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穿馬路、跨越欄杆的行為,時有發生。有的人很幸運,有的人卻可能一輩子也回不了家。馬路上的交通守則其實很簡單,但一旦我們褻瀆了,就會知道它其實很厲害。
這些行人交通標誌,你是否還熟稔於心呢?
交通標誌
1.禁止行人進入標誌
表示:禁止行人進入。設在禁止行人進入的路段入口處,如城市快速路入口、封閉施工路段等。
2.禁止通行標誌
表示:表示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通行。設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處。
3.人行橫道標誌
表示:該處為專供行人橫過馬路的通道。設在人行橫道兩端位置。
4.步行標誌
表示:該路段只供步行。設在步行街兩端。
5.人行地下通道標誌(左)和人行天橋標誌(右)
表示:指引行人通往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橋入口位置。設在地下通道或天橋入口附近。
交通標線
1.人行橫道線
表示:該處可供行人穿越馬路;人行橫道線因其白色條紋狀,也俗稱斑馬線。
行人交通設施
1.人行天橋和人行地下通道
人行立交橋,一般建造在車流量大、行人稠密的地段,或者交叉口、廣場及鐵路上面。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用於避免車流和人流平面相交時的衝突,保障人們安全的穿越,提高車速,減少交通事故。
人行天橋
人行地下通道
2.人行橫道紅綠燈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3.安全島
安全島主要用於道路較寬、距離較長的人行橫道線上;如果行人不能一次橫過道路,安全島可供行人等待通行,用於行人“二次過街”。
開車也好,走路也罷,離開了“安全 ”兩字,和孤魂野鬼又有什麼兩樣?
行人有行人的邊界,車子有車子的防線。
最好不過,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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