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寶貝天天想吃糖,來試試親子合作

近日,曬娃狂魔陳冠希曬出女兒滿嘴巧克力糖的照片,併發文分享女兒從小愛吃糖,看到糖果就垂涎欲滴,小眼睛調皮地眨巴眨巴,迫不及待的表情真是小戲精,當爸爸的一點抵禦力都沒有。糖拿到手就停不下嘴,還不忘豎起大拇指:“好吃!好吃!”


可是,陳媽媽卻坐不住了,緊張地在底下留言:“少吃少吃!請爸爸少給寶貝吃糖。”


家有兒女的你,是否對寶貝十分熱愛吃糖很是頭疼。連陳冠希都回復媽媽留言:“哭得束手無策啊。”


的確,吃糖對孩子的身體沒什麼好處,容易造成小牙齒蛀牙的同時,過多的添加劑使糖根本沒營養,長期吃還有可能損傷身體。可是,面對寶貝熱切的眼神,溫柔地講道理,他無動於衷;要是兇了,他彷彿受了天大的委屈。給,容易寵溺;不給,是心理傷害。


元芳,你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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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想要恰當地處理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孩子為什麼這麼愛吃糖呢?是糖果有魔法嗎?


大多可以主觀地表示要吃糖的孩子,年齡基本都在3歲以上,可是,3歲的孩子明明已經能聽懂並理解“吃糖對身體不好”,為什麼還要堅持己見,吃不到糖不罷休呢?其實,是因為孩子的需求並不止是表面上的糖果,而是要糖這個事情關係到媽媽的關注和孩子感受裡的家庭地位。

美國兒童心理學家、現代實踐派兒童心理學奠基人魯道夫·德雷克斯說:“孩子的不當行為通常是因為他們擁有一個錯誤的目標。尋求過度關注、權利之爭是孩子不當行為的錯誤目標。”

  • 過度關注

孩子天生盡其所能尋找歸屬感。孩子覺得只有自己成為焦點,才能顯示出我很重要。所以,他會使出各種方法得到關注,“要糖吃”就是其中一種。

我的朋友小暖媽媽是一位全職媽媽,晨起她在廚房忙早餐,4歲的寶寶自己在陽臺玩,拼了幾分鐘積木,小暖起身走到廚房門口,說:“媽媽,我想要吃糖。”並楚楚地看著媽媽。

媽媽跟她說:“你剛起床,現在不適合吃糖,一會早餐過後我們再吃,好嗎?”

小暖眼神一暗,慢慢回到陽臺繼續玩玩具。

不一會,她又走到媽媽身邊,“媽媽,現在還沒有吃早餐,我可以先吃個糖,然後在廚房看你做早餐嗎?”

“寶貝,廚房有火,而且我正在用料理機準備豆漿,這些都很危險。你到房間裡跟你的芭比娃娃過家家,好嗎?”

在廚房門口安靜了幾分鐘,小暖走過來抱著媽媽膝蓋,說:“媽媽,我愛你。我只想吃一個糖,或者吃個葡萄乾也可以。”媽媽蹲下來擁抱了她,並把她抱起來:“寶貝,媽媽也愛你,走,我們吃早餐去。”

我們看到了耐心的媽媽在不斷寬慰小暖,而小暖,表面上想要一顆糖吃,實際上,她不斷地糾纏媽媽,是想通過媽媽給她一顆糖,來感受媽媽還在關注她,而並不只是在關注做早餐。

媽媽在專注地做早餐,小暖覺得被忽視了。即使她吃到了糖,她還會再要一顆,或者再做點什麼,吸引媽媽的注意。她的目標是媽媽不斷地關注她,而不是去忙自己的事情。

“除非你給我糖吃,否則你就是不關注我,我就什麼都不是。”這是小暖內心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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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權力之爭

家,是孩子的主要活動場所。孩子特別在意自己在家庭中位置,會不斷證實自己在家庭裡“很重要”,來持續獲得自我價值感。

“我想要吃糖,這是我的權力。我就想證明,在這個家裡,我是可以說了算的。連吃糖的權力都沒有,那我在家裡還有什麼價值?”

五歲的佩佩就希望通過“我可以喜歡吃糖就吃糖”這件事來感受自己在家庭中很重要。

週末的一天,她自己搬凳子到櫥櫃上拿了糖罐,一邊看電視一邊吃。

媽媽一邊做家務一邊提醒她,糖不能多吃,會蛀牙的。

佩佩於是哀求媽媽,再吃3個就不吃了。媽媽想著就3個,算了。

幾分鐘過去了,媽媽轉身回來,佩佩還在繼續往嘴裡塞,這次媽媽口氣硬起來了:“佩佩,你不能再吃了。”佩佩乾脆充耳不聞,還多掏了幾個出來。

媽媽生氣了:“你把糖罐給我,不能再吃了。”“

但是媽媽,我還想......”“你是想讓我動手,是吧?”媽媽把罐子拿了過來,佩佩伸手來搶,媽媽打了她的手。

“你個老女人,你把糖還給我。”媽媽氣極了,伸手打了她屁股,還讓她在陽臺罰站。

一開始,佩佩知道不能多吃,她用了迂迴的辦法,要求多吃3個,來挑戰媽媽的權力。媽媽答應了,佩佩就覺得,我想要多吃就能多吃,這表示我很重要。可當媽媽強行地制止了她繼續吃糖的行為後,佩佩還想要繼續獲得吃糖的權力。

她覺得,如果順從了媽媽,她在家裡的權力沒有媽媽大,她就失去了價值。於是,她就不斷地想要搶回糖罐,以證明自己才是擁有更大權力的人。

“我想要吃糖,這是我的權力。我就想證明,在這個家裡,我是可以說了算的。連吃糖的權力都沒有,那我在家裡還有什麼價值?”這是佩佩的想法。

這就是親子間的權力之爭,孩子想要一個“小霸王”的地位,爸爸媽媽想要管束孩子,控制孩子的行為,各自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維護家庭中的價值所在,也就順應地產生了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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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孩子心裡想要的糖果原來是“關注”和“地位”,那麼,我們是否給予他,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了呢?是的,我們需要關注孩子,給予孩子一個家庭位置。但是,我們需要明白,無休止的關注和高於一切的權力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親子間需要一場“合作”,來實現共贏。

  • 互相尊重是親子“合作”的基礎

魯道夫·德雷克斯說:尊重孩子,就是說我們將孩子看作和我們自己一樣,是個享有同等決定權的人。但這樣的權利,並不代表孩子可以做任何大人能做的事情。每個人在家庭中都扮演不同的角色,每個人都有被尊重的權利。

孩子是有吃糖的權力的,在家庭中,孩子應該擁有自己的決定權。但是,並不是說,孩子就可以無休止地吃,我們尊重孩子吃糖的需求,孩子也需要尊重我們對吃糖的約束。形成互相尊重,才能達到和諧。

媽媽可以選擇一個晚餐或週末下午茶的時間,跟孩子聊聊關於吃糖的利弊,媽媽可以事先準備一些小朋友分享糖果的照片,也準備一些蛀牙和生病的照片,讓孩子比對著看。然後引導孩子,“寶貝雖然想吃糖,但是也想要堅固的小牙齒和棒棒的身體,對嗎?”

然後,媽媽可以根據孩子的身體情況和他提出的心理期望值相互平衡,商定一週可以吃多少的糖果。

商定以後,在限額以內的糖,媽媽不能再加任何的約束,要愉快地給。甚至習慣培養起來以後,可以讓孩子自己拿。限額以外,堅決拒絕。

當孩子確定了自己的權利以後,他才能真正無憂地享受吃糖的快樂,不用每次都被衝突或爭吵擾亂。媽媽則可以在保護孩子的前提下,保護了孩子的自尊心,免除了無休止的要糖吃的魔咒。

親子間的關注是相互的,尊重也是,只有大家都感受尊重,享受權利並承擔責任,才能免去爭執的煩惱,促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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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建立家庭規則,並一起遵守,是親子合作的體現

在過去的的專制社會中,合作的意思是按照命令做。而民主的新時代賦予了新的意義:我們一起工作,達成情景所需的目標。

很多媽媽都會被孩子總是盡情搗亂,卻不願意收拾玩具感到無可奈何。那麼,我們怎樣在親子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建立起家庭中各自收拾自己東西的規則,並一起遵守,達到“親子合作”呢?

互相尊重,就是媽媽不強迫孩子收拾,也不強迫自己替他們收拾。那凌亂的家怎麼辦?當媽媽覺得客廳裡的東西到處都是,媽媽可以收拾,這是因為東西阻礙了她,為了自己覺得舒適,媽媽收拾了東西。孩子沒有收拾東西,他們會因此而找不到想玩的玩具、作業本或自己的水杯。

而孩子的房間,媽媽是可以不收拾的,因為沒影響到自己。既然孩子不願意收拾,媽媽也不能強迫孩子必須要整潔乾淨。媽媽可以讓孩子感受一下不收拾的後果。

用不了很長時間,孩子就會感受到四處奔走的玩具讓他們連床都上不了,而找不到的作業本讓他們無法跟老師交待。而這一切,卻沒有影響到媽媽,沒有讓媽媽歇斯底里,反而是自己要抓狂了。

這個時候,媽媽就可以跟孩子商議收拾東西的規則,然後一起去遵守,共同維護家庭環境。媽媽不用再操心收拾不完的東西,孩子也學會了獨立收拾自己的東西。達成了“親子合作”,實現了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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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親子間的互動是最真誠的,孩子反饋給你的,永遠是他最真實的一面。他的持續索求,例如不斷地想要吃糖,那必定是他覺得受到了忽視。

他告訴你的可能是想要一顆糖、想要一個新玩具,實際上,孩子是需求不滿,他想要通過要到這個東西,來維持他依然受到關注與依然在媽媽心裡佔據重要的位置。說到底,他是在告訴你,爸爸媽媽,我想要你的愛。

而從根本上解決孩子的糖果難題,需要“親子合作”。 合作的基礎是尊重,爸爸媽媽尊重孩子對愛的需求,孩子自然也會從你的愛裡,學會尊重你,學會愛你。只要你願意不斷給予愛的糖果,孩子必定會以深情回贈於你。

而只要奠定了尊重他人的基礎,孩子就會很容易產生對規律的尊重,他會感受到,遵守規則才能獲得最大的自由。遵守了吃糖的規則,才能無憂地享受糖果的樂趣;遵守了收拾的規則,才能隨手就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家庭成員間的關注是互相的,每一個家庭成員都應該有自己清晰的定位,形成互相尊重,共同遵守家庭規則的相處模式,才能促進“親子合作”,實現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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