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礦?文山州政府鐵腕嚴打!(附舉報電話)

為進一步強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行為,深入推進礦產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切實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3月2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發佈《關於開展打擊非法開採礦產資源專項行動的通告》,決定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州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開採礦產資源專項行動。

非法採礦?文山州政府鐵腕嚴打!(附舉報電話)

一、鋁土礦、鉛、鋅、鎢、錫、煤、頁岩、高嶺土、石灰岩等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個人非法侵佔或破壞。未取得合法有效證照,擅自從事生產以及經營加工礦產品的,均屬非法開採行為。

二、全州境內所有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各種形式的非法開採行為,自行拆除撤離各種生產設施設備,恢復土地原貌、恢復地表植被。對繼續實施非法開採、經營、加工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的規定,查封、扣押用於非法採礦的設備設施,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存在非法開採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主動到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接受處理。對拒不停止非法開採行為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從事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一)窩藏、轉移、收購、銷售非法開採的礦產資源。

(二)以土地整治、扶貧攻堅、重點工程、礦山復墾、生態修復、種植、養殖等項目名義非法開採礦產資源。

(三)非法制售、使用、儲存民爆物品和為非法採礦點提供民爆物品,以及非法佔用土地或破壞林地資源。

(四)為非法開採礦產資源流轉土地、提供電力、機械設備、民爆物品、堆放場所等條件。

(五)對非法開採和非法運輸礦產資源隱瞞不報、通風報信、阻礙執法。

(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參與非法開採,縱容、包庇非法開採行為或為非法開採充當“保護傘”。

(七)村(組)黨員幹部包庇、參與非法開採或為非法開採者通風報信。

對存在以上違法違規行為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將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建立健全巡查排查,聯合執法,層層上報,舉報獎勵機制,充實完善鄉(鎮)、村委會、村小組幹部包點包片巡查監管責任制,對非法開採、運輸、經營礦產資源的行為做到應報盡報。以村民小組為單元,認真排查,將轄區非法採礦排查表簽字蓋章逐級上報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縣(市)級人民政府直至州打擊非法開採礦產資源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凡舉報“非法小煤窯”;無證勘查、無證開採、私挖盜採礦產資源;非法經營、收購礦產品或者經營、收購無合法來源礦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每核實1件,獎勵1000元。對同一舉報線索,經核實無誤,按舉報時間順序,獎勵最先舉報者。獎勵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納入同級財政給予保障。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保密舉報相關信息,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舉報電話:

州自然資源規劃局:0876—2190534;

文山市:0876—2123630;

硯山縣:0876—3129352;

西疇縣:0876—7627227;

麻栗坡縣:0876—6622832;

馬關縣:0876—7130633;

丘北縣:0876—4121354;

廣南縣:0876—5157234;

富寧縣:0876—6122987。


原標題:非法採礦?文山州政府鐵腕嚴打!(附舉報電話)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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