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感情不堪一擊,輸給認識3天相親男,女人都是這麼現實嗎?


5年感情不堪一擊,輸給認識3天相親男,女人都是這麼現實嗎?


很多人都說要等一個靈魂契合的伴侶,很多人都憧憬一段最好的戀愛,其實沒那麼困難,也沒有那麼麻煩。就像炸雞和啤酒是標配,但可樂雪碧配上炸雞,同樣很完美。

愛情最好的樣子,其實就是兩個傻傻的人,遇見後,突然從對方眼中看到了紅塵萬丈,然後不論做了什麼樣的選擇,兩個人都步調一致的,朝著彼此喜歡的生活努力。

我也許不如別人優秀,卻比任何人都愛你。

可回到現實,卻很難有“擇偶自由”。很多人覺得奇怪,我國法律早就保障了戀愛和婚姻自由,難道還沒有“擇偶自由”嗎?

“擇偶自由”並非法律概念,而是現實概念,隱含兩層意思:一,你能找誰;二,你不能找誰。第一層意思,大家明白;第二層意思,很多人懵圈了……像今天的讀者故事,5年感情不堪一擊,輸給認識3天相親男,女人都是這麼現實嗎?其實,好的感情,大多都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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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慕雪今年25歲,長相漂亮,名牌大學畢業,目前就職於一家大型股份制企業,由於工作能力出色,入職2年後就擔任部門主管,月薪2萬餘。

這樣一個靚麗而能幹的女白領,確實很受異性青睞。公司大股東林總非常看好慕雪,希望她能嫁給自己的兒子小林。

林總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兩個女兒精明能幹,在家族企業能獨當一面;兒子長相不錯,是個技術宅男,能做事,但如果做管理,真不是兩個姐姐的對手。

兩個女兒虎視眈眈,但林總希望把家業交給兒子,可兒子有性格缺陷,他希望娶個能幹而可靠的兒媳,輔佐兒子。這不,林總看中了慕雪,就安排相親,把小林介紹給慕雪,而小林對慕雪也一見鍾情。儘管才認識3天,但已心生愛慕。

不過,慕雪有一個從大三開始談的男朋友小汪,兩人在一起5年了。小汪長得高大帥氣,在一家國企工作,月薪萬餘元,比較穩定。

兩人遲遲沒有結婚,還是因為經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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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雪來自農村,下面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慕雪父親原本做點生意,家境過得去。不幸的是,慕雪上高中時,父親忽然中風癱瘓,從此家道中落。

父母拼盡全力供慕雪讀完大學,但妹妹和弟弟就得由她來照顧、扶養了。

小汪的父母是普通工人,家境差。他和慕雪的月薪加起來雖然有3萬,但要想在一線城市買房結婚,仍比較艱難。何況,慕雪還要供妹妹和弟弟讀書。為此,兩人結婚的事,一直沒有提上日程。

慕雪的內心,愛的是小汪,可面對小林的追求,她猶豫了。

慕雪如果選擇小林,顯然就是為了金錢背叛了愛情。但事實上,此時的慕雪並沒有實現擇偶自由。假如只能二選一的話,她只能選擇小林。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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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自由最大的痛苦在於“你不能選誰”。

假如選擇小汪的話,慕雪將面臨兩個困境:第一,她會在一線城市過得很困窘;第二,她難以做到幫扶妹妹和弟弟,更難以贍養父母。

假如將來她或家人患上什麼重大疾病的話,更是雪上加霜。

為了愛情,她可以忍受困窘,但她不能不管父母、弟弟和妹妹。

有道是“貧賤夫妻百事哀”,如果慕雪執意選擇小汪,很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在長年累月的困窘中,當初的愛情消磨殆盡,最後互相指責對方拖累了自己。最後,兩人既沒有過上優渥生活,還遺失了那曾經美好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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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她選擇小林,這些問題將迎刃而解。她和她家人的命運,就此改變。

慕雪可以不選擇小林,但對於她來說,只能在小林這個階層中挑選伴侶,而不能選擇小汪或跟小汪條件差不多的男生。假如她要勉強,遲早會被生活打臉!

不止慕雪,其實小汪和小林這兩個男生,同樣沒有擇偶自由。

小汪就不用說了,他喜歡慕雪,但他承擔不起慕雪的未來。說白了,他只適合找家境優渥或個人收入頗豐的女人,而像慕雪這種家庭負擔重的女生,並不適合他。

小林如果不願繼承家業,只想過普通生活,那他找什麼樣的女生都可以。但如果他不願家業落到兩個姐姐手裡,他就只能找慕雪這種有潛力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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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能找誰”和“想找誰”往往是矛盾的。

該找的對象,你可能不喜歡;不該找的對象,你可能喜歡得要命。再加上傳統文化,鄙視看重物質,崇尚愛情,更容易讓人做出錯誤的選擇。

很多人在尋找結婚對象時,恰恰就不明白這一點,他們沒有仔細分析過自己的處境,也沒有分析過對方的情況,卻盲目地將一切寄望於虛無縹緲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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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以為愛情的力量是無窮的,可以戰勝一切。事實上,並非如此。

很多人選擇了自己“不能找”的對象,結果導致人生一團糟。

譬如,你是個窮學渣,最好找個學霸或富二代,你不能找個跟自己一樣的窮學渣。否則,只要你家祖墳不冒青煙,你的孩子大概率只能在社會底層打滾。

需要說明的是,人的感情其實是由觀念支配的。假如你從內心裡知道了自己的擇偶方向,而且願意接受這個方向,你就會喜歡上這個方向中的某個人。

如果有一類或幾類對象你不能找,就說明你還沒有實現“擇偶自由”。那麼,你就要從內心裡告訴自己,你只能找自己可以找的對象,千萬不能犯擰。

問題來了,怎樣才能實現“擇偶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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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假如慕雪要實現“擇偶自由”,她惟一能做的,就是努力工作,在最短時間內混成高級金領,或自己下海創業,並在適婚年齡就取得極大成功。

很顯然,這個非常艱難。

可能很多讀者會提出疑問,既然慕雪沒有這麼高的才能,那憑什麼林總認為她可以幫助兒子繼承他的事業呢?

創業和接班,是兩個概念,起點不同,所需要的能力完全不同,而且面臨的歷史條件,也截然不同。

譬如,楊惠妍能執掌碧桂園,但她不能白手起家幹出一個千億級企業;宗馥莉可以幫父親打理生意,但她不能從無到有創造一個娃哈哈。

同樣的道理,很多富二代並不具備父輩那種白手起家的能力,但他們終究要接班的。譬如王思聰,遲早是要執掌萬達系的。

慕雪即便通過自我奮鬥取得較大成功,也可能錯過了最佳婚育年齡。而且到那時,高處不勝寒,或許就不好找對象了。不信,大家看看董大姐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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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慕雪要想實現“擇偶自由”,除了奮鬥之外,她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

一個人強大到了不需要考慮對方任何條件的地步,才能忽視“不能找誰”,也可以實現“能找誰”。不過,“擇偶自由”依然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因為,你在條件上能做到“誰都配得上,找誰都不會過得差”,但這並不意味著誰都會喜歡你。不過,你可以找到其同類型甚至更好的對象。

所以,擇偶自由指的是,你無需考慮任何條件,只要彼此相愛,找誰都可以。

祝我的讀者朋友們,全都實現擇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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