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融创鑫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鑫恒”)

●委托贷款金额:8.5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算

●贷款利率:按照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6.5%,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不变

●担保:

1、融创鑫恒以其持有的义乌融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商置业”)51%股权及义乌创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城置业”)51%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2、融创鑫恒以其对义乌篁园商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博置业”)以及对义乌城臻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臻置业”)的应收债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3、融创鑫恒的母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地产”)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金控”)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5亿元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贷款给融创鑫恒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算,按照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6.5%,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不变,结息日为借款期限内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以及借款到期日。如经商城金控事先书面同意融创鑫恒提前还款或者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利随本清。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方式

1、融创鑫恒以其持有的融商置业51%股权及创城置业51%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2、融创鑫恒以其对商博置业以及对城臻置业的应收债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3、融创地产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已于2020年4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融创鑫恒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融创鑫恒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融创鑫恒为融创地产在东南区域的房地产投资平台,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良好,已形成浙、皖、闽三省二十三城战略布局,打造百余个高端精品房地产项目。

3、与公司的其他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房产”)与融创鑫恒合作设立融商置业,合作开发义乌有机更新向阳-市场片区C、E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商城房产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0)。

公司全资子公司商城房产与融创鑫恒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创城置业合作开发义乌有机更新向阳-市场片区B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商城房产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除此之外,公司与融创鑫恒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主要财务指标

注:表中2019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2018年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融创鑫恒的母公司融创地产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创地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

(三)财务情况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上述委托贷款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资金效益,减少财务费用,从而增加公司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一)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

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融创鑫恒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二)解决措施

公司已对融创鑫恒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融创鑫恒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融创鑫恒及其关联方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了多项担保措施,委托贷款项目风险可控,保障措施充分有效。公司将对融创鑫恒经营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告项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贷款的发生额为3,500万元,余额为3,500万元,占公司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28%。公司前期委托贷款无逾期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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