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濟寧這個黑心賣家,大量生產銷售“毒食材”!

近日,鄒城市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非法使用添加劑致使皮肚含有甲醛的方某依法提起公訴。


從2017年開始,鄒城市方某一直從事皮肚生產、銷售的買賣,除了在市場上的日常零售以外,方某還通過物流對外批發。

泡發皮肚,就是將幹皮肚用水浸泡,但是正常泡發的皮肚顏色泛黃,賣相不好。但方某泡發的皮肚晶瑩剔透,賣相極好,十分暢銷,這裡面自然有不為人知的“配方”。

曝光:濟寧這個黑心賣家,大量生產銷售“毒食材”!

方某的秘密配方就是:添加一種漂白粉。方某稱添加時不需稱量,用手抓一把,就能夠泡發20斤幹皮肚,最後約出產140斤泡發皮肚。

曝光:濟寧這個黑心賣家,大量生產銷售“毒食材”!

2018年9月,鄒城市食藥監局對零售商銷售的皮肚進行抽檢,從中檢測出甲醛含量為9.28ug/kg(標準為不得檢出)。最後,經過層層調查,終將黑心商家方某繩之以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曝光:濟寧這個黑心賣家,大量生產銷售“毒食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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