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取消!2020 年底前完成

大消息!2年內,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將取消!為什麼取消?你的待遇會降嗎?這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今天就給大家做個統一回復。

確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20年底前取消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當中有一條規定:

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取消!2020 年底前完成

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取消!2020 年底前完成

政策內容公佈後,有新變化,實際問題作出了相關闡釋與規定,這些新變化具體有:

一、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

《通知》指明,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

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省級財政要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完善省級及以下財政分擔辦法。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前後的工作銜接,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

二、提升保障,高血壓、糖尿病等納入醫保報銷

《通知》著重提出要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並且將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此外還應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於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

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負擔。

三、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於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並軌運行向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制度統一過程中,要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參保連續穩定,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生兒、兒童、學生以及農民工等人群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已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範圍;妥善處理特殊問題、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統一前後政策銜接,穩定待遇預期,防止泛福利化傾向。

四、完善規範大病保險政策和管理

《通知》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規範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保障政策,推動統籌地區之間待遇保障標準和支付水平銜接平衡、大體一致。

要優化大病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大病保險原則上委託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對商業保險機構的考核機制,建立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評估體系,督促商業保險機構提高服務管理效能,在規範診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引導合理就醫等方面發揮應有作用。

五、切實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硬任務

《通知》強調,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著力解決“兩不愁、三保障”中醫療保障薄弱環節。

確保貧困群眾應保盡保,充分發揮三重保障功能,按照現有支付範圍和既定標準保障到位,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長效機制,切實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硬任務。

六、全面做實地市級統籌

目前,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基本上已實現地市級統籌,但近一半是基金調劑模式,還沒有實現基金統收統支。為鞏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從以下重點入手:一是實現基金統收統支、二是實現政策制度統一、三是實現一體化經辦管理。

同時,鼓勵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分擔、統籌調劑、預算考核”的總體思路,探索省級統籌方案。

取消後會降低,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嗎?

一、取消的是居民醫保個人賬戶,跟職工醫保沒關係

文件當中所指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與人們通常理解的醫保個人賬戶並不是一個概念。提到醫保個人賬戶,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的都是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2個帳戶,即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

其中個人賬戶專門用來存儲參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納的按一定比例劃入的資金。這個賬戶中的錢都屬於參保人自己,可以用於報銷之外的醫療費用,如在定點藥店購藥等。

而對於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賬戶,很多參保人根本沒聽說過這回事。確實,很多地區的城鄉居民醫保根本就沒設過個人賬戶。

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不受影響,醫保個人賬戶從未清零

那為什麼文件裡說要取消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呢?

這是因為前兩年,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為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原新農合、原城鎮居民醫保中有個人(家庭)賬戶的,也帶進了城鄉居民醫保。

有的地區在統籌城鄉居民醫保的過程中,設置了個人(家庭)賬戶進行過渡。因此,現在部分城鄉居民醫保中也有個人(家庭)賬戶的存在。所以,這則規定僅是涉及很少的一類人。

而這次國家醫療保障局和財政部聯合發佈的《通知》針對的是城鄉居民醫保,並不是所有醫保個人賬戶。也就是說,只有城鄉居民醫保中的個人(家庭)賬戶會被取消,而城鎮職工醫保中的個人賬戶不會受到該《通知》的影響。

對於那些存在個人賬戶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來說,也不用擔心個人賬戶取消,社保卡里面的錢就會清零。對於醫保個人賬戶,從來未有過清零的情況,當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並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而是通過推進門診統籌進行替代實現的。門診統籌有利於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增強基金共濟效應,能更好的保障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為參保群眾提供更多實實在在的權益。

國家醫保局表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並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

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取消!2020 年底前完成

各地推進門診統籌後,可將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均可報銷,比例在50%左右。

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取消!2020 年底前完成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魯全:個人賬戶的錢本來是你自己交的,這時候如果用個人賬戶支付的話,就意味著完全是由你個人在承擔醫療的費用,現在我們把個人賬戶取消之後,就意味著無論你是大病還是小病,這些費用都從統籌基金裡面出,就意味著大家用共同的錢幫助那些產生了大額醫療費用的人,才是醫療保險的基本邏輯。

同時,為減輕參保群眾的門診大病負擔,對於一些主要在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等的門診醫療費用,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並參照住院制定相應的管理和支付辦法。

定了!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取消!2020 年底前完成

中國勞動社保研究院醫保室主任王宗凡:特別是年度費用比較高的一些門診的慢性病,它納入到大病統籌的基金,就跟住院放在一起來報銷,那麼報銷的水平也比門診的報銷水平更高。

就是說它並不會降低待遇,甚至我認為待遇可能是一個提升。

個人醫保賬戶誤讀,和你息息相關

個人醫保賬戶明年底就沒有了?醫保卡里的餘額會清零?取消後享受的醫保待遇會下降?…這些謠言你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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