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路管系統特大職務犯罪窩串案的“漏網之魚”王曉平受審

原標題:受賄44萬餘元 東躲西藏8年

3月26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原處長王曉平受賄案一審開庭。該案與8年前浙江省檢察機關查處的涉及70餘人的交通道路運輸管理系統特大職務犯罪窩串案相關,王曉平是這起行業特大窩串案中的一條“漏網之魚”。

用審批權換來44萬餘元“感謝費”

王曉平從浙江省公路管理局運輸管理科的一名辦事員做起,經過努力,歷任運輸管理科副科長、貨運科科長、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處長。雖然職位不高,但是他手裡握有全省客運線路的審批權力,這讓王曉平成了各家客運公司老總眼中的“紅人”。

隨著王曉平職位的升遷,這些老闆與他越走越近。對於老闆們的“感謝”,王曉平也不再拒絕。為了和王曉平搞好關係,以求在線路審批方面得到照顧,老闆們逢年過節都會“登門拜訪”。2002年至2005年每年春節前,王曉平都能收到溫州某客運公司老總送來的“過節費”。類似的受賄經歷有23次,大多數發生在王曉平的辦公室,有時是在他外出去企業調研期間。他收到的賄賂有現金、超市卡,還有商場購物卡。

2007年3月,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升格為廳級機關,王曉平升任副處級。同年6月,他在處理某客運線路改造審批時,主動向某旅運公司總經理楊某提出借款要求。楊某二話沒說,爽快地送上15萬元。王曉平用這筆錢給自己買了一輛車。就這樣,王曉平利用手中的審批權先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4萬餘元。

聞風而逃整日提心吊膽

自2011年5月開始,浙江省檢察機關啟動查辦交通道路運輸管理系統職務犯罪專項行動。風聲日緊,王曉平預感到收受賄賂的事情遲早會暴露,等待自己的將是法律的審判。他不甘心就這樣認輸,偷偷收拾行李出逃了。

2011年8月15日,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決定對涉嫌受賄的王曉平立案偵查。發現王曉平出逃後,公安機關馬上發佈通緝令。然而,王曉平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從此杳無音信。

多年來,王曉平先後逃至江西玉山、雲南昆明等地。為掩人耳目,他留起了長髮長鬚,在家裡也一直戴著帽子,平時基本不出門,偶爾外出回家也要回頭多看幾眼再關門,生怕有人尾隨。

轉眼到了2018年,案子轉到了拱墅區紀委監委。此時,距王曉平出逃已7年之久,但專案組仍未放棄,經過一年多時間對在案線索的重新梳理,結合最新信息的比對研判,最終將王曉平藏身地點鎖定在雲南大理。

2019年10月9日,專案組一行6人趕赴大理,並在王曉平可能落腳的農家小院隔壁的旅館住下。經過多日觀察,最終一舉將王曉平抓獲。

經初步調查,王曉平對其受賄出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回杭州的火車上,王曉平平靜地說:“外逃這8年,從來沒有過一天安穩日子,現在離杭州越近,心情就越激動,感謝你們,讓我能重回人間。”

外逃八年失去減輕處罰機會

2019年10月15日,拱墅區監委對王曉平立案調查,並於次日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拱墅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溝通聯繫、引導調查取證。2020年1月14日,該案移送至拱墅區檢察院審查起訴。1月21日,拱墅區檢察院依法對王曉平決定逮捕。由於恰逢春節和發生新冠肺炎疫情,承辦檢察官加班加點審查證據材料,梳理犯罪事實。3月6日,拱墅區檢察院依法對王曉平以涉嫌受賄罪向拱墅區法院提起公訴。

3月26日,拱墅區法院遠程連線拱墅區看守所開庭審理此案,並通過浙江省法院庭審直播網和中國庭審網公開直播。拱墅區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曉平利用擔任浙江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客運處處長、道路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副處長、道路運輸管理局城鄉客運處副處長、道路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處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利用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省道路旅客運輸業務、全省客運線路審批,以及省內跨市、省際旅遊客運審批和管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44.7萬元。

公訴人在法庭上指出,王曉平作為我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大學畢業生進入國家機關工作,是受黨和組織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也是具有較強業務能力的國家幹部。在提審王曉平的過程中問其犯罪原因,王曉平坦言,原本對自己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也比較自律。但是,時間久了,還是放鬆了政治覺悟和警惕,在路線審批權力面前,在一次次吃拿卡要的過程中,漸漸地迷失了自己。在逃亡的8年時間裡,王曉平沒有再和自己的女兒見過面,因為沒有主動歸案,他失去了減輕處罰的機會。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曉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曉平當庭表示認罪。(範躍紅 鄭佳君)

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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