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关于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你认为是好还是不好呢?


民法典草案关于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你认为是好还是不好呢?

民法典草案一经公布,激起千层浪。其中关于婚姻法的部分规定更是颠覆性的改变,不只是简单的法条整合。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更是引起法律圈和全社会的热烈讨论。可以说国家为降低不断攀升的离婚率不遗余力,煞费苦心。

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登记离婚达310.4万对,比去年同期多出20.5万对。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2016至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是女性提出离婚。

的确对于有些一时激情离婚的夫妻来说,30天的冷静期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但是对于大部分离婚的夫妻来说,都是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思想斗争才做出离婚的决定,绝非一时兴起。 这样的规定就意味着离婚更难了。离婚就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按照此草案的规定,双方好不容易经过各方博弈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需要等30天。30天届满后30天之内,还要双方亲自去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60天内存在诸多变数,如果一方反悔,婚就离不了。之前的努力和等待都是白费,协议离婚这条路被堵死,民众被逼上梁山,不得不选择诉讼离婚这条路。到时对博公堂,好聚好散基本上不可能。你认为这样的规定好呢还是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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