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歪”口罩,遭起

罰沒款1413萬元,還被追刑責

售賣“歪”口罩,遭起!

本報訊(記者 劉佳)4月10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新聞通氣會,併發布典型案例。據介紹,疫情期間,成都市金牛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跨省查辦四川諾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假冒口罩系列案,罰沒金額達1400餘萬元,斬斷了外地流入四川的假冒醫療器械銷售鏈條。

1月28日,金牛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四川諾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售賣假冒偽劣口罩。這一線索立即引起執法人員高度警覺。1月30日,執法人員最終鎖定當事人行蹤,在其住所一舉查獲大量假冒口罩和銷售憑證,證據顯示假冒口罩流向全國多地。案情重大,辦案人員及時上報省、市市場監管局,上級部門高度重視,指示成立專案組正式立案調查,由省市場監管局掛牌督辦該案。

金牛區市場監管局和公安經偵部門在最短時間內釐清案件來龍去脈,向河南、山西、湖南、重慶多地調查取證,案情水落石出。

在疫情暴發期間,當事人瞄準口罩商機,從山西華天寶利貿易公司和個人手中,購進了“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101萬隻,貨值金額130萬元,銷往湖南、重慶等地。該口罩均為標有假冒“飄安”和“衛安”商標且檢驗為不合格的產品,當事人從中非法牟利50餘萬元。

為快速斬斷伸向我省的黑手,執法人員和公安幹警跨省協調多個部門參與作戰,目前河南、山西、湖南、重慶等地公安和市場監管部門均對涉及的上下游企業進行立案調查,此案已經成為涉及全國多省市的跨區域系列大案,共立案8件。

歷經兩月,在公安部門大力協助下,各地執法部門紛紛收網。金牛區市場監管局案件調查終結,向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假冒偽劣口罩,罰沒款合計達1413萬元。同時,因涉嫌明知而故意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口罩,成都市公安局對當事人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