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會發出《通知》要求紮實做好“三新”活動“每週宣傳一代表”工作

中國山東網4月12日訊(通訊員 吳豔 巨榮俊) 近日,淄博市大大常委會辦公室發出《關於深入開展對在“三新”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人大代表進行宣傳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作出 《關於在市、區縣、鎮人大代表中紮實開展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活動的意見》的決議以來,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決議》,按照《實施方案》《宣傳方案》的要求,積極做好“三新”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各級人大代表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在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中引起廣泛好評。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增強代表的責任意識和履職意識,充分發揮優秀代表的引領作用,推動“三新”活動紮實開展,經市人大常委會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領導小組研究,就做好2020年“三新”活動“每週宣傳一代表”有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宣傳範圍:各級人大代表擔當作為、依法履職的優秀典型事例,重點宣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大代表向汙染宣戰行動和高質量做好議案建議工作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各級基層一線人大代表。二是宣傳安排:與市委宣傳部商定,自5月8日起,全市各級新聞媒體繼續在統一開闢的“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人大代表風采錄”專題專欄宣傳人大代表典型事蹟。第二季度側重於宣傳在疫情防控和汙染宣戰中表現突出的人大代表。三是宣傳公示:自4月20日起,市、區縣、鎮統一公示擬由各級新聞媒體宣傳的典型。宣傳前,對擬宣傳對象統一公示5個工作日;由哪一級宣傳就由哪一級公示,由哪家媒體宣傳就由哪家媒體公示,堅決做到不公示不宣傳、公示有問題的不宣傳。

通知要求:一是各區縣於4月15日前,分別推薦3名人大代表報市“三新”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則上市、區縣、鎮三級人大代表各1名)。二是按照宣傳安排要求,各區縣要推薦1名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人大代表在第二季度優先宣傳,不限定哪一級人大代表。三是擬宣傳代表的稿件、採編程序等按《關於在市、區縣、鎮人大代表中紮實開展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活動的宣傳計劃》(淄宣發[2019]21號)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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