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悍匪三十年:東北二王、張君和周克華的罪惡人生

中國悍匪三十年:東北二王、張君和周克華的罪惡人生


槍、女人與劫匪


周克華因槍而起,最後也歸結於槍。2012年8月14日6時50分,伴隨著數聲槍響,這名以“爆頭”的殘忍作案手法而聞名的悍匪被當場擊斃,留給世人的最後一句話是隱喻般的喃喃自語:“走錯了。”


他亡命8年,縱橫蘇湘渝,殺10人,傷6人,劫錢財每每得逞,最終卻一步步被警方破譯性格、身份、相貌等密碼。


無論是作案手法之殘暴、挑釁警方之肆意、社會影響之惡劣以及輿論關注之密切,周克華案都可以位列1949年後排名前三的惡性暴力犯罪案件,另外兩起大案主角分別是2000年伏法的張君和1983年伏法的東北“二王”。事實上,沒有其他暴力犯罪案件可與這三案相提並論。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黃偉就認為,周克華案比張君案還要惡劣,比“二王”案也要惡劣。


惡行畢竟並非孤立地發生。將30年中4個悍匪的來路與末路仔細比對,我們發現了一些對這個社會來說有趣有用的現象。我們爬梳史料、訪問專家,試圖還原這4個亡命之徒的本來面目,比較不同時期的社會風氣和背景,記敘這如出一轍的歷史輪迴,其中自有無窮的警示意義。


周克華研究過張君,並鄙視他栽在女人手裡。但自己最終也一樣因為女人而暴露了行蹤,並因此命喪槍下。


2012年8月14日,周克華在重慶被警方擊斃之後,他年輕漂亮的女友很快成為人們新的談資。20歲的張貴英是四川宜賓人,之前在重慶的一家洗頭房上班,認識周克華不過半年。由於周是她的常客,且每次出手闊綽,兩人很快便確定了戀人關係。周克華還把他當年1月6日在南京搶來的20萬贓款存於女友名下,以討其歡心。


兩人的親密程度達到了這樣的地步:2012年8月10日重慶劫案之前,周克華提前告知了女友作案時間和地點,歡迎她前去觀摩。不過,張貴英由於職業原因喜歡睡懶覺,那天沒能起早去一睹男友如何作惡。


這段戀情對一個殺人惡魔的影響不可估量。在之前幾年逃亡生涯中,周克華只通過IC卡電話與家人聯繫,通話時也常用暗語。但這次作案後他卻買了一部新手機,用來和女友聯繫。


正是這部手機讓警方鎖定了他的位置。


關於周克華身邊的女人的透視,能讓外界對這個冷血劫匪產生更復雜的觀感。就在張貴英QQ空間被挖出、海量藝術照在網上大肆傳播的同時,周克華前妻也浮出水面。出乎很多人意料:讓不少家庭支離破碎的他對前妻一直照顧有加,為了不拖累妻兒,他兩度提出離婚;8年來他將搶劫的大部分金錢都匯給了前妻以撫養兒子;2011年前妻生病做手術時,周克華還在她身邊陪伴了3個多月,每天攙扶著她去醫院換藥。


連環殺手身邊的女人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常被拿來與周克華比較的悍匪張君,生前有“四大情婦”,且相處和諧。張君在上世紀90年代頻繁作案,2000年被捕,被判處死刑的最後一刻,他借工作人員的電話,給自己的一個情婦打了最後一通電話,告訴對方是“自己一生最愛的女人”。


同樣,曾綁架過李嘉誠之子李澤鉅、創下最高犯罪金額的香港劫匪張子強,也有一個異常“忠誠”的妻子羅豔芳。張子強幾次被抓,都是老婆單挑法庭,力壓法官將他救出來。即使在張子強最終被捕後,其妻也期望把他弄回沒有死刑的香港受審,不過沒有成功。


同時代的連環殺手白寶山,被認為兇殘程度更在張君之上,他同樣有一個“不棄不離”的結髮妻子謝宗芬。謝宗芬與白寶山在相親中一見鍾情,婚後不僅親手幫丈夫縫製了第一個裝槍布袋,之後還拿著白寶山殺人所得的12萬元錢衣錦還鄉。


女人,是這些劫匪創下的驚天大案之外,人們給予最多關注的對象之一。她們不但給冷酷殺手們帶來最基本的異性溫暖,有時還是強有力的幫手——不過周克華的女友除外,由於自小患有癲癇病,張貴芳情緒不穩,據說在周克華將搶劫的錢交給她時,她居然謾罵道:“新聞裡說你搶了一大筆錢,你怎麼只給我幾萬?”


從劫匪對待這些女人的態度上,也能看出他們的內心深處始終無法剋制對正常情感的渴求。無論是白寶山因為母親的出現而放下手中的衝鋒槍被捕,還是1980年代末的西安黑道老大魏震海在居民樓裡和手下一起包餃子時被捕,都是這種無法割捨的殘存情感所致。


很多人都會理所當然地以為連環殺手是孤僻的、無法融入社會的獨行者,實際上並非如此。美國聯邦調查局曾對一系列連環殺手做過案例研究,結果表明:他們不是怪物,舉止也不怪異,絕大多數連環殺手只是在人群中用沉默冷淡的面具掩藏自己。他們以“家庭”為根據地,一次次逃過警察視線。


此外,連環殺手們也都表現出一種對槍的狂熱。


自從1983年震驚全國的東北“二王”案之後,中國連環殺手與槍的關係就密不可分。雖然中國嚴格禁槍,但殺手們總有手段弄到各種型號的槍支。而槍的來源,基本上不是偷來的,就是非法交易的走私槍。


由於時間久遠,網上對1949年後最早的連環殺手東北“二王”使用的槍有很多謠傳,比如說使用AK衝鋒槍等等。其實,兩人所用的不過是弟弟王宗瑋偷來的3把軍用五四式手槍和5枚手榴彈——正是這些槍為他們後來的犯罪做了鋪墊。1983年大年三十,他們第一次作案就打死4人,重傷3人。


白寶山的第一把槍,是他在1996年於北京石景山高井熱電廠哨兵手中搶得的一支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之後,白寶山不斷襲擊現役軍人,搶奪武器,又陸續有了一把八一式自動步槍和一把五四式手槍。


西安悍匪魏震海使用的是一支從雲南邊境走私進來的M1910。他用這支槍殺害了十多條人命,最終也栽在這支槍上。據說當時在抓捕現場,魏震海已經用槍抵住警察朱瑞華的眉心射擊,但槍竟然啞火,朱瑞華死裡逃生,順勢拿下了魏震海。


那顆“幸運的臭子”其實大有文章。魏犯使用的M1910是7.65毫米口徑,國內不好弄子彈,只好拿7.62毫米的六四式手槍子彈湊合。7.62毫米的子彈進入M1910彈膛後會比7.65毫米的塞得更深一點,導致有時擊針撞上去不能達到擊發的底火深度,於是就打不響。


這些人與張君比,只能說是小巫見大巫。1994年,張君在雲南邊境買到了一把五四式手槍。到手後,僅僅為了試槍,他射殺了兩名無辜的婦女。接著,他用它殺死了一個小販,搶到6000元錢。後來隨著他的犯罪集團越做越大,武器也越來越多,包括“五四”式手槍、霰彈獵槍、衝鋒槍、手榴彈和手雷。2000年,為了得到兩支七九式衝鋒槍,張君策劃搶劫了常德農行的運鈔車。直到被捕後,他還惦記那支搶來的衝鋒槍,遺憾自己再沒有機會使用它。


到了周克華,他對槍的痴迷達到了“戀物癖”的程度。據周克華的前妻說,周克華曾經對她表示“槍比生命還要重要”。周克華幾乎槍不離身,除了經常擦拭槍彈、拆裝槍支,還愛看槍支方面的書和槍戰片。他在21歲時弄到了自己的第一把槍:從沙坪壩盜來一支雙管獵槍。後來,他從雲南邊境買過一支五四式手槍,2009年在重慶襲擊哨兵又搶走了一把自動步槍,2012年在長沙作案時使用的則是一支從緬甸入境的M20類手槍。


作為最有效的殺人武器,槍是所有殺手嚮往的“工具”,槍,讓他們有恃無恐,自信心爆棚,也讓他們因此走上通向地獄的不歸路。


從頭到腳解讀四大悍匪異同


1.作案裝備


“槍比命重要。”周克華曾這樣告訴妻子。這個目光陰冷的重慶農民十幾歲就展現出對槍械的喜好,在他流竄三省作案的8年間,他先後使用過仿“五四”制式手槍、9毫米制式手槍,並搶走重慶哨兵的81-1自動步槍一支。


張君對槍械的喜愛不在周克華之下,他曾說:“我從雲南買到第一支槍的當夜,我摟著槍,一夜都沒有睡著。”受這種感覺的驅使,他統領的犯罪團伙收攬了大量殺傷性武器——“五四”制式手槍、霰彈獵槍、衝鋒槍、手榴彈、手雷等各類武器。事後有專家認為,僅憑這些槍支,可以裝備一個加強排。更令人驚懼的是,張君供述還曾計劃購買高射機槍和榴彈炮,後因關係人的活動能力有限才作罷。


東北“二王”所持的54式手槍,則是王宗坊和王宗瑋合力從瀋陽大北監獄盜竊而來。王宗瑋在部隊服役3年間,以打籃球為掩護,偷偷藏匿了大量子彈。復員時,他不但帶回大批子彈,還在行李捲中夾藏了5顆手榴彈。


嚴肅思考:


刑法學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教授趙長青說,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所有犯罪中,槍支、彈藥和爆炸物是最嚴重的三種。事實上,這也是周克華案、張君案和“二王”案被並列為新中國成立以來三大惡性案件的重要原因。而媒體公開的其他極端性案件,如楊海新不到三年殺死67人,黃勇利用“智能木馬”殺戮17名少年等,雖然受害者更多,卻沒有引發等同三大惡性案件量級的公眾關注。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鄧子濱也認為,相對於拳頭和棍棒,槍支有“超限”的殺傷力。再勇敢的人,面對槍口也無從取勝,甚至無從逃避。


鄧子濱指出,美國發生校園槍擊案後,很多美國人要求禁槍,同樣很多美國人誓死捍衛公民擁有武器的自由。許多國人不解,甚至覺得美國國會在這個問題上不可理喻。也有許多人知道,允許公民持槍是美國憲法設計者賦予民眾反抗政府暴政的最後手段。但很多人不知道,允許公民擁有武器還有現實功利的考慮,那就是,普遍擁有武器,使違法者不敢輕易動槍,動槍者會迅捷地死於槍下。而資料顯示,儘管槍擊事件不斷,美國每年死於槍殺的人,按人口比例計算,並不高於那些禁槍的國家。


2.勞教或服刑經歷


1986年二三月份,16歲的周克華因調戲婦女而首獲懲戒,被重慶市江北縣公安局龍溪鎮派出所治安拘留14天。7年後,周克華手持一把偷盜而來的獵槍流竄至武漢,被發現後拒繳槍支,並朝天開槍,後又向警方索還槍支,他因此被湖北武漢漢南勞教所勞教兩年。相識者說,周克華對被勞教感覺“冤枉”。


與之相似的是,1983年,正值第一次“嚴打”期間,17歲的張君因打架鬥毆而被送至少管所勞教3年。張君顯然對這次勞教印象極深——最後伏法受審時,張君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稱,沒有想到這裡的管教人員有這麼好,看來中國確實在進步,要是當年少管所的管教有這麼好,我也許不會到這個地步。張君還說,僅僅打了一次小架即被判了3年,他一直對此不服。


東北“二王”中的哥哥王宗坊偷盜成性,自小學起便與小偷扒手混跡,1974年、1975年因偷盜而兩進收容所,1979年還曾因偷盜單位東西而被判3年有期徒刑。弟弟王宗瑋雖沒有公開的不光彩記錄,但也曾於1976年初冬和王宗坊偷盜過3隻手槍。


專家辯論:


一份系列殺人犯罪的研究顯示,60%的犯罪人過往具有犯罪歷史,這些人大多有監獄服刑或被行政處罰的經歷,而管理不善的勞教場所“勞而不教”,很有可能成為犯罪技術傳習所。


鄧子濱也認為,原本旨在防範犯罪的勞教,卻給了周克華等人染習惡行、操練黑手的機會。因為勞教制度揹負了過重使命,既要事先約束有犯罪傾向的人,又要懲罰已有違法行為的人,這使勞教場所關押的人員過於複雜,相互傳習。


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認為,周克華犯案與勞教無關。她的理由是,周克華在武漢持槍被勞教前有搶劫前科,他不是因為勞教才開始搶劫,是勞教前已經開始搶劫了。從心理發展的行為邏輯來看,有搶錢的想法在前,但是頭兩次(搶劫)都沒有得手,才開始弄槍,弄槍的時候被公安發現,公安不知道他搶劫,因為這個才對他進行勞教。


3.興趣嗜好


多篇公開報道提及,周克華學生時代喜歡看《三國演義》、《水滸傳》之類俠義小說,嚮往仗劍走天涯的俠客生活。初中畢業後兩次報名參軍期間,常去鎮上租看武俠和偵探小說。這種對暴力的熱衷和喜好一直保持至其成年,犯下多起命案後的周克華仍保持著對武俠小說的熱愛,也喜好看《輕武器》、《參考消息》,每天早上看央視的《朝聞天下》,晚上看軍事、法制節目。他喜歡獨自去網吧上網,從影視作品中學習作案方法。“他都是看些殺人放火、沒有感情的東西。”公安部專案負責人劉忠義說。警方調閱周克華的上網記錄,發現他看過10遍《沉默的羔羊》與《漢尼拔》。


而據公開報道,高一時的張君最愛看電影《少林寺》、最愛練武,而在其落網後,警員從他家中起獲《輕武器射擊實用手冊》、《國造槍械列傳》、《兵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攻與防》等兵器方面的書籍。其中有的書籍在市面上根本買不到。同時,張君還收集了大量重慶媒體刊發的“常德血案”的剪報。


東北“二王”案件距今已久,未能查閱到有關其興趣愛好的信息。


有此一說:


周克華和張君對社會的挑釁,與其對電影和書籍中暴力情節的渴慕究竟有沒有關係?這是一個古老又未被最終證實的話題。斯蒂芬·E·巴坎的《犯罪學》一書記述:許多實驗都證明,觀看暴力視頻在態度或行為上助長了人的暴力傾向。但這類研究只能發現短期效應,大眾傳媒暴力情節在暴力犯罪方面的作用仍不明確。同類研究中,最有意思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國內殺人率在重量級拳擊賽後有所上升。


4.作案地點和手法


槍殺、搶劫、蟄伏、再次作案,這是周克華形成的特有的犯罪節奏。案前周密踩點,作案時持制式手槍,有戴帽、蒙面之類簡單偽裝,在搶劫現場慣於一槍爆頭,案後從容逃離。


周克華選擇在交通發達的城市作案,南京、長沙、重慶、武漢等地均彙集了水陸空等交通資源。另外,這些城市的城區地形複雜,適合逃逸和躲藏。作案地點每次都選在人群聚集區,且幾次作案均集中在同一區域。在長沙的4起槍擊案中,周克華的作案地點集中在市中心。


張君選擇作案地點與周克華的類似之處,在於二者均將鬧市區的銀行作為行兇目標。張君從單槍匹馬逐漸發展成一個團伙,以銀行押款車和大型商場的黃金櫃臺為目標,每次作案都浩浩蕩蕩,人手一支槍。以1999年1月4日晚上的作案為例,張君率眾洗劫武漢廣場黃金櫃臺,得手後,先是與趕來的巡警展開槍戰,重傷一名警察,然後駕駛搶劫的出租車,在漢口鬧市區邊逃邊開槍,嚇得路人魂飛魄散。與周克華相較,張君的選擇更為大膽,除了銀行之外,他還進行入室搶劫綁架、搶劫金店等。


二王的作案地點不像周克華和張君那樣有針對性,小偷小摸未遂後興起殺人,為避開追捕而一路流竄。二王首次作案是在醫院中,接下來在機械廠、路邊等地作過案。


心理探究:


“張君是團伙作案,因為有人接應,手段相對大膽;周克華單獨作案,不會像張君那樣鋪開那麼大的陣勢,他考慮更多的是如何快速得手,然後逃脫。”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所所長劉邦惠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西南政法大學偵查學教授鄭海分析認為:“一般規律來說,犯罪分子在選擇城市與地點時,都會結合自身的情況進行考量與踩點。同一地點集中犯案,則在於他對周圍環境已十分熟悉,便於輕車熟路快速離開。”對周克華而言,人們在鬧市區取大額款項的概率更大,而且人多嘈雜,便於周克華隱秘在人群之中。


5.反偵查能力


周克華作案後,基本不乘坐交通工具,他喜歡步行。犯罪分子在作案後,第一時間選擇乘車,那說明他很慌張。步行可以緩解緊張,並且能夠有時間仔細琢磨下一步計劃。而且,步行可以靈活躲避監控系統。


周克華也從不住旅店,他藏匿在野外,睡在帳篷和睡袋裡。周克華在長沙作案流竄的兩年多時間內,一直在嶽麓區天馬野外墳地落腳。


在南京的監控視頻中,周克華走路外八字,雙肩以非常誇張的幅度左右晃動。作案後,周克華走路時則肩膀紋絲不動。他還以眼鏡、帽子、髮套等工具輔助偽裝,斯文的外表與悍匪形象截然不同。


張君深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在武漢作案時,他和同夥在市區與警察激戰後,又回到市中心的作案現場——武漢廣場,輕鬆躲過了警察的搜索。張君精研警察破案路數和犯罪心理學,在多地尋找當地女人作為情婦,依靠情婦做掩護,躲避搜查。


6.所搶金額去向


周克華非常節儉,平常沒有大的開支和花銷。根據警方掌握的銀行資料,周克華所得贓款的大部分都分別匯入了前妻徐蓉的賬號,作為她及13歲兒子的生活費用。在南京作案回到重慶後不久,周克華在洗頭房裡認識了年僅20歲的張貴英。在南京劫殺司機搶走的20萬元,也存到了她的賬戶裡。重慶劫案後周克華也分給她幾萬塊錢。


張君團伙共搶劫現金23萬多元,黃金首飾價值485萬元。張君把多次打劫得來的價值數百萬元的金飾熔成小金磚,折價銷往湖南嶽陽、長沙一些金鋪。得來的贓款小部分分給同夥,大部分自己掌握。據張君交代,其贓物多數已變賣,贓款絕大多數用於購槍,少數被揮霍。


7.出身家境與受教育程度


1970年2月6日,周克華出生於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身高1.67米。


周克華的父親是回鄉的知青,是村裡少有的文化人,在生產隊當了多年會計。上世紀60年代末,周克華的父親娶了一個離婚且育有兩個孩子的異鄉女人,她後來成為周克華的母親。周家的生活比較拮据,周克華的童年,就在這樣一個貧困的農家度過。


作為“文革”結束後第一起惡性暴力犯罪,“東北二王”——王宗坊和王宗瑋這對兄弟來自瀋陽一個教師家庭,兄弟二人都是姥姥帶大的。“文革”時,“保皇派”和“遼瀋派”就在王氏兄弟家所在的大院裡武鬥,動刀動槍甚至埋地雷,2007年,“二王”父母回憶起當年往事,稱那正是哥倆容易學壞的年齡,有一定的歷史因素。


1966年8月5日,張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花林村一個貧窮農戶家中,家裡有7個兄弟姐妹,張君是最小的一個兒子,也是張家的獨苗。


張君12歲時,母親被查出患有子宮癌,病中她常唸叨,想吃一碗肉丸湯,這成了張君當時最大的願望。張君攢了一個學期湊足5角錢,跑了30多里路為她買回一點點肉,親手做了一碗肉丸湯,了卻母親心願。


嚴肅思考: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政法管理系副教授向巍在論文中指出,家庭是一個人出生後首先面臨的具體社會環境,是個體社會化的起點。它直接而全面地影響著人的身心發展,不良家庭因素會嚴重影響人的心理健康發展,是導致犯罪的原因。


一位少管所的幹事說:“到我們這兒來的孩子,追根溯源,促使或致使其犯罪的90%與家庭教育有關。”


如果個體沒有得到父母的細心關懷,而被忽視、拋棄,受到敵視,他們長大後就不信任別人,不信任周圍環境,尤其是不信任自己的能力,感受到持續不斷的焦慮併產生神經官能症的精神防禦症狀,而且他們將用這種方式去應付他們所看到的世界。


8.伏法方式


擅長易容、一度神出鬼沒的周克華,在2012年8月14日早上6時54分,於童家橋雙菱皮鞋廠背後的一條小巷裡,與重慶沙坪壩區巡街民警王曉渝和周縉狹路相逢,雙方展開槍戰。周先發制人,掏出槍對民警進行射擊;民警拔槍對射。週中三槍,倒地斃命。其中一顆子彈貫穿頭部。現場照片顯示,周衣著尚算齊整。


二王兄弟死狀“醜陋”。根據當年的緝捕紀實,二王南下逃到人生地不熟的江西,被迫躲藏在深山之中。在最後一刻,兄弟倆也與搜山的戰士展開了槍戰。王宗瑋先開槍,打中一名武警戰士,隨後,王宗瑋被子彈擊中,繼而被警犬拖到山下;王宗坊隨後也被亂槍擊斃。


“他們長鬚長髮,皮色灰白,二人皆胃裡空空。”其中,一人的腿上綁著公文包,內有1.3萬元人民幣。


與周和二王不同,張君是被生擒。在押赴刑場前一刻,張君“說了些人話”,他請求檢察官,將判決書寄給他的兒子,“讓他們瞭解他的罪孽,不怨恨政府”。他同時寄語女兒,希望她將來找個守法的男朋友。


“我輸得心服口服,我死得心服口服。”這是張君死前留下的最後14個字。


9.刑偵方式


“二王的案件發生後,我當時還是一名普通警察。為了向下面傳遞案情,我們是一個點兒一個點兒地踩的,走了很多路。那時候通訊方式還很落後。”回憶起當年偵辦二王案,某市前公安局長,現為當地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的紀阿林說。


從上個世紀80年代二王案發,到後來抓捕周克華,紀阿林最能體會到刑偵手段的日益精進。他提到,二王當年身份的確認是通過其中一人掉落的身份證件,而周克華身份的確認是通過DNA檢測。


“而且,能抓獲周克華,還有賴於安裝的攝像頭。”紀阿林說。


不過,當記者要求他再提供一些關於警方的刑偵手段時,他以會洩密為由拒絕了。


補充一點:


鄧子濱認為,在高科技的帶動下,社會管控急劇強化。城市街區幾乎佈滿了攝像頭,外來者的住宿對警察機關是透明的。這可能是周克華與張君相比很少選擇入室搶劫、行動更詭秘的原因。


中國悍匪三十年:東北二王、張君和周克華的罪惡人生

2001年4月,中國有10個城市同時進行公捕公判


從悍匪人生路看中國三十年之變


中國改革開放三十餘年來,無論從兇殘冷血程度、作案所跨地區之廣、危害社會之巨以及公安部門追捕力度之大,重慶周克華和東北“二王”、湖南常德張君,可以稱得上典型的“悍匪”。沒人天生是罪犯,那麼“悍匪”是如何煉成的?


比較這兩個世代的四名悍匪的人生道路、作案及落網經過,可以從一個側面來分析中國社會這三十年來的巨大變遷。


王宗坊、王宗瑋兄弟是上世紀50年代生人(1983年被擊斃時一人約30歲,一人約26歲),作案時正是改革開放不久的80年代初。張君出生於1966年,作案時間的跨度是1991年至2000年。周克華出生於1970年,從2004年開始殺人越貨,直至2012年8月被擊斃。


如果問一個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你最初對現實生活中“冷血殺手”、“追捕”產生印象的是哪件事?這人十有八九會舉“二王”案件。


我當時正在湖南湘中上初中,因“二王”流竄到湖南衡陽作案,公安部對“二王”的通緝令遍佈鄉村各個角落。老師在課堂上說:這是他記憶中,共產黨第一次懸賞捉人。由於當時信息交流落後,在口口相傳中,“二王”被賦予許多民間想象。


現在看來,儘管“二王”心狠手辣,也有一定反偵查意識,但較之後輩“冷血殺手”——比如張君和周克華,其“職業性”還是要大打折扣的。兄弟二人早在1976年就開始盜取槍支彈藥,但更多是為了壯膽和防身。兩人在1983年2月潛入瀋陽某部隊醫院小賣部偷竊時,被醫院的職工、軍人抓獲,二人為脫身連殺死4人,並在慌亂中留下王宗瑋的工作單位通行證,這點使得二人身份很快被確定。這樣毛糙的做法和張君、周克華不可同日而語,後兩人每次作案前均精心策劃、仔細踩點,做足逃跑預案,給偵破帶來極大困難,這也是他們多年後才落網的原因。


從社會分層來看,“二王”的家庭在當時中國實屬中上層,父親是中學教師,兩人在位於中國重工業基地瀋陽的東北機器廠長大,哥哥成人後進衛生院當藥劑員,弟弟則能順利入伍,復員後進入國營保密廠工作。——這在城市戶口、農村戶口兩重天的計劃經濟時代,是令張君、周克華這類出身貧苦農村的人不生豔羨的。


至於“二王”的瘋狂殺人,偶然性更多一些,當他們在盜竊後為脫身開槍殺人後,自知已是死罪,便走上瘋狂的逃亡和行兇之路。此案之所以在中國引起那樣的震動,是因為在人員、商品、資金流動被政府嚴格控制的計劃經濟時代,同類惡性刑事案件十分罕見,各地公安機關對此類案件的反應能力也欠佳。可以說,“二王”較為優越的社會地位,是他倆能幹出驚天大案的重要條件。他們在大城市的國營大廠長大,其中一人還當過兵,因此見多識廣,才可能偷竊到槍支彈藥並使用自如。如果他們生長在張君或周克華故鄉的農村,即使生性殘忍,也只可能成為鄉下好勇鬥狠的痞子,連摸一摸槍支的機會都沒有——這是因為以“戶口”為基礎形成的農村人民公社體制,幾乎不存在遊離於控制之外、自由進入城市的農村“遊民”。


“二王”案的發生,是促使中國政府在1983年開展“嚴打”的原因之一。就在這一年,湖南安鄉縣的17歲農村少年張君,因打架鬥毆而在“嚴打”中被“勞教”三年。


張君比“二王”中弟弟王宗瑋小10歲,比周克華大4歲。和“二王”相比,張君和周克華的家庭同處社會底層。兩人都在內地農村長大,且兩人的父母都是重組家庭,張君和周克華的前面有同母異父的哥哥姐姐。在這樣連吃飯都成問題的家中長大,又由於兄弟姐妹太多,“貧賤夫妻百事哀”,父母幾乎沒精力關心孩子的成長,遑論在其學業上予以幫助。這樣的環境中,聰明、機敏、性格倔強、不滿現狀、出人頭地意識強的孩子,卻得不到較好的教育,往往容易成為悲劇人物。張君、周克華就是兩個鮮明的例子。


張君、周克華與“二王”兄弟在年齡上有一個世代的差別,對中國而言,這十來年的變化堪稱天翻地覆。如果張、周與“二王”同齡,他們可能連進城的機會都沒有。“二王”被擊斃的1983年,中國的改革開放序幕剛拉開不久,到張君第一次持槍搶劫、周克華盜取鄰居獵槍的1991年,改革開放已如火如荼,許多深層次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


改革開放取得的一大成果是:農民不再被戶口禁錮在土地上,他們可以進城務工謀生。這當然是巨大的社會進步。然而,與經濟改革同時期的社會體制方面的改革明顯滯後。進城的農民在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都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進城的農村青年,幾乎就是自生自滅,而張君、周克華正是這些青年中的兩位。張君離開鄉村後,兩次生意失敗,萌發了買槍搶劫的念頭,進而聚集一批同樣來自鄉村的青年,組成黑社會團伙,進行瘋狂的犯罪活動。周克華的人生經歷也差不多,2002年在重慶城區搞中巴車客運的他,出車禍後面臨鉅額賠償,於是選擇避債他鄉,購槍行兇。可以說,張君、周克華案背後的社會學價值遠遠大於“二王”案。


細觀中國歷史,幾乎每個時代,逃離故土卻沒有生活保障的“流民”,往往是治安最大的隱患。以《水滸傳》為例,李逵、劉唐、王英、燕順等人的血液中固然有某種暴戾因子,但如果不是流落江湖,恐怕也不會成為以殺人為樂的“職業罪犯”。李逵在老家把人打傷,負案外逃,劉唐、王英、燕順三人都是做小生意失敗的人。他們不可能再回到土地上做安分守己的良民,江湖是他們必然的歸宿。


今天的時代,當然不同於《水滸傳》所描寫的那個時候,社會財富的豐厚程度、社會結構的複雜程度遠非昔日可比,也和30年前“二王”作案的時代大不相同。許多出身貧窮家庭的孩子,一方面擺脫了計劃經濟時代父輩們的羈絆,可以自己用一雙腳板走進城市,另一方面卻無法抖落不平等的社會身份,不能在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得到公平對待,很難真正被城市所接納。那麼,他們中間哪怕只有極少數人步張君、周克華後塵,對整個社會來說,仍是災難性的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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