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需要和姑姑爭奪遺產?

小麗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去世後,留下一套300萬元的房產,可就在辦理過戶時,工作人員卻告訴小麗不能夠繼承全額遺產,因為小麗的奶奶是第一繼承人,奶奶不在後,奶奶遺產的第一繼承人,也就是小麗的大伯姑姑們,也能夠轉繼承小麗父親的遺產。

昨天,微博上出現了上面這條新聞,一下子,關於“獨生子女應不應全額繼承遺產”的話題就上了熱搜。

評論裡罵聲一片,網友們都以為小麗需要跟自己的姑姑們爭財產,都覺得這樣對獨生子女太不公平了。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需要和姑姑爭奪遺產?


然而,小麗真的需要跟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爭財產嗎?

其實,這條新聞表述不嚴謹,有誤導嫌疑。

小麗的奶奶並不是遺產的第一繼承人,而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並且小麗同樣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根據繼承法規定,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小麗和奶奶的繼承權是同等位的,不存在奶奶是遺產的第一繼承人這種說法,小麗和奶奶會各繼承遺產的一部分。

在將來,小麗的奶奶去世後,奶奶先前繼承的那一部分遺產便會轉繼承給小麗的大伯姑姑們,因為大伯姑姑們是奶奶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需要和姑姑爭奪遺產?


根據新聞情況:房產是小麗父母遺留的,若推定房產為夫妻共有,那麼小麗父親的遺產是二分之一房產份額,小麗和奶奶共同繼承這二分之一,奶奶疼孫女的話也是可以放棄繼承的,奶奶不放棄則繼承四分之一;小麗母親的遺產也是二分之一房產份額,由於新聞中並沒有提及小麗的外公外婆,假設小麗的外公外婆已經不在了,那麼小麗母親的遺產則全部屬於小麗,小麗擁有四分之一+二分之一也就是四分之三的房產份額。

同時權利和義務也是相對的,沒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小麗父母生前若有債務,繼承人也會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按比例承擔債務,若放棄繼承則不承擔。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需要和姑姑爭奪遺產?


若擔心以後自己會走在父母前面,為子女繼承帶來麻煩的,可以在生前立遺囑,指定子女繼承。

需要注意的是,近幾年立遺囑的人也越來越多,繼承糾紛也在增多,其中有些被繼承人雖立了遺囑,但遺囑卻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在一些繼承糾紛的情況下,法院需要繼承人提供證據證明立遺囑人完全真實自願、沒有受到威脅和恐嚇、並且立遺囑時神智是清楚。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繼承法》非常複雜,普通人是很難完全搞明白的,這也是為什麼會有律師這項職位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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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有沒有更簡單的方法來提前規劃自己的財產呢?

有的,那就是保險。

利用人壽保險來做遺產規劃的話,有兩點優勢

一、客戶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來規劃受益人的收益額度,想要給自己的父母、子女多多少,誰分多點誰分少分都是由自己來掌控,不管客戶的法定繼承人有多少。

二、像上文中的小麗家,小麗只有四分之三的房產份額,對於年紀不大的小麗來說,處理房產也算是一件不簡單的事。如果用人壽保險的形式進行遺產規劃,受益人可以直接得到一筆現金,省去一些麻煩事兒。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需要和姑姑爭奪遺產?

目前,人壽保險在資產傳承方面越來越受到大家的喜愛。如果你也打算規劃你的財產,不妨考慮一下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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