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鮑毓明迴應「被舉報性侵養女」一事?

有一本書,書名叫《小心,無良是一種病》。說的是有些人是天生的演員,他們能夠充分利用社會角色,謀取自己的私利。

在他們身上,有著天使與魔鬼的雙重特質。當你幾乎被他們的外表迷惑,幾乎被他們的謊言操縱時,請千萬保持清醒的頭腦。這樣的人並不會帶著一副罪犯的猙獰面目,讓人能輕易辨識、加以提防;相反,這些人自小開始隱藏內心深處想控制他人和不認輸的真實性格,並且對外展現出迷人的個人形象。

如何看待鮑毓明回應「被舉報性侵養女」一事?

鮑毓明很可能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典型的無良症垃圾。無良症做任何事情,一是善於偽裝自己,在公眾生活中一副童叟無欺高大上形象;二是哪怕傷害到別人,首先會覺得自己委屈巴拉。有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一個公司老闆性騷擾女員工,女員工反抗,他把人家的胳膊折斷了。警察來調查說,你怎麼把人家胳膊折斷了,像話嘛,這是暴力犯罪!你知道他說什麼嗎?他說:都怪她反抗,誰讓她反抗的,她要是不反抗,我就不會折斷她的胳膊。你看看,噁心不?

這個鮑某人也一樣,到現在還在狡辯:此事說來話長,我和他從來沒有以父女關係相處。但是,一個基本事實是,小姑娘80斤、當時是一個14歲的幼女,你個狗—日—的200多斤、40好幾的人,事情不是明擺著嗎?難不成是小姑娘勾引你?即使有某些特殊的原因存在,但人家是未成年人,你是成年人,一個法律顧問難道連這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我們承認自己有時候也會做些錯事,也會傷害到別人,但是我們會感到內疚,覺得自己不對。但是,無良症患者做錯事之後總是會說,幹嘛老逼我這樣,不是我的錯。

據研究,無良症的比例大約是4%,每25個人裡面有一個。而精神分裂症的比例是2%,每50個人中有一個。鮑毓明這樣的無良之人,對社會的危害,比精神分裂症還大。查實之後,應該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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