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座谈会在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9月6日下午,遵义市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座谈会在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肖军,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卉,遵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滢钦参加会议,遵义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黔阳主持会议。

遵义市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座谈会在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会上,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分别作交流发言;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练通报全市检察机关1-8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与会的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代表围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建言献策。

遵义市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座谈会在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徐卉在讲话中要求: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宽严适度、繁简适当,确保办案质效。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方向,严格规范诉讼程序,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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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在讲话中对今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更新司法理念,凝聚工作合力,建立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相互学习、联系和沟通,并在细则上形成规范的操作性规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派驻律师值班保障机制,建立落实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集中”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速裁机制,推动量刑规范化、精准化、做到量刑平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进一步落实责任。每年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向政法委汇报,各单位加强相互监督,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遵义市司法局、遵义市律师协会和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仁怀市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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