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達川區公開徵求村級建制調整改革方案(草案)意見來了

4月11日,達川區發出《達川區村級建制調整改革方案(草案)》

公開徵求意見

達州達川區公開徵求村級建制調整改革方案(草案)意見來了


達川區村級建制調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基本情況

達州市達川區現設置村級建制729個,其中:村639個、社區90個。擬調整減少村299個,減幅46.8%,調整後,設置村340個,社區98個。

二、具體調整方案

(一)石橋鎮

1.將茅坪村、新場村合併,設新場村,辦公地點駐原茅坪村辦公陣地。

2.將姚坪村、農豐村合併,設農豐村,辦公地點駐原農豐村辦公陣地。

3.將橋樑村、花市社區、東昇村合併,設東昇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東昇村辦公陣地。

4.將四方井村、魯家坪村合併,設魯家坪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魯家坪村辦公陣地。

5.將雙堰村、百勝村合併,設百勝村,辦公地點駐原百勝村辦公陣地。

6.將復興村、威武寨村合併,設威武寨村,辦公地點駐原威武寨村辦公陣地。

7.將任家山村、天棚寨村合併,設天棚寨村,辦公地點駐原天棚寨村辦公陣地。

8.將麻油溝村、板凳埡村合併,設板凳埡村,辦公地點駐原板凳埡村辦公陣地。

9.將柳池村、馮家廟村合併,設馮家廟村,辦公地點駐原馮家廟村辦公陣地。

10.將石盤村、永安村、永進社區合併,設永進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永進社區新街68號。

11.將松樹梁村、老君山村合併,設老君山村,辦公地點駐原老君山村辦公陣地。

12.將庫樓營村、瓦石坪村合併,設瓦石坪村,辦公地點駐原瓦石坪村辦公陣地。

13.將崇興寺村、寶井寨村合併,設寶井寨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寶井寨村辦公陣地。

14.將沿河壩村、沿河社區合併,設沿河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沿河社區興隆街218號。

15.將左家溝村、白髮寺村、大林溝村合併,設大林溝村,辦公地點駐原左家溝村辦公陣地。

16.將黃柳坪村、中文村合併,設中文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中文村辦公陣地。

17.將魏家坡村、騎龍寨村合併,設騎龍寨村,辦公地點駐原魏家坡村辦公陣地。

18.將張家坪村、關山村合併,設關山村,辦公地點駐原張家坪村辦公陣地。

19.將寒坡嶺村、溫家坪村合併,設溫家坪村,辦公地點駐原寒坡嶺村辦公陣地。

20.將裂坪村、虎盤山村、財源社區合併,設洛車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財源社區辦公陣地。

21.將山峽村、靳家坪村、燕子村合併,設燕子村,辦公地點駐原靳家坪村辦公陣地。

22.將迎河村、道讓溪社區合併,設道讓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道讓溪社區中心街8號。

23.將青石村、玉皇宮村、香隆社區合併,設香隆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香隆社區政府街1號。

24.將九層寨村、插旗山村合併,設插旗山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插旗山村辦公陣地。

25.將包穀梁村、雲木寨村合併,設雲木寨村,辦公地點駐原包穀梁村辦公陣地。

26.將靈觀村、高峽子村合併,設高峽子村,辦公地點駐原高峽子村辦公陣地。

(二)麻柳鎮

1.將高峰廟村、萬安寨村合併,設萬安寨村,辦公地點駐原高峰廟村辦公陣地。

2.將高筍塘村、雙河廟村合併,設雙河廟村,辦公地點駐原高筍塘村辦公陣地。

3.將天井村、天台寺村合併,設天台寺村,辦公地點駐原天台寺村辦公陣地。

4.將高升橋村、夾柏村合併,設夾柏村,辦公地點駐原高升橋村辦公陣地。

5.將陽家坪村、深溝子村合併,設深溝子村,辦公地點駐原陽家坪村辦公陣地。

6.將龍王廟村、太陽山村合併,設太陽山村,辦公地點駐原龍王廟村辦公陣地。

7.將四方碑村、銅鼓堆村合併,設銅鼓堆村,辦公地點駐原銅鼓堆村辦公陣地。

8.將蓮花塝村、羅頂寨村合併,設羅頂寨村,辦公地點駐原羅頂寨村辦公陣地。

9.將福裡廟村、西興寺村合併,設西興寺村,辦公地點駐原福裡廟村辦公陣地。

10.將馮家壩村、夏家壩村合併,設夏家壩村,辦公地點駐原馮家壩村辦公陣地。

11.將斑竹園村、劉家壩村合併,設劉家壩村,辦公地點駐原劉家壩村辦公陣地。

12.將劍樓村、梁家壩村合併,設梁家壩村,辦公地點駐原梁家壩村辦公陣地。

13.將潘家灣村、鳳凰寨村合併,設鳳凰寨村,辦公地點駐原潘家灣村辦公陣地。

14.將牛二埡村、邱家壩村合併,設邱家壩村,辦公地點駐原邱家壩村辦公陣地。

15.將激水灘村、仁和寨村合併,設仁和寨村,辦公地點駐原仁和寨村辦公陣地。

16.將三清廟村、八廟橋村、聖龍廟村合併,設聖龍廟村,辦公地點駐原三清廟村辦公陣地。

17.將黃井庵村、川祖廟村、龍鬚寨村合併,設龍鬚寨村,辦公地點駐原龍鬚寨村易地扶貧搬遷點。

18.將二龍廟村、張家店村合併,設張家店村,辦公地點駐原張家店村辦公陣地。

19.將趙公橋村、陡梯子村、雙河口村合併,設雙河口村,辦公地點駐原雙河口村辦公陣地。

20.將高屋基村、李家坪村、西靈寺村合併,設西靈寺村,辦公地點駐原高屋基村辦公陣地。

21.將金鼓寨村、松樹包村、野鴨子村合併,設玉皇閣村,辦公地點駐原松樹包村辦公陣地。

22.將雙堰塘村、新安寨村、沙河村合併,設沙河村,辦公地點駐原沙河村辦公陣地。

23.將洞子口村、蔣家溝村、鄭家店村合併,設鄭家店村,辦公地點駐原鄭家店村辦公陣地。

24.將二郎橋村、宣家坡村、龍洞庵村合併,設龍洞庵村,辦公地點駐原二郎橋村辦公陣地。

25.將脈裡埡村、羅家衝村合併,設羅家衝村,辦公地點駐原脈裡埡村辦公陣地。

26.將大水河村、馬家壩村、白馬寨村合併,設白馬寨村,辦公地點駐原馬家壩村辦公陣地。

27.將明安寨村、五碼村、石和尚村合併,設石和尚村,辦公地點駐原石和尚村辦公陣地。

28.將走馬梁村、地藏寺村、爛泥湖村、碾盤灣村合併,設春申君村,辦公地點駐原碾盤灣村辦公陣地。

29.將萬寶寨村設為萬寶寨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萬寶寨村辦公陣地。

30.將任家廟村設為白雲寺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任家廟村辦公陣地。

31.將明潭寺村、大灘社區合併,設大灘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大灘社區辦公陣地。

32.將興隆場村、東興社區合併,設東興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東興社區辦公陣地。

33.將福星橋村、年豬峽村、鐵山溝村、葫蘆社區合併,設葫蘆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葫蘆社區辦公陣地。

34.將新街社區的1組、2組、8組、9組、10組設為紅旗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麻柳鎮中心街332號。

35.將新街社區的3組、4組、5組、6組、7組設為明月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新街社區辦公陣地。

(三)大樹鎮

1.將大興村、寶山村、文昌村合併,設文昌村,辦公地點駐原文昌村辦公陣地。

2.將竹林村、碑埡村合併,設竹林村,辦公地點駐原碑埡村辦公陣地。

3.將建軍村、五四村合併,設五四村,辦公地點駐原五四村辦公陣地。

4.將長衝村、光輝村合併,設光輝村,辦公地點駐原光輝村辦公陣地。

5.將群峰村、萬新村、黃龍社區合併,設黃庭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黃龍社區黃府路1號。

6.將通花村、石鑼村合併,設石鑼村,辦公地點駐原石鑼村辦公陣地。

7.將周家村、春屋村合併,設龍靈村,辦公地點駐原春屋村辦公陣地。

8.將連心村、雙石村合併,設雙石村,辦公地點駐原雙石村辦公陣地。

(四)萬家鎮

1.將雙拱村、溜灘村合併,設溜灘村,辦公地點駐原溜灘村辦公陣地。

2.將鐵爐溝村、雙石橋村合併,設雙石橋村,辦公地點駐原雙石橋村辦公陣地。

3.將五通村、方碑村、河灣村合併,設河灣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方碑村辦公陣地。

4.將椅灣村、普樂村、迎風村合併,設迎風村,辦公地點駐原迎風村辦公陣地。

5.將興安村、萬家社區合併,設萬家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萬家社區辦公陣地。

6.將南埡村、保衛村合併,設南埡村,辦公地點駐原保衛村辦公陣地。

7.將蔡壩村、八角村合併,設八角村,辦公地點駐原蔡壩村辦公陣地。

8.將雙橋村、黃家溝村、涼風村合併,設雙橋村,辦公地點駐原雙橋村辦公陣地。

9.將樊家村、碗廠溝村合併,設碗廠溝村,辦公地點駐原碗廠溝村辦公陣地。

10.將永興村、三星村合併,設三星村,辦公地點駐原三星村辦公陣地。

(五)亭子鎮

1.將長石村、群力村合併,設群力村,辦公地點駐原群力村辦公陣地。

2.將飛牌村、天進村合併,設天進村,辦公地點駐原飛牌村辦公陣地。

3.將長艾村、友山村合併,設友山村,辦公地點駐原友山村辦公陣地。

4.將勝利村、趙巖村合併,設趙巖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勝利村辦公陣地。

5.將電廠村、花元村合併,設花元村,辦公地點駐原電廠村辦公陣地。

6.將青雲村、明江村、白果村合併,設白果村,辦公地點駐原明江村辦公陣地。

7.將聯家村、大橋村合併,設大橋村,辦公地點駐原大橋村辦公陣地。

8.將土橋村、風箱村、東風村、大風社區合併,設大風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大風社區辦公陣地。

(六)石梯鎮

1.將石梯社區的1組、2組、3組設為石梯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石梯社區辦公陣地。

2.將石梯社區的4組、5組、6組(含原石梯絲廠)設為友誼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石梯鎮農貿西街18號。

3.將天祠村、場周村合併,設場周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場周村辦公陣地。

4.將大井村、許峰村、盤龍村合併,設盤龍村,辦公地點駐原許峰村辦公陣地。

5.將映祥村、愉活村合併,設愉活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映祥村辦公陣地。

6.將稅家村、書灣村合併,設書灣村,辦公地點駐原書灣村辦公陣地。

7.將石城村、龍塘村合併,設龍塘村,辦公地點駐原龍塘村辦公陣地。

8.將鄧家村、天生橋村、橋東村合併,設橋東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橋東村辦公陣地。

9.將水塘村、四埡村合併,設水塘村,辦公地點駐原四埡村三組新農村聚居點。

10.將長安村、磨山村、固家村合併,設固家村,辦公地點駐原磨山村辦公陣地。

11.將黃桷梁村、五四社區合併,設五四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五四社區辦公陣地。

12.將寨溝村、田家店村合併,設田家店村,辦公地點駐原田家店村辦公陣地。

13.將慶豐村、賀家坪村合併,設賀家坪村,辦公地點駐原賀家坪村辦公陣地。

14.將餈粑店村、鬥角村合併,設餈粑店村,辦公地點駐原餈粑店村辦公陣地。

15.將五馬石村、探花橋村合併,設探花橋村,辦公地點駐原探花橋村辦公陣地。

16.將石坎子村、銀鐵社區合併,設銀鐵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銀鐵社區辦公陣地。

17.將茶鬥坡村、董家場村、鐵頂埡村合併,設鐵頂埡村,辦公地點駐原董家場村辦公陣地。

18.將三溪口村、小銀山村合併,設小銀山村,辦公地點駐原小銀山村辦公陣地。

(七)百節鎮

1.將交通村、魁字巖村合併,設魁字巖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交通村辦公陣地。

2.將東會村、梯巖村合併,設梯巖村,辦公地點駐原東會村辦公陣地。

3.將觀音橋村、三牌村合併,設三牌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三牌村辦公陣地。

4.將寶林村、鼓樓村合併,設鼓樓村,辦公地點駐原鼓樓村辦公陣地。

5.將趙家壩村、蔣家坡村、蔡家坡村合併,設烏梅山村,辦公地點駐原趙家壩村辦公陣地。

6.將沙壩村與肖家村合併,設肖家村,辦公地點駐原肖家村辦公陣地。

7.將山青村、川主村、白馬村合併,設白馬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山青村辦公陣地。

8.將龍門村、柳楊村合併,設柳楊村,辦公地點駐白馬村一組二期安置房。

9.將爛橋村、高東村、木子社區合併,設木子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木子社區后街69號。

10.將內口村、獅王村合併,設中心村,辦公地點駐原爛橋村三組(原木子鎮文化活動室)。

11.將大紅村、長溪村合併,設長溪村,辦公地點駐原長溪村辦公陣地。

12.將天馬村、雙修村、真山村合併,設真山村,辦公地點駐原真山村辦公陣地。

13.將楊柳村、四巖村合併,設四巖村,辦公地點駐原楊柳村辦公陣地。

(八)趙家鎮

1.將申溝村、斷石村、九龍村合併,設先鋒村,辦公地點駐原九龍村辦公陣地。

2.將字庫村、蘆陵村、石埡村合併,設石埡村,辦公地點駐原字庫村辦公陣地。

3.將桂花村、飛馬村合併,設桂花村,辦公地點駐原飛馬村辦公陣地。

4.將伍龍寺村、周家安村、石佛廟村合併,設勝利村,辦公地點駐原伍龍寺村辦公陣地。

5.將池塘村、龍洞壩村合併,設龍洞壩村,辦公地點駐原池塘村辦公陣地。

6.將楠木村、朝陽村合併,設立人村,辦公地點駐原朝陽村辦公陣地。

7.將高碼頭村、碑高社區合併,設碑高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碑高社區辦公陣地。

(九)管村鎮

1.將五幅村、界牌村合併,設界牌村,辦公地點駐原五幅村辦公陣地。

2.將千馬村、剪刀村合併,設剪刀村,辦公地點駐原千馬村辦公陣地。

3.將獨鷹村、蹇壩村合併,設蹇壩村,辦公地點駐原獨鷹村辦公陣地。

4.將千丘村、陽嶺村合併,設陽嶺村,辦公地點駐原陽嶺村辦公陣地。

5.將龐家村、紅扁村合併,設龐家村,辦公地點駐原紅扁村辦公陣地。

6.將南泥村、金窩村合併,設金窩村,辦公地點駐原金窩村辦公陣地。

7.將龍鳳村、楊巖村合併,設楊巖村,辦公地點駐原楊巖村辦公陣地。

8.將二梯村、羅坪村合併,設羅坪村,辦公地點駐原二梯村辦公陣地。

9.將明珠村、金檀社區合併,設金檀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金檀社區興檀街6號。

10.將馬灘村、萬祝村合併,設萬祝村,辦公地點駐原馬灘村辦公陣地。

11.將鷹咀村、海棠村合併,設海棠村,辦公地點駐原海棠村辦公陣地。

12.將油房村、新嶺村、二尖村合併,設二尖村,辦公地點駐原新嶺村辦公陣地。

13.將大梁村、高寨村合併,設高寨村,辦公地點駐原高寨村辦公陣地。

(十)金埡鎮

1.將金堰村、金連村、金山村合併,設金山村,辦公地點駐原金連村辦公陣地。

2.將金江村、金牛村合併,設金牛村,辦公地點駐原金牛村辦公陣地。

3.將金坪村、金龍村合併,設金坪村,辦公地點駐原金龍村辦公陣地。

(十一)雙廟鎮

1.將團立灣村、楊柳溝村、陳坪村合併,設陳坪村,辦公地點駐原楊柳溝村辦公陣地。

2.將中華寺村、石凼村、南嶽寺村合併,設南嶽寺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石凼村辦公陣地。

3.將紅巾村、石門寺村、二東村合併,設二東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二東村辦公陣地。

4.將九賢寺村、三合寨村合併,設三合寨村,辦公地點駐原三合寨村辦公陣地。

5.將高坎村、新利村合併,設新利村,辦公地點駐原新利村辦公陣地。

6.將倒石橋村、高升橋村合併,設高升橋村,辦公地點駐原高升橋村辦公陣地。

(十二)渡市鎮

1.將鄒家營村、低基坪村合併,設低基坪村,辦公地點駐原鄒家營村辦公陣地。

2.將龍鎮村、白臘坪村合併,設白臘坪村,辦公地點駐原白臘坪村辦公陣地。

(十三)罐子鎮

1.將柏林溝村、峰頂山村合併,設峰頂山村,辦公地點駐原峰頂山村辦公陣地。

2.將重勝寨村、高石口村、金壇罐村合併,設金壇罐村,辦公地點駐原金壇罐村辦公陣地。

3.將斑竹林村、三頂罐村、陳家社區合併,設陳家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陳家社區辦公陣地。

(十四)堡子鎮

1.將郭家坪村、盛家坪村合併,設盛家坪村,辦公地點駐原盛家坪村辦公陣地。

2.將長埡村、煙燈村合併,設長埡村,辦公地點駐原煙燈村辦公陣地。

3.將七孔村、龍咀村合併,設龍咀村,辦公地點駐原龍咀村辦公陣地。

4.將松樹店村、楊家扁村合併,設楊家扁村,辦公地點駐原松樹店村辦公陣地。

5.將水洞坪村、聽包場村、高家灣村合併,設聽包場村,辦公地點駐原聽包場村辦公陣地。

6.將山坪村、長灘村、高坪社區合併,設高坪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高坪社區辦公陣地。

(十五)大堰鎮

1.將王家壩村、地壩咀村、盧崗村合併,設盧崗村,辦公地點駐原王家壩村辦公陣地。

2.將雙井村、黑洞村、鐵山村合併,設鐵山村,辦公地點駐原雙井村辦公陣地。

(十六)福善鎮

1.將劉家村、四合村合併,設四合村,辦公地點駐原四合村辦公陣地。

2.將牌坊村、聖學村合併,設聖學村,辦公地點駐原聖學村辦公陣地。

3.將石堰村、王家村合併,設王家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石堰村辦公陣地。

(十七)河市鎮

1.將大鄉村、新龍村合併,設新龍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大鄉村辦公陣地。

2.將金馬村、金星村合併,設金星村,辦公地點駐原金星村辦公陣地。

3.將金河村、金灣村合併,設金銀村,辦公地點駐原金灣村辦公陣地。

4.將新勤村、新陶村合併,設新陶村,辦公地點駐原新陶村辦公陣地。

5.將新場社區、河龍村合併,設河龍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河龍村辦公陣地。

6.將河東村、店子村合併,設河東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河東村辦公陣地。

7.將熊家村、百花村、馬坪村合併,設三品山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熊家村辦公陣地。

8.將閣溪村、萬河村合併,設萬閣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萬河村辦公陣地。

9.將斷橋村、新民村合併,設新民村,辦公地點駐原斷橋村辦公陣地。

(十八)南嶽鎮

1.將田壩村、水河村合併,設水河村,辦公地點駐原水河村辦公陣地。

2.將槽門村、板橋村合併,設板橋村,辦公地點駐原板橋村辦公陣地。

3.將跳蹬村、文峰村合併,設文峰村,辦公地點駐原跳蹬村辦公陣地。

4.將打鑼村、印子村合併,設印子村,辦公地點駐原印子村辦公陣地。

5.將尖角村、九元村、玉祖村合併,設九元村,辦公地點駐原玉祖村辦公陣地。

6.將排路村、天寶村、神龍村合併,設神龍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神龍村辦公陣地。

(十九)平灘鎮

1.將寶塔村、定龍村合併,設定龍村,辦公地點駐原寶塔村辦公陣地。

2.將茂花村、石鼓村、石峰村合併,設石峰村,辦公地點駐原石峰村辦公陣地。

3.將鐵鎖橋村、金鼓村合併,設金鼓村,辦公地點駐原金鼓村辦公陣地。

4.將橋樑石村、平灘社區合併,設平灘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平灘社區辦公陣地。

(二十)橋灣鎮

1.將印盒村、香爐村、圍崗村合併,設香爐村,辦公地點駐原香爐村辦公陣地。

2.將蘭廟村、鄭溝村、陳餘村合併,設陳餘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陳餘村辦公陣地。

3.將碑梁村、亮埡村合併,設亮埡村,辦公地點駐原碑梁村辦公陣地。

4.將隧洞村、龍山村、鐘山村合併,設鐘山村,辦公地點駐原鐘山村辦公陣地。

5.將石土村、文家村合併,設石土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文家村辦公陣地。

6.將白鶴村、倒虹村合併,設倒虹村,辦公地點駐原倒虹村辦公陣地。

7.將雲頂村、走馬村合併,設走馬村,辦公地點駐原走馬村辦公陣地。

8.將插旗村、瑤坪村合併,設瑤坪村,辦公地點駐原插旗村辦公陣地。

(二十一)趙固鎮

1.將廟安村、磨灘河村合併,設磨灘河村,辦公地點駐原磨灘河村辦公陣地。

2.將天宮村、長深村、普安村合併,設普安村,辦公地點駐原長深村辦公陣地。

3.將山河村、轉馬村、水文村合併,設水文村,辦公地點駐原轉馬村辦公陣地。

4.將羅家村、靈崗村、錘虹村合併,設錘虹村,辦公地點駐原錘虹村辦公陣地。

5.將巖壩村、谷王村合併,設谷王村,辦公地點駐原巖壩村辦公陣地。

(二十二)景市鎮

1.將梨子埡村、一佛村合併,設一佛村,辦公地點駐原一佛村辦公陣地。

2.將紅巖洞村、高板橋村合併,設高板橋村,辦公地點駐原高板橋村辦公陣地。

3.將長屋村、響水洞村合併,設胭脂湖村,辦公地點駐原長屋村辦公陣地。

4.將鏡子河村、高廟村合併,設高廟村,辦公地點駐原鏡子河村辦公陣地。

5.將鍾靈村、皂角村合併,設皂角村,辦公地點駐原皂角村辦公陣地。

6.將廠子村、墮鼓石村、洞山寺村合併,設洞山寺村,辦公地點駐原洞山寺村辦公陣地。

7.將牛家廟村、文家場村合併,設文家場村,辦公地點駐原文家場村辦公陣地。

(二十三)安仁鄉

1.將長石板村、金雞牌村合併,設金雞牌村,辦公地點駐原金雞牌村辦公陣地。

2.將尖山坡村、嚴馬廟村合併,設嚴馬廟村,辦公地點駐原嚴馬廟村辦公陣地。

3.將五通廟村、米坊村合併,設米坊村,辦公地點駐原米坊村辦公陣地。

4.將龜石村、箭樓灣村合併,設箭樓灣村,辦公地點駐原箭樓灣村辦公陣地。

5.將梨山包村、斑竹溝村、興龍廟村合併,設斑竹溝村,辦公地點駐原興龍廟村辦公陣地。

(二十四)虎讓鄉

1.將橋溝村、虎讓社區合併,設虎讓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虎讓社區財源街36號。

2.將吊巖子村、七行村、龍崗村合併,設龍崗村,辦公地點駐原吊巖子村辦公陣地。

3.將陵江村、團寶村合併,設團寶村,辦公地點駐原團寶村辦公陣地。

(二十五)龍會鄉

1.將旗杆壩村、花石巖村合併,設花石巖村,辦公地點駐原花石巖村辦公陣地。

2.將青龍咀村、張家山村合併,設張家山村,辦公地點駐原青龍咀村辦公陣地。

3.將筧槽溝村、謝家壩村合併,設謝家壩村,辦公地點駐原謝家壩村辦公陣地。

4.將大地坡村、沿溪口村合併,設沿溪口村,辦公地點駐原沿溪口村辦公陣地。

5.將周家坪村、熊家溝村合併,設熊家溝村,辦公地點駐原周家坪村辦公陣地。

(二十六)米城鄉

1.將先進村、新塘村合併,設新塘村,辦公地點駐原新塘村辦公陣地。

2.將大溝村、尖山廟村合併,設大溝村,辦公地點駐原大溝村辦公陣地。

3.將福聖村、化龍村合併,設化龍村,辦公地點駐原化龍村辦公陣地。

4.將米城社區、吳家營村合併,設米城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米城社區辦公陣地。

(二十七)三里坪街道

將七里溝村設為七里溝社區(城市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七里溝村辦公陣地。

(二十八)翠屏街道

1.將長田村、臨江村合併,設長田社區(城市社區),辦公地點駐原長田村辦公陣地。

2.將堰壩村、石河村合併,設堰壩社區(城市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堰壩村辦公陣地。

(二十九)石板街道

1.將銅寶村、銅坪村合併,設銅寶村,辦公地點駐原銅坪村辦公陣地。

2.將石河村、金剛村合併,設金剛村,辦公地點駐原石河村辦公陣地。

3.將關渡村、長青村合併,設關渡村,辦公地點駐原關渡村辦公陣地。

(三十)楊柳街道

將千坵塝村設為千坵社區(城市社區),辦公地點駐原千坵塝村辦公陣地。

(三十一)斌郎街道

1.將鄭家村、煙山村合併,設鄭家村,辦公地點駐原鄭家村辦公陣地。

2.將趙家村、石溝村合併,設石溝村,辦公地點駐原石溝村辦公陣地。

3.將何家村、許家村合併,設何家村,辦公地點駐原許家村辦公陣地。

4.將二郎村、斌郎社區合併,設斌郎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斌郎社區辦公陣地。

5.將木瓜村、臥牛石社區合併,設臥牛石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臥牛石社區辦公陣地。

6.將中峰村、橋壩村合併,設橋壩村(農村社區),辦公地點駐原橋壩村辦公陣地。

(三十二)么塘鄉

1.將後河村、么店子社區合併,設么店子社區(場鎮社區),辦公地點駐原么店子社區辦公陣地。

2.將巖爾村、埡口村、輝山村合併,設輝山村,辦公地點駐原輝山村辦公陣地。

3.將巖峰村、平洞村合併,設平洞村,辦公地點駐原平洞村辦公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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