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經濟法進行了大改大修訂,很多章節進行了修訂,在這裡我們詳細說一下考試重點,以及今年的側重點。
1.複習宗旨
備考前經濟法是注會六門考試記憶背誦比較多的,同時課程又是相對獨立的,與會計、審計、財管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經濟法包含了民法、商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等內容,建議各位踏踏實實理解教材,把教材理解透了,從而順利通過考試。
2.教材主要變更
總體來看,教材變動主要是:六、七、八、十、十二章。這五個章節進行修改。
一、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刪除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行為能力人實施純獲利行為的效力。調整了國家賠償訴訟時效起算。
二、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根據《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對本章中的建設工程合同相關規定作出調整。
三、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五)》對本章進行了調整。
四、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對本章中的證券發行,證券上市、要約收購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等辦法內容進行了全面修改和調整。
五、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根據《企業破產司法解釋(三)》和《民商事審判會議紀要》的內容進行了調整修訂。
六、第十章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不僅刪除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其他各個內容也大幅度刪減。
七、第十一章反壟斷法律制度:根據《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和《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制止濫用行政權利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進行了大幅修改。
八、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根據《外商投資法》對本章進行了全面修改。
3.怎麼複習
歷年來經濟法的考試重點是;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和票據法,除了證券法大幅度修改,其他法律只是進行了新增。法學是一門嚴謹的學科,通過案例來記憶,通過案例來理解,各位同學一定要用最新的教材,以及最新的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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