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一些商家“變戲法”,消費者“扎堆”投訴!

近期,延吉市多位車主遭遇洗車規則“變戲法”:洗車費漲價,洗車卡新增有效期,洗車行易主、原會員卡作廢等,使延吉市消費者協會近日收到的相關投訴“扎堆”。


日前,市民陳先生在自己常去的洗車行洗車時被收費30元,“原先20元,怎麼漲價了呢?”陳先生不解。經營者表示,受疫情影響,洗車工人不能及時返崗,導致用工緊缺,工作量加大,因此洗車費上漲。張先生在付費後向市消協投訴。


“漲價可以,但要提前告知消費者。”市消協副秘書長許真調解指出,在此糾紛中,消費者有知情權,經營者不管是什麼理由漲價都應履行告知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漲價事宜,由消費者選擇是繼續消費或是到別處消費。經調解,經營者為陳先生退款10元。


市民丁先生於2019年3月11日在家附近的洗車行辦理了一張會員卡。疫情期間,他多次去洗車都因洗車行停業而未能消費。今年3月14日,當他的家人去消費時,經營者告知,這張會員卡已於3月11日過期,不能再使用。丁先生隨後向市消協求助維權。“我也有損失。”經營者說,疫情期間停業,但營業房屋的租金照付,為避免損失,會員卡只能按原有約定時限作廢。許真指出,經營者不能把自己的損失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經營者與消費者應相互理解包容,承擔各自責任,不能讓消費者承擔全部的損失。


市民楊先生遭遇了洗車行易主、未用完的會員卡被強制限期消費的情況。楊先生於去年花300元錢在家附近的洗車行辦理了會員卡,約定使用時只限次數不限時間。至疫情發生前,他還剩10多次未消費。今年3月12日,他再去消費時,發現車行易主,新經營者告知“你這個卡要在4月份消費完”。“我不可能天天洗車呀。”楊先生要求,要麼繼續在該店消費,要麼把卡里剩餘的次數轉到原經營者經營的店裡繼續消費,或者退款。他與原經營者及現任經營者溝通,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他向市消協投訴。“經營者在兌店時,不能只顧著看房費剩多少、水電費是否欠費,必須明確經營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債務關係、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許真調解建議,新任經營者為楊先生提供延期會員服務。最終,楊先生的會員卡延期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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