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检察: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履行监督职能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是《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两高”司法解释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

汉阴检察: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履行监督职能

2020年4月2日下午,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浩应邀列席汉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审委会讨论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发表检察意见。这是今年以来,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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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万浩检察长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详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全面把握案情,做足列席准备。在列席过程中,万浩检察长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的详细汇报以及审委会委员对案件事实的意见后,从案件定性、犯罪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方面充分发表检察意见供审委会参考,有效监督了审委会决定的案件。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万浩检察长表示,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既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分工配合,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对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意义重大。

文字:兰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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