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不過手”是什麼規定?

前幾天店裡來了一個客戶,在給她遞玉器的時候,因為沒放在她手上而是放在托盤裡而不高興了。其實這是行業裡的常規操作。叫做“玉不過手”。為什麼這樣做呢?

“玉不過手”是什麼規定?


第一規避風險

在行內傳遞和田玉玉器的時候,是不會手對手直接傳遞的,如果在傳遞的過程中,如果掉地上摔碎了或者磕了,算客戶的還是算商家的?責任很難劃分。玉友應該等商家放在托盤裡放置妥當了再拿起來看。如果你著急忙慌的從商家手中接過來,也暴露了你是新手,很可能被宰。

“玉不過手”是什麼規定?


第二防止商家碰瓷

曾經聽客戶說的,在一個店裡面,商家給了他一件玉器,這件玉器本來就是碎的,商家捏住裂口給客戶,客戶接過來就碎了,商家說是客戶弄壞的,有理也說不清,最後不得不賠錢。如果這個玉是放在托盤裡的,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商家碰瓷了呢?

“玉不過手”是什麼規定?


對於這條不成文的規定,玉友最好嚴格遵守,以避免財產受到損失或者產生糾紛。

“玉不過手”是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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