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整治群租房有法可依 相關條款請看仔細

福州:整治群租房有法可依 相關條款請看仔細

臺海網4月15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 為了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近日福州市人大常委會認真梳理彙總了群租房管理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今日起向市民作摘要宣傳。

以下與群租房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條款,市民請看仔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四條 消防救援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3.《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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