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錢了?乞丐只是在表演。被騙了別委屈,都是你自願的

老王和媳婦去大市場買菜,有個老頭坐在門口要錢。看到他大冷天的坐在水泥地上,媳婦動了惻隱之心,對老王說:“你有零錢嗎?給他點。”老王說:“沒有啊!”媳婦說:“那我買菜回來給他點錢!”

給錢了?乞丐只是在表演。被騙了別委屈,都是你自願的

買了點菜出來,媳婦掏出二塊錢給了他,他接過錢,沒說一句話,表情淡漠!媳婦問他要不要剛買的饅頭,他搶過去,也沒有說話,只是抽著沒抽完的煙。

老王很生氣,說:“你給他錢,他連句謝謝都沒說!你就不應該給他!”

媳婦說:“能出來要飯,也屬於社會最底層了,有錢就給他點吧!”

老王說:“他有手有腳的,你就不應該給他錢。雖然咱們不差那點兒錢,但他連句謝謝都沒有,看著寒心。那些在大市場上從早到晚賣菜的人,比他累多了,咱們還跟人家講價呢!而這個呢,坐著收錢,還沒有感恩之心,就不應該給他!”

結果,老王和媳婦倆都生氣了!

正能量思維:可憐,是乞丐的“職業形象”,與感恩無關。

生活中的人,也包括你的家人,利用社會或者血緣關係給他的“職位”,扮演著各種可憐相,你對他“施捨”,只是你自己的需要,與他感恩不感恩無關,既然你做了,就別委屈。

1,現在所謂的“乞丐”,不是30年前的“乞丐”了,而是一種職業,他們一般的收入,都高於普通上班族。

1983年的時候,我看過一本《中國的乞丐群落》,他們的生活比我們奢靡多了,之後我就再沒有給過乞丐錢。

2,給乞丐錢不是善良,甚至與善良無關。就像你到市場買菜一樣,不是因為你心眼好,想幫助賣菜的人,而是因為你需要。買菜是吃飯的需要,給乞丐錢是心理上的需要。

3,你接到騙子的電話,說是你的同學,聊得挺熱鬧。第二天又打電話,說自己出事了,急需5000塊錢,你就給他打了過去。你給錢,也不是你心眼好,而是你不能辨別真假,你被騙了,你不值得可憐。

搞詐騙的人,他的職業是騙子,他扮演的角色是“你的同學”。你給錢是給得你的同學,騙子不需要感謝你。

5,做乞丐的人,他的職業是乞丐,他上班的地點是市場門口、商場門口、路邊,他工作時的職業形象是“可憐”。你給乞丐錢,不是因為你善良,而是因為你沒有看透他行乞的真正原因,你只是在滿足你所謂“善良”地心理需要而已,他為什麼要謝謝你?沒有必要嗎。

所以,做什麼是自己的需要,你被騙了,只不過是你沒看透對方,與騙你的人無關。

所以,你該做什麼,你就盡心地去做,別人感謝不感謝你,那是他的事,與你無關。至於你以後還做不做,那是你的事,是你的需要,與對方無關。

所以,凡事別委屈,一切都是自己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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