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第3期)2020-04-13

近期,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涉及本區1家食品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青浦區華新鎮蕊娜飲食店的複用餐飲具(筷子、調料碗)

(一)食品名稱:複用餐飲具(筷子、調料碗);抽樣日期:2019-12-28;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經我局調查,2019年12月28日,區局委託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上海市青浦區華新鎮蕊娜飲食店待用的複用餐飲具(筷子、調料碗)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結果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三)上海市青浦區華新鎮蕊娜飲食店未按要求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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