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改之後的小水電理當獲得補償和尊重

水利部等四部委印發《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見》(水電〔2018〕312號)以來,各地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編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應該不成問題。但完成清理整改不是最終的目的,清理整改之後的小水電該何去何從才是需要認真思考的。


清理整改之後的小水電理當獲得補償和尊重


一、小水電的形象理當改觀

作為清潔可再生能源的小水電,近年來卻背上了“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罵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公佈以後,小水電更是被罵得抬不起頭來。因為審計結果表明,長江經濟帶小水電存在“開發強度較大”“未經環評即開工建設”“在自然保護區劃定後建設”“過度開發致使河流斷流”等問題。

此次清理整改過後,小水電的形象勢必要進行重塑,從而回歸綠色能源本源。

首先,解決問題是小水電的形象進行重塑的必要前提。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那麼再怎麼大談特談重塑小水電的形象都是沒有意義的。所以,要積極落實整改要求,一步一個腳印,力爭使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其次,加強宣傳是小水電的形象進行重塑的重要手段。小水電之所以背上諸多罵名,與新聞媒體的報道不無關係,然而,水能覆舟亦能載舟,要重塑小水電的形象還得靠新聞媒體的宣傳報道。在經歷清理整改之後,小水電要讓新聞媒體刮目相看,讓新聞媒體的讀者看到一個煥然一新的小水電。

最後,綠色生態是小水電的形象進行重塑的根本途徑。小水電的形象即小水電行業給人的印象,所以,提升小水電的形象的根本途徑在於牢牢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不斷轉型升級。

二、小水電的上網電價理當適當調增

清潔可再生能源的大家庭裡,小水電雖然是作出過重要貢獻的“長子”,但當下,它的地位無疑是最低的,與風電、核電、光伏發電相比,小水電絲毫不能望其項背。就是與煤電相比,小水電也是要矮一截的。


清理整改之後的小水電理當獲得補償和尊重


這一次清理整改,除了一些電站被拆除以外,剩下的電站都要安裝生態洩流設施,並按規定下洩生態流量,這對電站的經濟效益有很大的衝擊。近些年來,電站的投入成本又在不斷加大。一邊是經濟效益受損,一邊是投入成本加大,適當調增小水電上網電價顯得很有必要。如果之後有的電站沒有按規定下洩生態流量,則在調增過的上網電價基礎上對其進行懲處即可。

三、小水電相關政策制度理當完善

小水電相關政策制度已經嚴重滯後了。就拿廣東省來說,《廣東省小水電管理辦法》發佈於2010年,距今已經將近10年了。再比如說,與小水電密切相關的《自然保護區條例》,也很有再一次修訂的必要。

小水電“誰來管、怎麼管”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業界廣為流傳的一句話是:齊抓共管,“三不管”;九龍治水,河斷流。確實,在監管這一領域,小水電行業可謂亂象叢生。那麼就很有必要梳理一番,從而徹底解決掉“誰來管、怎麼管”的問題。

總之,讓政策制度來管理,總好過依賴人來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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