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派出所工作人員向哪些地方投訴?

投訴派出所工作人員向哪些地方投訴?

投訴派出所工作人員,可向其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等部門檢舉、控告。


【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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