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因丈夫出軌而離婚了,在孩子四歲的時候。
略過朋友離婚時期的狗血過程,我講講她的孩子,因為孩子是跟著她的,畢竟小孩不能沒了媽媽的照顧。
這個孩子在讀幼兒園的時候有些膽小怯懦,可是卻很懂事,老師也很喜歡他。
後來上了小學,突然就很反叛,成績也一直很爛,朋友很無奈。
後來還把同班一個小孩的眼睛打傷流血了,雖然眼睛治好,但孩子卻被學校勸退了。
於是,無奈轉學,在他三年級的時候,而轉學後,孩子狀態也似乎好了一些。
朋友以為能安心下來了,誰知道,揪著的心剛放鬆下來,她就接到班主任老師電話說她兒子和同學打架,讓她過去學校一趟。
她在單位趕緊請了假飛奔去學校,一路上想著等會兒要怎麼和老師懺悔,求老師的寬容。
一路上想著孩子那麼鬧騰,一直以來受了那麼多罪,她越來越憤怒。
看到孩子時,這些年來忍著的情緒爆發,氣不打一處來,為什麼孩子總是這樣折磨她,揚起手就要扇他。
班主任見狀,眼疾手快地把孩子護在身後。
朋友不依不饒地要打孩子,歇斯底里地哭喊著:“讓你不聽話,你為什麼總要給我惹禍······”
班主任老師用手擋著她,解釋說:“不是鵬鵬的錯,是別的孩子笑話他沒爸爸,他才打人的。”
聽到這話的時候,朋友的手停止在半空,突然失了神。
孩子躲在老師背後,聽到老師替他說話,頓時失聲大哭。
老師責備地說:“你這個家長到底怎麼回事,什麼都不問清楚就打孩子,有你這樣教孩子的嗎?”
朋友頓然羞愧難當,自從離婚之後,一直忙於工作,沒有那麼多時間好好和孩子溝通。
孩子惹了禍,她就只知道向老師向學校道歉,有時問孩子原因,孩子一時半會兒解釋不出來,她因為又得工作又得顧及孩子生活,她就很不耐煩。
久而久之,孩子藏在心底裡的雷區,她一無所知,她只知道孩子一直給她惹禍,然後生氣指責,不斷地惡性循環。
直到這一次被孩子班主任發現,才知道孩子一直以來,很暴躁很不友善,只是因為別人取笑他,他沒辦法自己緩解這種屈辱感和無力感,就只能通過暴力來打壓其他取笑他的人。
她意識到,問題是在自己身上,而不僅僅是孩子的錯。
後來,朋友找了前夫,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在孩子教育方面還是比較一致的。
她與前夫商量後決定以一週為單位,輪流接孩子放學。
當然也很認真地和孩子解釋了,爸媽因為感情破裂分開,可是無論父母在不在一起,都是他父母,這種關係不可能會改變,他們還是會很愛他。
這之後,孩子就又變成了那個懂事乖巧的小孩了,而且學習成績也突飛猛進。
所有孩子的本性都不壞。只有當兒童面臨毫無準備,又沒有人指導的情況下,只有他獨自掙扎著去應付的時候,他才會表現出很惡劣的行為。
兒童獲得印象的強度和方式,並不取決於客觀的事實和情況,而是取決於兒童看待和判斷事實和情景的方式。
比如朋友的孩子,因為突然被別人取笑沒有父親,他應付不了這種突發情況和緩解自己的心理問題而變現出惡劣的行為。
哪怕是我們成人,決定我們行為方向的是我們對事實的看法,而不是事實本身。
婚姻結束的本身、誰是過錯方、誰分的財產更多點、後來的孩子跟誰生活等等,這些都不是傷害孩子的根本。
對孩子最高級別的傷害:
是生活在毫無徵兆中改變,深深受傷,卻無人理解;
如果父母離婚,對待孩子有三點定要做到:
1. 坦誠告訴孩子離婚的事實,可以不說離婚的原因,但一定要說明已分開,只是父母永遠愛他。
最好雙方一起向孩子公佈父母離婚的消息,真誠並簡潔地告訴孩子:離婚是大人間的選擇,我們仍然是你的父母,還是會一樣愛你,而且會永遠愛你。”
2. 離婚後,不要讓孩子的生活環境有太大波動,不要輕易搬家或轉學。孩子的成長,環境穩定是關鍵中的關鍵。
3. 不要在孩子面前用惡毒的語言誹謗、詆譭孩子的爸爸或媽媽、不要當著孩子的面爭論撫養問題、不要問孩子是爸爸錯了還是媽媽錯了、不要阻止孩子見爸爸或媽媽。
哲學家弗洛姆曾說過:“當一個不幸的婚姻面臨解體時,父母認定他們的分離會剝奪一個完整的家庭給孩子的幸福。然而,研究表明,對孩子來說,家庭中緊張和不愉快的氣氛,比公開的決裂更有害,因為後者至少教育孩子,人能夠靠勇敢的決斷,結束一種不可容忍的生活狀況。”
給孩子最深思熟慮的愛和保護,是誠實、智慧、勇敢地面對自己的婚姻和選擇,並守住孩子內心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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