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實務中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時有很多人在問,應納稅所得額是自己需要交的稅嗎?為什麼我的應納稅所得額這麼多?應納稅額是要退給我的稅還是我要繳的稅?等等。考慮到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作為專業性術語和參加個人所得稅退稅人員有許多是非財稅專業人士,本篇文章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做進一步解讀,通過對本篇文章閱讀,讓你清楚什麼是應納稅所得額,什麼是應納稅額,什麼情況下補稅,什麼情況下退稅。
一、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從稅法規定可以看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需要知道收入額、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指標,當然,這裡的各項指標不一定每個納稅人都會在本人年度所得中體現,可能有的納稅人不涉及部分項目。下面我們將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幫助大家更好理解。
例如:
小張是某公司員工,2019年度工資收入為15萬元,繳納社保2.8萬元,2019年度有一子女上小學(由小張單獨扣除),其他減免和扣除事項無。那麼小張2019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多少?
答:
小張2019年度收入額為15萬,減除費用按國家規定為6萬元,專項扣除(社保支出)2.8萬元,專項附加扣除1.2萬元(子女教育可以每月扣除1000元)。
2019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5-6-2.8-1.2=5萬元
注:實務中有人問為什麼我的應納稅所得額這麼多,其實應納稅所得額一般為收入額與減除費用和扣除項差額。而減除費用是確定的,所以參加個稅彙算的人員可以自己查看下本人在收入確定情況下扣除項是否全部申報完成,如果扣除項未足額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就會增加。
二、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那麼應納稅額和應納稅所得額有什麼關係呢?兩者雖然僅差兩字,但意思完全不同,一般情況下,應納稅所得額是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我們接上文舉例:
小張2019年度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50000*10%-2520
=2480元
計算到這裡是否表明小張年度彙算清繳就需要繳納這麼多稅呢?不一定。
三、補稅或退稅
計算出年度應納稅額後,我們如果想確定是補稅還是退稅,還需要知道2019年度我們預繳稅款是多少?一般預繳稅款是由企業代扣代繳,自行申報彙算的納稅人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等查詢。
我們繼續接上文舉例:
(一)假設小張2019年度已預繳稅款2000元。
那麼小張在2019年度進行彙算清繳需要補稅2480-2000=480元。
(二)假設小張2019年度已預繳稅款2800元。
那麼小張在2019年度進行彙算清繳可以退稅2800-2480=320元。
四、總結
本文主要講解了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兩者之間的關係以及在什麼情況下納稅人會補稅或什麼情況下納稅人會退稅,希望通過本文講解,對正在辦理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的人士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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