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村無地農民想要分配土地,要留意這三種途徑

近幾年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的改革措施中,提出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土地的所有權依舊歸集體所有;承包權歸農民所有;經營權“放活”,可以流轉。意思是農民承包土地之後自己不想種,就可以把經營權流轉出去,可以通過轉租、流轉、入股等方式獲得收益或分紅,所以在未來,農村的土地將變得值錢。

2020年,農村無地農民想要分配土地,要留意這三種途徑

而農村土地承包權長期不變,這是對農民權益的保護,但與此同時對那些雖然是農村戶口,但沒有地的農民來說卻很難說是一件好事。由於農村土地承包法遵循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所以部分新生的農村嬰兒和嫁入的婦女沒有土地。那麼這些沒地的農村人就完全沒機會分地了嗎?

其實對於農村新增的人口如何獲得土地,國家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根據2018年年底重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目前農村可以申請並分配給新增人口的土地有三種:

第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農村集體經濟依法預留的機動地很少,基本沒有新增。如果村裡有一些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來,那沒地的農民就可以申請。

2020年,農村無地農民想要分配土地,要留意這三種途徑

第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雖然絕大部分的土地都已經被分給了村民,但是有一些荒地是依法開墾出來的話,就可以重新分配了。所以這類土地農民朋友需要知道。

第三,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一些人進城後,不再要村裡的土地後,村集體會重新收回;另外就是如果部分遷入城市的村民,如果自願退出承包,自願將農村的土地歸還給村集體的話,這些土地也是可以重新申請分配的。

2020年,農村無地農民想要分配土地,要留意這三種途徑

同時現在已經允許農村的土地合法流轉,想獲得土地進行搞種植業,或是發展家庭農場的話,也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獲得經營權。

所以,想在農村發展農業,又沒有土地的農民朋友,一定要及時關注村裡的土地信息,跟村幹部提前溝通自己的情況,這樣村裡有多餘土地的時候才會優先考慮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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