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遭前夫注射激素致殘,案件還要“卡”幾年

文丨杜虎

山東費縣女子劉雲(化名)指其前夫“對其注射激素導致怪病”,近日再受輿論關注。

4月20日,澎湃新聞求證濟南某醫院內科醫生分析,劉雲股骨頭壞死等症狀屬於過度攝入激素地塞米松所致。19日,費縣警方回覆稱,因沒有鑑定機構受理,劉雲報稱前夫高某給她注射激素意欲加害的案件無法立案,“案件卡住了”,劉雲的三級殘疾損害與注射之間的因果關係無法證明。

女子疑遭前夫注射激素致殘,案件還要“卡”幾年

劉雲的殘疾證顯示,其傷殘等級為三級。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 圖

劉雲遭遇的這件事在幾年前已有報道,她聲稱前夫、醫生高某2016年11月以治感冒為名,給她注射了大量地塞米松。這是一種長效激素,在起疑心被高某搪塞後,劉雲繼續接受其在家輸液。等到劉雲發現不對勁時,她急劇增胖、皮膚裂開,血糖也升高到可怕的地步。三年前,劉雲報警,但立案程序難以推進。

劉雲與高某2017年走司法訴訟離婚,在法庭上曾爭論過她接受高某治療導致可疑病變的事。費縣衛健委接到劉雲投訴,但似乎無法判斷此事,處理結果是以高某在家非法行醫為由罰款3000元。此前,高某在微博上撰文反駁劉雲的指控,承認注射11支地塞米松,但否認加害,並稱違規多開的地塞米松是為了給侄兒外用。

到了現如今這個地步,由於警方無法立案,事情陷入了各說各話的境地。劉雲在回憶高某對自己所作所為時,越來越相信那些疑點,比如高某藏在家裡的大量地塞米松的空瓶子,似乎印證地塞米松的用量遠超合理用藥程度。高某卻辯稱,劉雲之前體重就超標,有家族糖尿病史,他的用藥不合規但不違法。

女子疑遭前夫注射激素致殘,案件還要“卡”幾年

離婚前,劉雲在家中發現大量藥瓶,其中包括7支地塞米松。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 圖

確定的事實是,高某確實以“自己給自己開處方”的方式,從鄉衛生院買走91支地塞米松,大部分去向不明。其“給侄子外用皮膚病”的說法,受到衛健委懷疑。另外,去年底,劉雲因雙側股骨頭壞死領取了殘疾證,傷殘等級為三級。不確定的是高某的動機,劉雲的病因究竟為何,這些也是解開謎團的兩大關鍵。

從費縣警方對媒體的答覆看,他們想要拿到比口供更紮實的證據,因為只有輕傷以上才能立案,而要輕傷以上就得證明劉雲現在的狀況是高某用激素造成的。因為沒有鑑定機構願意接受這個鑑定,事情就陷入了死循環。劉雲所做的只能是藉助輿論施壓,警方似乎也盡了力,儘管看起來仍需要努力。

現在的問題也很明顯,劉雲對前夫高某的指控指向蓄意謀殺,如果警方不能破除這個僵局,無論是劉雲還是高某,都將活在不安寧中:劉雲已經因為一系列變故患上抑鬱症,高某或許也並不輕鬆。拖延了三年之久,如果還要這樣繼續拖下去,劉雲如果因為抑鬱發生別的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

女子疑遭前夫注射激素致殘,案件還要“卡”幾年

門診病歷顯示,劉雲已患抑鬱症。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 圖

所有的焦點、期待,都指望著警方能夠取得突破性進展。劉雲指控所涉及的,不是家暴中普通的身體傷害,而是涉及到置人死地的故意殺人罪名。如果鑑定機關不受理,可否引入醫學專家作為獨立證人?因為鑑定機構一直不受理,那就永遠無法立案,也就無法明確這件事的性質,無法為當事人尋求某種解脫。

此外,澎湃新聞最新的報道,呈現了衛健委高度懷疑高某過量套取地塞米松的目的,認為高某“給侄兒用藥”“先使用,後停用”等說法不可信。圍繞本案中大量出現的地塞米松及其出現的詭異方式,警方也應該加以調查。劉雲一直保存這些物證,可警方似乎拘泥在立案條件上,對它們是否可以確認為物證沒有表態。

總之,在劉雲的不幸遭遇上,因為遲遲無法立案,加重了輿論對她的同情,反過來加重對高某的懷疑。地塞米松與劉雲致病致殘之間的關係,高某大量開藥與劉雲處境急劇惡化之間的關係,涉及許多環節、不少物證,都需要警方展開仔細的調查,而不是以“鑑定機構不受理”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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