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首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3月25日,《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審議。分組審議會議對該辦法(草案)的必要性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對草案相關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辦法(草案)》在總結陝西省反家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家庭暴力預防、接警處置、人身安全保護令及其相關工作進行了全面規範,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家庭暴力嚴重侵害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嚴重影響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而婦女兒童作為弱勢群體成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對象。草案規定,家庭暴力不以是否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為前提,以期更為全面和精準地規制家庭暴力,這是陝西省立法中的亮點。該草案提出,全社會都應當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弘揚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的家庭美德。

該草案明確,反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勸阻、制止、舉報。

該草案規定了接警處置措施,法律援助機構、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的援助義務,還對公安機關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的實施和監督進行了細化,對人民法院裁定形式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管轄、申請和裁定事件、保護措施及執行、複議救濟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一直以來,婦聯組織在源頭參與、多部門合作、宣傳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積極開展反家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過對反家暴工作十多年的實踐總結和反覆調研論證,組建西北政法大學專家組進行深入的立法調研並起草了草案初稿。自2016年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後,為在陝西省更好地落實上位法,解決實際操作中的難點問題,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在省司法廳等各職能部門的合作和協助下,草案進一步完善,於 2019年2月19日《陝西省實施〈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通過陝西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列入《陝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和省人大常委會預備審議項目。之後,省人大、省司法廳、省婦聯先後赴湖北、湖南等地開展立法調研;召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高校、律師事務所、基層社區的代表和家庭暴力受害人代表等參加的立法聽證會;組織省內法學專家對(草案)開展兩次集中研討修改會;經兩次公開徵求社會意見,最終形成了共六章四十六條的《辦法(草案)》。2019年12月陝西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辦法(草案)》,並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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