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孫子36歲,門面租金每年11萬”“你不能只顧自己”

“爸,你孫子36歲,門面租金每年11萬”“你不能只顧自己”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複雜的家庭

多年前,男子在外地做生意,妻子卻在家裡與別的男人同居,憤慨之下,男子選擇了離婚,離婚後,與兒子也做了分家析產,名下的一幢樓房,一樓和二樓歸兒子,三四樓歸自己。

十三年前,男子再婚,被兒子和老父親合夥將他從樓房裡趕了出去,無奈之下,男子住到了二婚妻子家中,可是去年過年,住在房子三四樓的幾家租客回家過年,房子空置下來,男子就想著重新掛牌招新租客入住。

結果老父親卻橫插一缸子,不讓他出租房子,還讓男子出錢供兩個曾孫女讀書,男子說:“爸,你孫子36歲,樓房門面租金每年11萬”,老父親卻說:“你不能只顧自己”。這到底是怎樣一個複雜的家庭呢?

“爸,你孫子36歲,門面租金每年11萬”“你不能只顧自己”


情感調解

男子告訴調解員:“我們家庭很複雜的,都是被我前妻和我爸破壞掉的,我兒子也離婚了,我弟弟也被我爸攪和的離婚了,我爸和我媽感情也不好,分開的,我前妻現在跟我爸關係很好,就是要合起夥來對付我”!

調解員有點詫異:“你前妻跟你爸爸關係好?這很少見啊,你前妻和你離婚了,為什麼還要插手你的家事?”

男子說:“我前妻就是想跟我復婚,我不可能跟她復婚的,當時我在外地做生意,她在家裡跟別人搞同居,被我當場抓住。”

“我前妻就是在我爸面前煽風點火,就是她和我爸把我們整個家弄得支離破碎,我要出租三樓和四樓,我爸不讓,還要我給我孫女交讀書的相關費用,我說這怎麼能找我呢?我是當爺爺的,這事該找我兒子,我現在就靠著收租金,外加工作的一點收入,我還要養老的,交交養老保險就沒了。”

“爸,你孫子36歲,門面租金每年11萬”“你不能只顧自己”


調解員:“你兒子做什麼工作?”

男子:“他在娛樂場所工作,也離家很多年了,跟我前兒媳也是離婚的,現在我前兒媳和兩個孫女住在樓房的二樓,水費我交,一樓是個門面,每年出租有11萬費用,我想著兩個孩子,一年十萬怎麼也夠用了吧,還總找我要錢。”

這時,坐在男子旁邊的二婚妻子說道:“他兒子抵押車子找我們要錢,信用卡沒錢了也找我們要錢,反正一家有點什麼事都找我們要錢。”

男子:“我爸就是擔心我拿了租金,把錢給我現在的老婆,但是我兒子已經36歲了,我給他討了老婆,買了車子,弄了房子,我想我一個當父親的義務也盡到了,他總不能一直啃老吧?”

“爸,你孫子36歲,門面租金每年11萬”“你不能只顧自己”


女子補充道:“我怎麼會要他的錢?我父母都是退休工人,都有退休金,我自己也有工作,而且我也不會拿我的青春去賭那麼一點錢。”

聽完兩人的話,調解員撥通了男子老父親的電話,老父親表示:“他是兩個曾孫女的爺爺,孩子讀書沒錢,他不該給嗎?以後他老了,還不是要讓孫子輩養他。”

隨後,調解員又撥通了男子前兒媳的電話,詢問她兩個孩子讀書的費用是否可以承擔?前兒媳在電話中哽咽表示前公公能出錢是最好,現在很多老人都是出錢貼補孫子輩的,雖然門面出租每年有11萬的收入,但是孩子要上很多補習班,每節課200元,也有點吃不消。

情感點評

從法律義務上來說,爺爺確實沒有負擔孫子輩的責任和義務,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對孩子的撫養和教育是天經地義的,但是調解中這個男子他的兒子已經36歲了,已經成年,還育有兩個女兒,那麼這兩個女兒的讀書費用和生活費用,理應由他承擔。

但從男子的語氣中可以聽出,他的兒子是個不著家的,可能他兒子覺得,我已經把家裡的房子留給了前妻和兩個女兒,一樓門面每年出租11萬,由前妻拿著,相當於他已經給撫養費了,所以根本不理解前妻一個人帶大兩個女兒的艱辛和困難。

那麼有句老話叫“子不教,父之過”,前兒媳從前夫身上得不到相應的撫育費,就只能找前公公,但是還是那句話,從法律義務上講,男子沒有義務承擔兩個孫女的撫養費,當然,出於情分上,手頭闊綽的時候幫一幫,畢竟是自己的親孫女。

我個人認為問題的關鍵還是出在孩子爸爸身上,自己的孩子自己養,就算和前妻離婚了,孩子總是親生的,骨肉相連,有血緣親情的,總不能什麼事情都推到老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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