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參與、立場多變、勢力龐大:北宋臺鑒參與黨爭的特色

北宋政治生態及其運作方式較之漢唐有不少新的變化,其中頗值得關注的,一是黨爭之風的泛濫,二是臺諫制度的發展與完善,以及由此帶來的政治制衡機制的調整。

北宋臺諫制度主要由御史臺和諫院構成,臺諫制度在北宋時期有很大的發展,在北宋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北宋時期黨爭風氣盛行,臺諫也逐漸與黨爭產生聯繫,臺諫參與黨爭對北宋的政治風氣、政治生態和臺諫制度等方面都帶來了重要影響。

公開參與、立場多變、勢力龐大:北宋臺鑒參與黨爭的特色

今天就帶大家看一看北宋時臺鑒摻和進黨爭中,都有哪些特色之處。

一、臺諫參與黨爭的方式具有公開性。

臺諫參與黨爭的方式與其他官僚部門的官員相比具有公開性,這是因為臺諫主要是利用制度賦予的監察職能和司法職能參與黨爭,為其參與黨爭提供了合理性,因而其參與黨爭的方式具有公開性

臺諫一方面利用監察職能排擊異黨,另一方面利用司法職能製造黨獄。慶曆年間,御史中丞王拱辰命御史臺屬官魚周詢、劉元瑜等人彈劾蘇舜欽用所賣進奏院的廢紙錢召妓宴飲便是利用監察職能打擊政敵的典型案件。元豐八年(1085)十二月,侍御史劉摯彈劾蔡確與章惇結黨:

“蔡確無大臣進退之節,與章惇固結朋黨。自陛下進用司馬光、呂公著以來,意不以為便。今中外以謂確與惇不罷,則善良無由自立,天下終不得被仁厚之澤。”

公開參與、立場多變、勢力龐大:北宋臺鑒參與黨爭的特色

在劉摯等臺諫的多次奏劾下,蔡確最終被罷相貶官。紹聖二年(1095)三月,林希權禮部尚書監察御史常安民遂彈劾林希為章惇之黨人和謀客,因此章惇與其黨“日毀短安民於上前,謂安民力主元祐,意欲為範祖禹等營解”。同年九月,監察御史常安民又彈劾蔡京:

“奸足以惑眾,辨足以飾非,巧足以移奪人主之視聽,力足以顛倒天下之是非。內結中官,外連臺諫。今在朝之臣,京黨過半。陛下若不早覺悟逐去之,他日援引群奸,佈滿中外,變移是非,陰奪人主之權。羽翼已成,就欲去之,嗟無及矣!”

此為御史利用監察職能對大臣的朋黨行為進行彈劾。

元祐元年(1086),洛黨的御史中丞傅堯俞、侍御史王巖叟、左司諫朱光庭等臺諫官為了打擊蜀黨,遂彈劾蜀黨領袖蘇軾主持的學士院館職考試的策題語涉非議宋仁宗和神宗。元祐三年(1088)五月,諫議大夫王規彈劾胡宗愈自從任御史中丞,“論事建言多出私意”,且與蘇軾、孔文仲“各以親舊相為比周,力排不附者,而深結同於己者”

,反對除胡宗愈為尚書右丞。十月,右正言劉安世也上疏奏劾胡宗愈是呂公著姻家,因此得以除御史中丞,“及宗愈初除尚書右丞,除其朋黨之外,無一人以為可者”,請求廢去胡宗愈尚書右丞一職。元祐六年(1091)十一月,劉摯罷相麻制過門下,給事中朱光庭言:“摯有功大臣,不當無名而去。言者若指臣為朋黨,願並被逐不辭”,果然被御史中丞鄭雍彈劾“朱光庭朋黨,乞正其罪”,殿中侍御史楊畏又言:“摯多朋黨,必相救援,願一切勿聽”,於是朱光庭與劉摯相繼被罷。

公開參與、立場多變、勢力龐大:北宋臺鑒參與黨爭的特色

以上皆是臺諫通過發揮監察職能參與黨爭的例證,不難看出其參與過程是完全公開的。雖然彈劾的理由大多冠冕堂皇,但參與的途徑是透明的、公開的。此外,御史臺也充分利用其司法職能公開地參與黨爭、製造黨獄。

二、臺諫在參與黨爭的過程中,逐漸成為了一股重要勢力。

縱觀北宋時期臺諫參與的朋黨之爭,不難看出,從參與黨爭的人數來看,臺諫並不是黨爭的主體,但是從臺諫參與黨爭的程度和影響來看,臺諫實際上逐漸成為了實質性的主體。由此可以看出,臺諫在參與黨爭的過程中,逐漸成為了一股重要勢力。

1、“景祐黨爭”時期,臺諫只是小範圍地參與黨爭,但正是由於身為臺諫的韓瀆公開地上疏彈劾范仲淹等人結黨,從而導致范仲淹、呂夷簡之間因個人恩怨引起的政治鬥爭惡化為兩個政治集團之間的朋黨之爭。

2、“慶曆黨爭”時期,由於保守派的王、章黨中的臺諫炮製了“進奏院獄案”,首次利用文字獄的形式打擊政敵異黨,給改革派以沉重打擊,最終導致慶曆新政破產。不難看出,臺諫在“慶曆黨爭”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3、“新法之爭”中,變法派和反變法派中皆有一定數量的臺諫官。雙方的臺諫官充分利用監察職能彈擊政敵、發揮司法職能製造黨獄,積極而全面地參與到黨爭之中,使“新法之爭”牽涉甚廣,直接影響了北宋後期的朋黨之爭。

公開參與、立場多變、勢力龐大:北宋臺鑒參與黨爭的特色

北宋後期的臺諫勢力幾乎貫穿於黨爭過程的始終。臺諫在哲宗時期的“新舊黨爭”和“崇寧黨禁”中的活動,與北宋中期相比更加廣泛和全面,利用文字獄打擊異黨的黨爭現象也愈加頻繁。

臺諫逐漸淪為了執政大臣之私人官職,將北宋的黨爭推向了惡性發展的局面,極大地破壞了北宋的政治生態

通過上述考察和分析,可以看出從臺諫參與黨爭的數量上來看,雖然參與黨爭的臺諫數量呈現出增長趨勢,但是臺諫本身並未成為一個獨立的政治派別。臺諫只是在參與黨爭的過程中,成為了某一政治集團的成員,所以臺諫並非黨爭的主體。從臺諫參與黨爭的程度和影響來看,臺諫參與黨爭的程度逐漸加深,從小範圍地涉入黨爭到全面參與黨爭,臺諫參與黨爭的活動日益頻繁,由此產生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三、臺諫在黨爭中的派系傾向具有多變性。

臺諫作為中央監察官員,本應擔負起監督糾劾文武百官的職責,但是在北宋黨爭愈演愈烈的情況下,臺諫不得不權衡利弊,選擇趨附於某一朋黨。當臺諫面對可能會危及自身利益的局面時,則極有可能會臨陣倒戈,倒向另一政治派別,這充分說明臺諫在黨爭中的派系傾向具有多變性。

如“慶曆黨爭”時期,在新政施行初期,臺諫官員基本支持改革派。隨後,在愈發激烈的黨爭過程中,宋仁宗開始懷疑改革派,部分臺諫官則見風使舵,轉而攻擊改革派。

公開參與、立場多變、勢力龐大:北宋臺鑒參與黨爭的特色

同樣的現象在“新法之爭”和“新舊黨爭”中也時常出現,臺諫在不同政治派別中游離已然成為常態。尤其是在北宋後期,臺諫完全淪為黨爭的工具之後,喪失了獨立言事權

,其政治立場不再以維護國家利益為出發點,轉而完全為個人利益所左右。維護個人利益成為臺諫參與黨爭的驅動力,臺諫在黨爭中的派系傾向則隨著其個人利益的變化而變化。

結語:

經由上面的分析,可知由於臺諫監察職能和司法職能的發揮,其顯著的特點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臺諫參與黨爭的方式具有公開性;二是臺諫在參與黨爭的過程中,逐漸成為了一股重要勢力;三是臺諫在黨爭中的派系傾向具有多變性。

宋朝是黨爭很厲害的朝代,臺鑒作為檢察和司法官,積極參與黨爭,稱為某一黨的喉舌,極力攻擊對立黨。可以說,臺鑒也是宋朝朋黨之爭這塘渾水的攪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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