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互助和众筹

互助、众筹,代替不了保险!但是各有特点:

一,商业保险:提供服务的主体是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及销售行为受银保监会和保险法的监管和约束;准入门槛高,具体体现在缴费高、有健康告知要求等;保障力度大,只要符合投保要求并按时缴费,合同所约束的保障都是确定保障;用户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获得长期的保障。保险公司安全系数高。

二,网络互助:提供服务的主体为网络科技公司。产品不受银保监监管 ,只受我国法律约束;准入门槛低,具体表现在更低的花费和相对宽松的健康告知要求;网络科技公司存在倒闭的可能,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性无法保证;

三,大病筹款:提供服务的主体为网络科技公司。大病筹款非慈善行为,不受慈善法约束;服务的使用门槛低,但要求疾病花费与家庭可承受能力的真实性、一定程度上依靠投保发起人的人脉资源和社会号召力;非确定性保障,平台并不保证用户一定能得到所需要的筹款。也并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所以最近爆发的大病筹款事件引人注目!

总结来讲:每个人都要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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