的朋友,那些所謂的關係,禁不起一丁點動搖,就潰不成軍。我不斷自省,不斷挫敗,不斷掩飾,不斷哭泣....直到最後,我再也不想演下去了。我肆無忌憚釋放出那些我曾極力掩飾的東西,叛逆 和 “孤僻”。我把那些取悅別人的精力,分一半來取悅自己。看書,畫畫,......


結果是,我並沒有被人討厭。相反我得到了好多真正欣賞我,喜歡我的朋友。



還是那句話,你沒必要為了迎合別人,改變自己,沒必要為了迎合群體,委屈自己。



你得人格,你得自我,哪有那麼醜陋,哪有那麼不堪,那些個性,本來就是你的啊。



請你把真實的東西,並不醜陋的東西拿出來,攤在世人面前。並且帥氣的丟下一句話:看,這就是我,喜不喜歡隨你。

不論你合不合群,總會有人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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