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教学水平差的教师应该给予降级处理?你赞同这种提法吗?


高级职称教学水平差的教师应该给予降级处理?你赞同这种提法吗?

昨天在网上看到有人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高级职称教师教学水平差应该给予降级处理!

很明显这样的建议是针对目前职称评定中的高级职称评审失真现象提出的,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普遍性。

职称评审尤其是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由于涉及到教师待遇这一敏感因素因而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毫无疑问,高级职称除了满足学历、年限、论文(课题)、证书、答辩、品德等等条件之外,教学业绩和水平应该是极其重要的评选条件。

但现在的高级职称评审更加注重和倾向的是各种硬件条件而教学业绩和水平由于难以界定和辨别操作被严重边缘化。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老师们普遍质疑的一种尴尬境况:高级职称教师教学水平甚至比不上中级或初级职称教师的教学水平。

职称评审制度确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动态的“能上能下”评聘机制,让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审具有其自身应有的内涵激励价值和名符其实的称职导向。

有人提出对高级职称教学水平差的教师应该给予降级处理,你赞同这种提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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