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加班費,憑什麼義務加班?在崗我忍了,離職憑什麼不維權?
直接上乾貨吧,看完這篇你啥都懂了。
《加班費維權指南》
本文由四川善嘉律師事務所 周暉然律師精心製作
一、加班費有多少?
1、工作日延長加班的,按150%支付加班費。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按200%支付加班費。安排了補休的除外。
3、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費。
4、加班費計算公式:(工作日加班時間x1.5+休息日加班時間x2+節假日加班時間x3)x時薪
5、時薪計算公式:小時工資=月收入÷月工作天數÷(約定每天工作的小時數,大於8小時的按8小時計算)。
二、加班時間怎麼計算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超過約定部分都算加班。(比如我選一個工資不高,但是每天只工作半天的單位,就意味著我拿工資換的自由。如果你突然讓我每天要工作全天,肯定違背初衷)
2、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部分,算加班。
3、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的部分,算加班。
4、休息日/節假日工作的,算加班。
5、勞動合同約定每日或每週工作時間超過上述標準的,約定無效仍然算加班。
三、怎麼維權
1、在一年內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超期提出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都不行。
2、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再向法院起訴。
3、證據收集(劃重點)
a. 工友作證
b. 考勤記錄
c. 記錄了勞動時間的文件,如勞動合同、公司制度、員工手冊、會議紀要等。
d. 工資單或公司組成通知(有的上面會寫明加班時間)。
e. 加班申請表等關於加班的內部文件。
f. 到公司的行車記錄、打車記錄。
g. 有些公司加班報銷打車費,保留報銷單或者打車憑證。
h. 加班時間內做出的工作成果,如發送給同事/領導的文件、加班時間討論工作內容的聊天記錄等。
i. 和公司人力資源部或部門負責人溝通時候的錄音錄像。
j. 如果有證據證明公司掌握加班記錄的,可以要求仲裁機構/法院向公司提取證據。
4、以上證據務必收集多項,越多成功率越高,能相互呼應成功率高!只有單一的證據不容易贏,切記!
5、公司不發加班費的,員工可以離職並要求補償!但記得離職時候填寫離職原因不要填寫自願離職、主動離職之類,否則賠償就不好要了!
本篇為《指南》系列第五篇,還有其他更多內容歡迎點擊我的專欄名稱進行查看,希望我的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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