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結婚,對象卻不是言承旭

林志玲結婚,對象卻不是言承旭

正在一個群裡潛水,有人發了一句:林志玲結婚了。簡單的五個字,群裡突然熱鬧起來。連忙跑去刷微博,看到熱搜第一,心裡暗叫一聲:臥槽。

林志玲結婚了,對象卻不是言承旭,這樣的結果似乎是好的。

對於愛情,最初印象來自錢鍾書的《圍城》,那時候以為愛情就是這樣的,有幾分刻骨,又有些許涼薄。

馬爾克斯在《霍亂時期的愛情》裡,一改以往的魔幻主義風格,寫了一段跨越世紀,悽婉的愛情故事。有人評論說,《霍亂時期的愛情》裡包含愛情所有的樣子,有死亡、青春、生命,以及時間等形而上的東西。很久之前,我對愛情還沒有很鮮明的態度,機緣巧合,我曾翻閱過這本書,看了幾頁,便覺得無趣,很快就將其丟在一邊。

似乎每一個學生時代都有一個轉學而來的女孩,她宛若一個明亮的棉花糖,在一個個情竇初開的少年心裡組成美好的景象。我有了自己暗戀,後來也有了自己的愛情,直到我成年以後,經歷過一些愛情後,突然想起這本描寫愛情的書,按捺不住找來翻閱。在一個陽光普照的午後,我讀完了這本書,被書中的愛情感動的眼淚汪汪。

毫無疑問,這是一本愛情的傑作,不,他並沒有侷限於愛情,準確來說,應該說是一部華麗炫目的鉅著。

書中時間跨度為五十年的悲歡離合的愛情,使我覺得愛情本應該就是這樣的,他是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的。這影響了我對愛情的看法。

在某個網絡平臺,看到有人提出,現在的年輕人都是自閉是戀愛。

而年少無知的我,雖然也會對愛情有憧憬,有嚮往,但我覺得愛情是個順其自然的東西,沒必要去追隨,渴求,你只需要讓自己時刻做好準備,當愛情與你擦肩而過時,你及時地轉頭,輕拍她的肩膀,微笑著說一句:你好啊,如此便好。

似水流年,時間好似個從孃胎裡就調皮亂蹬的孩子,總跟你開一些讓你驚駭莫名的玩笑,而我就是那個被開玩笑的人,且屬於後知後覺、神經大條的那種。

林志玲結婚,對象卻不是言承旭

這事說起來,還得從我去商場逛街說起。那天是個週末,我從睡夢中驚醒,發現陽光已經從窗簾的縫隙中溜進來,溢滿整個屋子。我跳下床,走至窗前,一把拉開窗簾,陽光明晃晃地一頭撞在我的懷裡,如同一個嬌羞的姑娘,立刻身子變得暖烘烘,連心也有些熱起來。於是我決定出門去附近的商場逛逛,隨心情買點東西。

在去商場的路上,路上行人寥寥,道路兩旁的銀杏像是衛兵一樣,挺立身形。這時迎面走過來兩個人,一男一女,好像是情侶,也有可能是夫妻,縱然都不是,也應是關係親密的人。他們手牽著手,男孩穿著一個印著卡通女孩的白色短袖,眼含柔情地看著女孩笑,女孩同樣穿白色短袖,不過前面印著的是男孩,面帶春光,舉著手裡的零食給男孩喂。他們帶著齁死人的甜蜜氣息,從我身旁飄然走過。我腳步不停,反而加快步子,一頭鑽進商場裡,猛吸兩口無糖空氣,頓時感覺舒服多了。

應是週末的緣故,商場裡像是早晨開市的菜市場,各種嘈雜的聲音,從四面八方湧出來,在明亮的燈光下,肆無忌憚的衝撞。人們臉上帶著各種表情,走來走去。我圍著商場走了一圈,在一個大的賣場裡,看到一個精緻的小燈,拿起把玩愛不釋手,可是這個價格,真是想讓我想和人民幣聊個五毛錢的大天,糾結幾分鐘,還是決定買下它。很早之前,在某處看到一段關於愛情的文字說,如果愛情始於一場猝不及防的偶遇,那你一定要抓住她(你就瞎編吧——筆者注)。

於是,我在一排整齊劃一的人群中看到了她,她個子高挑,一頭黑髮清湯掛麵似的垂在腦後,和白色連衣長裙搭配的相得益彰。我距離她有三個人,一個腦滿肥腸的胖子,還有兩個擠在一起的姑娘。每一個人付款,大概需要1—2分鐘,也就是說我前面三個付款最起碼需要三分鐘,況且那兩個擠在一起的姑娘購物框裡的東西都快裝滿了,時間更加不可控,所以如果要等到我結完賬,白色連衣裙早就消失在人群中了。所以我離開隊伍,把燈放回原位,走到門口等她出來。

她出來了,邊走邊低頭整理購物袋,我迅速把腦海裡搭訕的套路過了一遍,忐忑著的走過去。

“嗨,你好”,我拿出手機,“我剛才在裡面看到你,感覺你氣質很好,能不能加個微信?”

“啊”,她顯然是被我的突兀嚇到了,反應了好一會兒,才像突然想起來似的說:“微信啊,為什麼要加你啊?”

什麼?還有問為什麼的,我的套路里沒有這個反應機制啊。我錯愕的看著她,一時竟不知道說什麼,尷尬的真想立馬撒腿就跑,可如果那樣做的話,那就不止是尷尬的問題了,我肯定會在心裡鄙視死自己。

“當然是……”,我看到她買的是一個魔方,靈機一動,“可以教你玩模仿啊,我很擅長的”

她噗嗤一聲笑了,周身似乎自帶濾鏡效果,撒下無數花瓣。

後來,我還是沒有加到她的微信,畢竟很少有女孩子玩魔方。

這是我瞎掰的一個很普通男女邂逅的故事,但這種情況開始的愛情,大多並不長久,沒有一同經歷過風雨的人,建立起來的情感,多少有些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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