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应当清楚:职务与职级并行是这样的


公职人员应当清楚:职务与职级并行是这样的


一、这样看《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才有效

这个规定有用的部分,我先给大家挑出来,让大家对这个规定有个初步概念:

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这一部分告诉你——普通公务员三十年之后退休基本不可能当厅级干部

公务员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晋升职级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

这一部分告诉你——这个制度不是个普惠制度,不是人人都能享受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方案。(二)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三)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四)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审批。

这一部分告诉你——职级的晋升本质上跟提拔职务没有什么区别,一样要有领导提,有领导推

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

这一部分告诉你——位置是有限的,先到先得

你们想象中的那种普惠式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其实是现在已经有的"工资晋级晋档"啊,就是你们每年都会加十几块工资,所有人都有,只跟年限有关,到年限就加。虽然少,但它确实是普惠制度啊。可是,你一个普通科员退休想加到厅级干部工资肯定是不可能的。

如果职务与职级并行真的变成普惠制度,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肯定是国家财政部门,按年限人人都能拿到厅级干部工资,这谁顶得住!而且公务员本来吃大锅饭就被人诟病,绩效考核形同虚设,若人人只按年限就可以畅通无阻一直升……不能想象。

所以这个规定是在情理之中,只是跟大家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导致心理落差比较大。

另外,我想说这个规定是中央当时到基层无数次调研后得出的方案,他最初的目的是要向基层干部倾斜政策,保障基层干部利益的。这个规定明面上

呈现出的也是这个状态——给基层发福利。

县级以下目前是没有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处级非领导职务都在市级层面。而这个规定给县级以下开了口子,县级会有巡视员,乡镇级会有调研员。——这代表天花板被抬高了。

以前县级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定是科级领导职务的50%,现在科级职级的比例综合管理职位的60%。比例是明显提高了的。——这代表明面上的位置变多了。

但是这个规定带着明显的中央制定政策的特性,毕竟他们的调研座谈会参加的都是在职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策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

基层是晋升渠道窄,但是涌到了前面,堵在口子上的其实根本不是普通基层公务员。

磊起帝国的坚强柱石是那些在一线基层拼命的普通人,他们不擅交际,说话也不够漂亮,不会把自己的困难和困惑摆到台面上,他们可能一生都在一个位置上发挥光热,日复一日耗光了青春和岁月,是这些不起眼的螺丝钉推动着庞大机构运行着。


二、将来你是进步快的那个吗?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部委和厅级单位而言,利好较多,巡视员与调研员的数量都有了明显的增加,单位整体的福利提高了。对于有的个体而言,可能会存在实职领导兼任职级的情况,从而挤占年轻同志的晋升空间。而对于主任科员的职级数,在改革前后都没有限定。唯一的缺点是新进入单位的年轻人升至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的年限从7年上升到了9年,但是因为单位巡视员与调研员职级数量的增加,以后升级的概率也变大,两年时间的延长看上去也算有所值。

对于县级单位而言,利好利空互现。

对于县以下单位而言,因为之前《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理论上只要有足够的工作年限和优秀次数,所有的人到退休时都可以享受到主任科员级别甚至副调研员级别的待遇。但是在《规定》施行后:

  1. 处级、科级待遇的数量受到了限制。从之前理论上的熬够年限都可以享受到,变成了有一定的比例限制,从单位整体看福利减少。
  2. 实职领导会兼职级。我们必须明白一个前提,公务员考试本质上还是一个主要筛选智力的考试,而不是筛选道德水准的考试,所以我们不能假定公务员的道德水准远高于普通人,即在职级晋升中,公务员也会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框架内而尽量争取自己的利益。在此前提下,领导必然会占据一部分职级。
  3. 单位老同志较多,挤占年轻人位置。在2015年施行的县级以下职级并行的改革中,由于不存在竞争,民主测评等考核机制沦为了走过场,原本为正向激励而设置的职级并行改革成为了奖励工龄的普惠政策,缺乏惩罚机制的晋升政策无法筛选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子同志。单位内工龄超过13年的老科员不加筛选地晋升为副主任科员,在副科职位工作年满15年的同志也已晋升为正科级别,导致了很多单位两者数量之和早已远远超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所规定的60%。
  4. 单位同事年龄梯度不合理,导致年轻人晋升时间长。由于《规定》中明确了职级的比例限制,在老同志占据了职级的情况下,后面的同志与老同志的年龄接近,必然造成在新规施行前没有晋升为副科的年轻人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无法晋升。
  5. 筛选机制没有变化,领导好恶依然是能否晋升的关键因素之一。《规定》中关于职级的晋升的筛选机制与之前并无二致,但是由于职级数量的比例限制,职级晋升成为零和博弈。而对于晋升中,领导的意见依然是左右晋升的关键因素之一,这会导致怎样的结果简直显而易见。一个制度不仅仅有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引导作用,纵然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好的,但也可以预见未来为了追求晋升,同事之间必将又重新回到《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之前的腥风血雨。在冯军旗先生的《中县干部》中提到,在干部晋升的关键阶段,各个候选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追求晋升无所不用其极,不积极使用各种手段反而会被视为不追求进步。这一情况无疑会对埋头苦干,不懂钻营的人的晋升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基层单位而言,与之前的职级并行相比,只是理论上享受到待遇的时间缩短,然而付出的代价是增加了不确定性。

结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总体上利好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对于县级单位是好坏互现;对于县级以下的单位,单位的整体福利则比实行《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时出现了下滑。对于个体则是可能利好也可能利空。但是对于单位老同志多、职级数量有限、不懂钻营、工作年龄较长却又没能享受到《意见》红利的基层年轻人而言,大概率会成为这次改革的牺牲品

这次改革的本意是扩大基层公务员的晋升空间,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从而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但是看到现在印发的《规定》,如果在实施的细则中没有强制规定实职领导可以兼任的比例,改进选人用人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那么我认为《规定》所带来的结果会呈现出强烈的马太效应,而并不会实现职级并行改革的初心。现在距离《规定》的施行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希望各地在出台实施细则的时候,牢记初心,不要让基层公务员流汗又流泪。


三、职务套改部分人会吃亏

脱开细则讨论就是耍流氓,某省细则大概如下,各省估计也差不多,是非对错是好是坏自己去对应吧:

现职务是科员的:套改一级科员------(套改前任科员满2年)一次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之后年限清0

  1. 现职务是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的:套改四级主任科员-----(套改前任副科级满2年)一次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套改前任副科级满4年)二次晋升二级主任科员,之后年限清0。
  2. 现职务是主任科员、科长的:套改二级主任科员----(套改前任正科级满2年)一次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套改前任正科级满4年)二次晋升四级调研员,之后年限清0。

以上套改针对的是职务,不是待遇。你是科员,享受副科待遇,改革也是按照科员身份套改,待遇应该是取最高的。一次、二次晋升指的是有资格,能不能晋升成功要看单位有没有位置等实际情况。关于年限清0,好像是套改后有资格二次晋升的才会清0,也就是说不管任原职务多少年,套改后最多只有二次连续晋升的机会。比如:A副科长任了10年,二次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后年限清0,他任二级主任科员之日起满2年后,才有资格继续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套改未获得晋升或者一次晋升的,年限不清0。比如:B副主任科员任了1年,那么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由于任副科级未满2年,不能晋级,待1年后,他才有资格晋升三级主任科员。C副科长任了3年,套改后满2年,晋升一级,之后再过1年,有资格二次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

最后,领导职位晋升保持不变,即副科级晋升实职科长的,满2年可以直接提,不用走三级、二级主任科员的路子。


四、不要幻想提职级多拿薪水了,没那回事!(未来官场仕途趋势判断)

  1. 领导职务兼任职级,导致底层干部职级名额减少,这个必然是会出现的。以前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是不可兼得的,但职级并行后可以兼得,而且还存在一个bug,举个例子就是正科级领导职务最高可以兼任二级调研员的职级,因为设置了这样的名额和比例,而对应关系上正科级相当于二级主任科员,二级调研员相当于正处级,那单位一把手如果是正科级,先不说他会不会为了享受高职级的工资,就说他怎么可能让下属是个比自己高的调研员?必然是一把手正科级领导职务兼二级调研员。以此类推,二把手、三把手......n把手都会占据一个高于自己职务的职级。实际这几年试点的过程中,这种现象很普遍,随便搜了一个山东试点机关的干部任前公示,这位同志在人社厅就是二级巡视员,正处级领导职务(政府公开信息,懒得打码了)。这种情况越是基层越会严重。
  2. 职级晋升比以前更慢了,这个就是普遍现象了,同样都是副科级升正科级,现在四级主任科员升三级主任至少四年,而原副主任科员升主任科员至少三年,每升半级就多一年时间。这几点对中央部委等高级别单位的公务员尤其吃亏,基层单位之前可能有的只是科员享受副科级待遇,但是部委等单位副处级以下就是到点升,实打实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优秀或是运气好一点的副处级、正处级也是到点就来了,但是现在就算到点升也是比以前慢了。我就不知道这所谓的激励啥意思啊,现在优秀减半年时间来激励?这不是我们小学班主任干的事吗?开学时让每人买两本笔记本交给他,期末他觉得谁好就给谁一本,我还要对他感恩戴德?
  3. 可以说是一种退步,改革之前大部分单位领导加非领导职务都能超过60%,军转干部,新入职研究生都可以不受限制,直接定非领导职务,现在比例一出来,原来的都来不及小花,更别提后面的新人了,最坑的的是老科员了。原来县以下三十年就能弄个副调研员待遇,现在做梦吧
  4. 在基层的同志赶紧的,趁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跑到省厅、市直去,跑到事不多,钱不少的单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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