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愛幼的“尊"是否合適

人都有衰老的時侯,力量不再,容顏蒼老,行動能力,思維反應都趨向於兒童一般,在社會中已處於弱勢群體,愛護和幫助弱勢群體是社會文明的象徵,強壯者碰到了順手幫一下。

在社會中被人尊重的人應該不多。 能引起別人尊重的,對方一定有值得尊重的地方,或者做出對人類社會有益的事,或者從事的職業比較特殊且有一定成績,最起碼世是為人處事言行舉止上超出常人從而引起周圍人的尊重。外觀也罷,年齡也罷不會帶來尊重,年長者除非在年輕力壯時就被人尊重,年輕時就做出了值得讓人尊重的事,這種被人尊重,至老而不改,這種人應該很少。但許多年紀大的人多半一生碌碌無為,即使到現在言行舉止也不討人喜歡。那麼我們就沒必要尊重每一個老人,只尊重值得尊重的人。那麼“尊老愛幼"的“尊”使用的就很不合適,“愛護老幼“就可以了。

如果你覺得是一個強者,就順手幫助一下弱勢的人,不論老弱病殘,如果不幸遇到一個蠻橫的年紀大的,就看做頑童,一笑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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