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網紅”關雲長

“網紅”一詞,這幾年才出現,意為“走紅網絡的人”。近讀三國,突發奇想,若在三國人物中論網紅,這網紅非關羽關雲長莫屬。

細讀三國,不難發現關羽身上有著非常明顯的網紅特質。也許正是這些特質,成就了他身後超級網紅的聲名,也釀成了他“敗走麥城”的人生悲劇。

首先,關羽“顏值高”。羅貫中在《三國演義》中,對關羽的外貌有過濃墨重彩的描寫,“身長九尺,髯長二尺;面如重棗,唇若塗脂;丹鳳眼,臥蠶眉,相貌堂堂,威風凜凜”,當可躋身“高富帥”行列。關羽如現代網紅一樣,並不滿足於高顏值,還特別重視自身公眾形象的塑造和建立。古人云,孔子作春秋,亂臣賊子懼。關羽就在行軍作戰的間隙,展現在部屬面前的必定是一幅標準的“挑燈夜讀《春秋》”圖。後來,一手拿著青龍偃月刀,一手捧讀《春秋》,就成了關羽定格在芸芸眾生心目中文武雙全的經典形象。

除了夜讀《春秋》,“刮骨療毒”也可看成關羽打造自我形象的另一經典事例。這是見於正史的,並非羅貫中虛構美化。據《三國志》記載,關羽曾被流矢射中手臂,舊傷難愈,骨常疼痛。醫生說,箭頭有毒,毒入骨中,需開刀颳去骨上毒素,方能除去病根。關羽當即伸出手臂讓醫生開刀刮骨,其時他正請眾將飲酒進餐。一時間,臂血淋漓,很快流滿盤器,而關羽卻在割肉把酒,與大家談笑自若(原文是“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這是何等的英雄帥氣,何等的光彩照人。但是,關羽這骨毒早不刮遲不刮,偏偏要選在“適請諸將飲食相對”時公開刮,不能不說他有“作秀”之嫌。

網紅另一個特點,就是愛惜羽毛,想方設法吸引公眾注意力,關羽在這方面也是表現突出。他自認為呂布死後,天下已無對手,加上斬顏良誅文丑,過五關斬六將等驕人戰功,隱隱然以武藝天下第一自居。劉備取益州之地,新得虎將馬超。這馬超可不得了,不僅人長得帥,人稱“錦衣馬超”,而且武藝高強,曹操手下無人能及。在羅貫中筆下,馬超大戰曹操手下第一猛將許褚,許褚脫了衣服光著膀子,才堪與之力戰兩百回合。後又與張飛廝殺一天一夜,不分勝負。但張飛與馬超對戰,連頭盔都不戴了。可見,張飛的武藝也略遜於馬超。彼時,馬超有如一顆冉冉升起的巨星,光芒萬丈,對關羽的“第一”的地位,無疑是個威脅和挑戰。這是關羽無法容忍的,他立即寫了書信呈報劉備,說要入川與馬超比試高低。劉備閱信大驚,不知如何應對。要說孔明真是個人精,只有他懂得關羽的心思。他一封書信,便打消了關羽入川的念頭。信中只寥寥數語:“孟起(馬超)雖雄烈過人,亦乃黥布、彭越之徒耳,當與翼德(張飛)並驅爭先,猶未及美髯公絕倫超群也。”關羽覽信大悅,將信遍示賓客,又狠狠賺了一把眼球,他要的並非比試,而是對其“武林權威”的認可。倘若真比,五十歲的關羽怕是遠不及三十歲的馬孟起。

關羽兵圍樊城,曹操使于禁前往救援,前部先鋒龐德抬木梓,口出不遜之言挑戰關羽。關羽聞言勃然變色,怒曰:“天下英雄,聞吾之名,無不畏服;龐德豎子,何敢藐視吾耶。待吾親斬匹夫,以雪吾恨!”看看,關羽愛惜羽毛已到了如此地步,敵方將領罵上一句,他都受不了。後來,關羽果真殺了龐德。

愛惜羽毛到了極致,就是愛慕虛榮,狂妄自大。關羽在鎮守荊州時,孫權曾遣使為兒子向他的千金求婚,關羽不僅不允婚,還辱罵使者,說什麼“虎女焉能嫁犬子”。一國之君的孫權,連曹操都讚歎有加,“生子當如孫仲謀”,卻被關羽蔑視如犬,這又是何等的眼高於頂。

關羽愛惜士卒,深受士兵擁戴,但由於“剛而自矜”的性格,與同僚的關係多半不睦。關羽大意失荊州之時,近在江陵的南郡太守糜芳、屯兵公安的將軍傅士仁,因為怨恨關羽輕視自己,都不願全力救援,導致關羽敗走麥城。後關羽又求救於據守上庸的劉封、孟達,兩人皆按兵不動,終使關羽被孫權部將斬於臨沮。糜芳是劉備的小舅子,劉封是劉備的養子,作為劉備五虎上將之首的關羽身陷重圍,他們最應火速馳援,卻皆坐視不理,可見關羽多招人恨。

(彭利文,洞口縣人,現供職於洞口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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