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家培訓機構復課名單公佈;多地培訓機構復課時間確定

教育部:加大普惠民辦園支持力度


4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就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扶持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強調,疫情發生以來,一些地方已經出臺了包括財政補助、租金減免、稅費減免、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借鑑好經驗,結合本地實際,主動協調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金融、稅務等部門,統籌落實好國家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研究制定民辦幼兒園階段性扶持政策。


此外,各地要統籌各類資金,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特別是普惠性民辦園的支持力度。在做好階段性扶持工作的同時,要注重完善普惠性民辦園支持長效機制。各地在開園復課時,要統籌考慮民辦幼兒園在防疫物資供應、學生資助等方面的需求,加大對普惠性民辦園的政策支持。


教育部: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提前預收培訓費


4月16日,教育部發文提醒,各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培訓費一般於臨近開班前收取,不應過早提前收取。


對於學生家長,教育部建議,要了解國家關於校外培訓管理相關政策,理性為孩子選擇課後學習方式和內容。認真閱讀培訓合同文本內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費發票。提前交費有風險,退費有難處。


107家培訓機構復課名單公佈;多地培訓機構復課時間確定

江蘇海安市公佈首批107家,培訓機構復課名單


4月17日,江蘇省海安市公佈首批首批允許復課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海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學校防控組(代)在名單公告中指出,根據《海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海肺炎防控辦[2020]48號)文件精神,教體局聯合公安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組建驗收組,對自主申請恢復線下培訓的有證有照培訓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驗收。


經評估確認海安市少年官等107所校外培訓機構符合復課條件,准予復課。


其中,市直1家、濱海新區3家、李堡鎮8家、開發區18家、大公鎮1家、高新區72家、曲塘鎮3家、雅周鎮1家,首批覆工機構總計107家。


對於允許復工的機構,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開學復課方案和應急預案,復課後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做好健康檢査、每日消毒、人員管控等全流程常態防控工作。


其他未經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教學。各區鎮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常態巡查,開展聯合執法,確保我市校外機構線下復課工作安全、有序、平穩,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萬無一失。


107家培訓機構復課名單公佈;多地培訓機構復課時間確定

蘭州城關區允許培訓機構線下復課,最早4月16日可申請開課


據蘭州日報報道,蘭州市城關區在4月14日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培訓暨復工復學工作安排會。城關區教育局嚴格執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開學工作指導意見中“校外培訓機構在當地中小學開學一週後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恢復線下相應年級培訓活動”要求。


  • 成人培訓、高三年級培訓班申請開課時間從4月16日開始。
  • 高一、高二、初三年級培訓班申請開課時間4月20日開始。
  • 初一、初二、小學四、五、六年級申請開課時間4月27日開始。
  • 小學一、二、三年級申請開課時間從4月30日開始。
  • 藝術類等其他培訓學校培訓班參照文化課執行。


會議要求各培訓可在學歷學校開學一週後向教育局提交相應年級復課申請,經教育局、衛健局聯合督查組實地檢查通過後才可以開課,沒有通過,不能開課。沒有經過驗收擅自開課的學校,一經查實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山西:培訓機構最早4月25日復課


山西日報報道:4月12日,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表示,全省面向高考補習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高考補習班(以下簡稱“高考補習班”)將按4月25日做復課準備;面向中小學生的其他校外培訓機構,在中小學全部開學前不得開展線下培訓。


各地按照“市統籌、縣落實”,“一地一策”科學制定高考補習班復課準備方案,抓緊開展各項準備工作。


此次做復課準備的高考補習班,指經教育部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並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面向高考補習生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高考補習班。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做好高考補習班復課準備工作,要嚴格落實各方責任。各高考補習班法人代表是補習班復課及疫情防控的直接責任人和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復課的條件、防疫、教學、後勤、管理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復課萬無一失。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要求,強化行業監管,督促指導高考補習班制定具體復課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復課準備和疫情防控工作。


江西:校外培訓機構5月7日後,可以申請開復課


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全省初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除畢業年級之外,其他年級、小學、幼兒園在5月11日前做好學生返校(園)學習準備,具體返校(園)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發佈。


全省高校畢業年級學生和有重要科研任務的研究生從4月23日起分期分批錯峰返校,其他年級學生從5月7日起分期分批錯峰返校,各高校學生返校具體時間安排提前7天報省教育廳同意後再通知學生。原則上“五一”勞動節期間不安排學生集中返校,5月1日之前返校的學生不安排“五一”勞動節放假離校。


對符合頂崗實習企業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高校和中職學校其他年級學生,從4月23日起啟動頂崗實習工作。


面向高三藝考生、復讀生的校外培訓機構5月7日後可以申請開展線下培訓,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逐項檢查驗收,在符合防疫條件標準、確保學生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其面向高三藝考生、高考復讀生開班。校外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校其它年級學生開展的線下培訓,待中小學生全部返校學習後,可提出申請,經驗收達到防疫要求後可開班。


此外,這次發佈會也明確2020年江西省的中考時間為7月17日至19日。各設區市教育局組織的中考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核,由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時間。


成都調整暑假放假時間


成都市教育局對2020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學實踐安排作出調整,小學暑假放假時間調整為7月8日,中學放假時間調整為7月16日。

具體安排如下:

取消學校機動時間,學校暫停開展研學旅行、藝術節、運動會等活動;社會實踐在暑假期間安排,學生在學校老師和家長指導下完成。


小學暑假放假時間調整為7月8日,中學(含中等職業類學校)暑假放假時間調整為7月16日。


浙江:復課後中學畢業年級,每週末補課一天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發佈通知,確定省內初中、小學和幼兒園將在7月初放假,普通高中在學考結束後放假,中職學校在單獨考試結束後放假。開學復課後,全省高三、初三年級可以利用雙休日1天時間進行補償性上課,其他年級不補課。


通知明確了2020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安排,要求各地各校妥善安排教育教學工作,保障教育教學質量,持續發揮線上教學作用。


通知提出,返校復學後,各學校要研究出臺班級管理規定,按照最小活動單元的要求組織學生校內活動,加強班級固定化管理,教育學生做到不竄班、不聚集,確保學生在校內的活動軌跡可溯。鼓勵各學校採取錯時上下課的作息制度,暫停初中學校學科分層走班教學,高中選課走班教學要統一佩戴口罩。


通知表示,2020年體育中考取消後,各學校仍要積極探索疫情防控背景下,體育課教學和體育鍛煉的內容和形式,開齊開足體育課程,組織學生開展正常體育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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