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教育局

關於做好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五臺山風景名勝區教育管理中心, 市直各中小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 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推進新時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2019〕29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 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 2020〕5號)和全國、全省基礎教育 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現就做好2020 年全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法定要求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原 則,嚴格按照“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辦法進行。

(一) 嚴格核定辦學規模,科學制定招生計劃

凡年滿六週歲適齡兒童少年依法進入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 接受義務教育。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要對本轄區範圍內適 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進行認真核查統計,根據轄區內小學、初中 學校現有校舍、師資、設施、設備等基本辦學條件,認真核定 2020年所轄各小學、初中學校的規模軌制,合理制定招生計劃。以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下達當年招生計劃。

•各縣(市、區)要確保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就近進入公辦小學就讀,所有小學畢業生能夠就近升入公辦初中學校學習。保持各學校規模規制的相對穩定,嚴格控制班容量。學位不足的縣 (市、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及早規劃,提前部署,確保 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


(二) 合理劃定學校服務區(招生)範圍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要根據近年來城鎮化發展人口居 住變化的實際情況,按照相對就近、校級均衡原則,根據區域內 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 因素,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

片區劃分時,要按照就近入學原 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劃定。服務區劃分要相對獨立, 不宜出現同一幢樓房劃為兩個學區的情況。要統籌考慮聯盟校、 集團化辦學、大學區制等辦學模式改革及資源配置,科學劃分片 區、確定入學方式,紮實推進免試就近入學。服務區劃分的具體 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根據實際制定,片區劃分後要 保持相對穩定。

(三) 嚴禁以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和各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各類考 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 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實行均衡編班,嚴 禁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分重點班、快慢班、強化班、特長班,更不 得舉辦各種實驗班和初中補習班。嚴禁招收不符合規定的借讀 生,嚴禁以任何方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擇校費、借 讀費等各種費用。

(四) 認真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層層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 和勸返復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 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縣級人 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 的“國學班”“私塾” “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 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 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 任。

二、嚴格落實普通高中“陽光招生”政策

(一) 科學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各縣(市、區)要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_規 模大體相當、公辦民辦比例適度合理、高中辦學條件全面達標的 要求,科學確定普通高中總體招生規模,提出分校招生計劃,報 市教育局審核後由省教育廳審定下發。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 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願、網上統一錄取。公辦、民 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 同步招生。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已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 100人的普通高中停止安排招生計劃;不足200人的,制定時間 表適時停招。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對本轄區內普通高中招 生低於200 A的學校,提出整改、核減計劃或停辦的意見,並上 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 認真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校工作

1. 將省、市示範高中60%的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分配指標時要以當地初中學校應 屆畢業學生為基本數據,科學測算,合理確定各優質高中學校指 標分配範圍和分配名額。要以有利於控制初中學生擇校、有利於 改造初中薄弱學校、有利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將分 配指標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匱乏初中學校傾斜,並與初 中學校辦學水平相結合。

2. 我市共有8所省級示範高中,民辦的忻州實驗中學、忻州 師院附屬外國語中學招生計劃不進行指標到校分配。面向全市招生的忻州一中、忻州十中由市教育局依據各縣(市、區)本年度 區域內人口總數、初中畢業生數、中考報名人數及省示範高中布 局等因素測算下達到縣分配計劃。計劃下達後,各縣(市、區) 教育科技局必須將指標分配到所轄初中學校並將情況報市教育 局和招生考試部門備案。

面向本縣(市)招生的原平範亭中學、原平一中、定襄中學、 河曲中學4所省示範高中由所在縣(市)和市教育局共同商定指 標分配方案及錄取辦法。

3•我市14所市級示範高中,都是面向本縣(區)招生。

忻州 二中、忻州三中、五臺中學、五臺槐蔭中學、代縣中學、繁峙中 學、繁峙沙河中學、寧武高中、靜樂一中、神池一中、五寨一中、 岢嵐中學、保德中學、偏關中學的指標分配方案和錄取辦法,由 各縣(區)教育科技局制定,並報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試部門備案。

4. 享受指標到校計劃的學生,必須滿足“具有本校學籍,在本校連續讀滿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基本條件。2020年忻州 一中、忻州十中指標到校計劃,非貧困縣在統招線下45分內完成, 貧困縣在統招線下50分內完成,深度貧困縣在統招線下55分內 完成。未完成指標到校計劃的學校計劃由縣級統籌,縣級統籌仍 未完成的計劃以市統籌完成。市、縣統籌計劃按照考生志願、從 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縣級統籌計劃僅限於具有本縣(市、區) 學籍且在本縣(市、區)學習的考生。市直學校不參與縣級統籌。

5.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各初中學校要制定合理、科學 可行的操作辦法,認真做好優質高中指標到校學生的資格審查工 作,嚴格執行校內公示制度,嚴禁弄虛作假。

6. 未經省教育廳審批同意,普通高中不得開辦“國際部”、環境外課程班”或其他實驗班。

三、嚴格規範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範圍

各縣(市、區)要嚴格照國家普通中小學設置標準合理控制區 域內民辦中小學辦學規模。按照省定辦學標準,重新核定所屬民 辦中小學校辦學規模規制,確定2020年民辦中小學校招生計劃 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民辦中小學在 校生佔比高的縣(市、區)要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全面開展整 改,合理調控民辦學校辦學規模。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 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小學招生不足一個班的和 民辦單軌初中,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提出停辦意見或整改方案, 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民辦學校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招生範圍招生。民辦 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域內招生,確需跨縣域 招生的,必須經審批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批准,且不得跨市 域招生。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得跨市招生。確需跨市招生的,由學 校申請,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雙方市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協 商提出跨市招生計劃,並報請省教育廳納入生源地招生計劃總 數,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生。

四、嚴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程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各縣(市、區) 要建立統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信息化管理平臺。民辦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由教育主管部門及時向 社會公佈報名情況。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注 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搖號錄取, 依搖號隨機產生的錄取序號一次性錄足。如有學生未報到產生招 生計劃缺額,按搖號序號依次遞補錄取。報名搖號由學校所屬教 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不得委託民辦學校自行組織。電腦搖號派 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 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未被民辦學 校錄取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 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在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 貫制)學校連續就讀滿六年.且有本校學籍的應屆小學生可直升本 校初中。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意願直升 人數大於初中招生計劃的,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 結果;小學畢業生意願直升人數不超過初中招生計劃的,應全部 錄取,初中空餘計劃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 式組織招生。各縣(市、區)應提前向社會公佈學生可直升初中的 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名單。

五、嚴格執行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要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範中小學 校招生,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

普通中小學學籍註冊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 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規定的註冊程序和時間, 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範錄取(入學)手續、明確註冊時限、分 縣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確保學校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和學籍 註冊名單相統一。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和學校不得為超計戈叭 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 轉接。各縣(市、區)要加大學籍監管力度,嚴禁人籍分離、空 掛學籍等問題,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的,同時追究“借讀”學校、 錄取學校雙方責任。,

六、 做好特殊群體、特殊類型學生招生入學工作

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依法保障能 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落實對 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 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保障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嚴格按課程標準零起 點教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 “國際課程班” “境外班” 等名義招生。

七、 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 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 果、諮詢方式,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 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 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於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 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對屬 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 生計劃未全部實行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 任。省、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將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 抽查等多種方式對各地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督查。對違 規違紀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各地要加強輿論引導,規範新聞報道,加強風險評估,完善應急 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各縣(市、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於2020年4月3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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