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 關於恢復立案和訴訟服務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有序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高級法院和市中院要求,結合漯河市疫情防控形勢和我院工作實際,我院定於2020年4月13日起有序恢復相關立案和訴訟服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在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優先通過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河南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三遠一網”系統、“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阿里智慧庭審平臺、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線上方式辦理立案、調解、庭審、申訴等訴訟業務。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將相關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將及時予以處理。

二、對確需現場辦理的立案、申請再審等事項,採取電話預約的方式,按照預約時間的先後順序進入。請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前撥打預約電話(0395-3561837),並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法院辦理業務,逾時未到應當重新預約。對詢問、聽證、調解、庭審、執行等訴訟活動,以法院通知為準,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也可與相關業務部門聯繫。

三、信訪接待仍採取線上辦理為主。如需辦理信訪事項,可以通過來信來電、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等非接觸方式表達合理合法訴求,我院將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回覆。信訪材料郵寄至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郵寄地址: 漯河市郾城區海河路246號,郵政編碼:462300,信訪接待電話0395-3561837。

四、來院辦理訴訟事項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主動出示身份證(律師證)、健康證或綠色健康碼,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預約信息核對、安檢等工作。檢測通過的,保持間距,按序進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進入。有發熱、咳嗽等與新冠肺炎症狀疑似症狀的,不得進入立案大廳、訴訟服務中心和庭審場所。

五、辦理業務的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辦理業務前,請耐心等侯,服從法院工作人員安排並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業務辦理完畢後,請立即離開,避免長時間停留。

六、因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和支持。

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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